爱薇小说>青春校园>超级饭店>第一卷 :命运之门 70莫欺少年穷
只能嗯嗯阿阿地附和着老人。接着老人家又把石金胜可着劲儿地夸了一番,这才起身跟着于老板出去接待贵客。

送走了老人,石金胜又开始忙碌起来,这一桌子丰盛的寿宴,也够他一个人忙活的。按着老人的叮嘱,他关紧房门,进入多维空间,摘了一些新鲜苦瓜,专门为老人做了一道清爽可口的苦瓜菜。

这道苦瓜菜是最后上桌的,石金胜这次是亲自端菜送到老人面前,然后又恭恭敬敬地向老人家祝寿,搞得老人家眉开眼笑,非要给石金胜一个红包,还当着众宾客直夸他的手艺好,人也很懂事儿,当然,这后半句估计又是在敲打他儿子于老板。

石金胜回到厨房,自己拨拉了一些吃的,填饱了肚子,数了数红包里的钞票,九百九十九块钱。

宴席结束后,于老板抽空来了一趟厨房,塞给石金胜一包中华烟,然后自己也点上一根,拉过一只低脚凳子坐下来,说:“今天真的要谢谢你,不只是饭菜做的好,更主要的是让我爹终于开开心心地过了今天的寿辰。”

石金胜也拉过一只凳子坐下来,抽着烟,等待着于老板的下文,因为照着老人所说,于老板是个孝子,那他为何会不听老人的意见,把寿宴搞得这么大的排场?这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

果然,于老板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只是我爹捡来的孩子,我爹在这个村子里是独门独户,一辈子都没有成家。在那个都吃不饱的年代,他能在自己还饿着肚子的情况下捡回我,给我留口饭吃,这种恩情我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小时候我和爹都经常遭到村里人的嘲笑和挖苦,那时候我们家在村子里最穷,又没啥地位,从小我就经常被村里的孩子欺负,甚至在我上小年四五年级的时候,一些个比我小三四岁的孩子都敢欺负我,那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出名的窝囊废,也许是因为特殊的家庭和出身,我从小就自卑,别人欺负我,我从来不敢反抗。后来,我走出去了,自然也没少吃苦头,但最终还是混出了点儿成绩。说实话,我想过要衣锦还乡地耀武扬威一番,做足了排场给他们看看,当年的窝囊废有出息了。可是后来我又忍住了,我要是这么做了,跟他们当年欺负我和我爹有啥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我不会允许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人,于是我就努力说服自己,以德报怨,给村里的乡邻做点贡献,修路,建学校,逢年过节的就拉几卡车年货挨家挨户的送。几年下来,乡邻也都不会瞧不起我了,也不会恨我,也不忌妒我,都很感激我,我自己也很有成就感。可是……”

于老板叹了一口气,掐灭烟头,说:“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们是不欺负我了,可他们势利的本质却没有改变,现在还在延续当年的恶习,村里最穷的孩子依然在重复着我当年的悲剧。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这次我只所以非要搞这么大的排场,就是想借这个机会,把大伙儿都聚起来,找个机会给他们讲讲这个道理。等会儿,我会跟村里的一个经常被人欺负的孩子演一出戏,说出我自己的想法,至于他们能不能听得进去,那我就无能为力了。”

于老板起身,语重心长地拍拍石金胜的肩膀,说:“看得出,你是个好人,虽然这话俗了点儿。今天你确实帮了我不小的忙,这是我的名片,以后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于老板说完就出去了,不过一开门,就变成得“醉醺醺”了,脚步踉跄地闯入了人群,最终在“疯子”的搀扶下,在众目睽睽之下,于老板笑呵呵地抚摸着一个瘦弱孩子的头,嘴着高声喊着醉言醉语:“小涛,你看叔……现在有钱不?风……光不?”

那小男孩子紧张兮兮地点点头。

于老板接着表演:“哈哈……小涛,别羡慕我……当年我也跟你一样……被人瞧不起……那时个我可是咱们村有名的窝囊废,现在咱不也一样过得好好的?叔看好你,相信你将来一定比叔还有出息,有句话说得好,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唔信一世裤穿窿。知道啥意思不?哈哈……意思是说,人啊!宁可看不起没钱的白头老翁,也不要看不起贫穷的年轻人,因为少年人前途不可限量。少年人只要肯努力迟早会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就不相信一辈子总是穿着有破洞的裤子。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石金胜倚着门框,看着于老板慷慨激昂的表演,院里的老老少少,或尴尬地笑着,或惭愧地低着头,或懵懂地望着“疯疯癫癫”的于老板。看到这里,他突然对“爆发户”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和延伸。

晚上,回到天津,“疯子”给了石金胜二十五万,说多出来的那三万是于老板额外给你的辛苦费。

石金胜提着一袋子沉甸甸的现金,开始盘算着这些钱能够开个多大的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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