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无双仙剑>第四十章 剑士三境,拼杀!

身形消失,万载化雷,陈少白的反应速度明显超出了黑衣中年的预期,两人剑招相对,都是全力出手,这个时候就算他想躲,也未躲得了。

然而,黑衣中年做出了一个陈少白极为熟悉的动作——只见他微微调整身形,将小腹对准碧绿如玉的长剑,不退反进,主动挺身上前。

竟然是当初首手提斩骨刀初战熊英杰时,陈少白用来以弱胜强的招数!

噗嗤!

长剑入体,雷声炸响,血肉横飞。

“没想到!这就是剑士的生命力啊!”

黑衣中年似乎经受过疼痛忍耐性训练,再加上强悍无比的生命力,被人一剑炸开腹部后,他的脸上不仅没有半点痛苦之色,反倒露出一丝胜券在握的狂喜。

剑士三大境:【洗髓换血】,【以剑御罡】,【琉璃明镜】。只要达到第一步洗髓换血的程度,生命力和身体素质都会远超凡人十倍,力能扛鼎,臂提千斤,对于凡人致死的伤害,对剑士来说却不是那么难以承受。

手中佩剑横劈直削,目标乃是陈少白的右臂——他是一个很记仇的人,被陈少白伤的这么重,就算剑士恢复能力强大远超常人,也需要静养一个多月了。所以他想先废掉陈少白,然后再慢慢将其凌辱致死。

事已至此,想要躲闪根本不可能给,陈少白眼里瞬间闪过一丝暴虐,一股狠戾之气透体而出,竟生生将人类躲避的本能按压下去,主动沉肩,朝着对方剑刃狠狠撞了过去。

咔!

这是肩胛骨粉碎的声音。

“嗬嗬……”如同破风车一般喘着粗气,黑衣中年狂笑着后退三五步,让万载从自己的身体里滑出来。

两人伤口奔涌而出的热血将脚下白雪浸染融化,形成一个个红艳的水洼,散发着腥甜的气味。

作为专门司职杀戮的客卿,黑衣中年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这一剑给陈少白造成了怎样的伤势,虽这个世界并没有明确详细肌肉骨骼划分,他也能判定,陈少白右臂已经废除,再也没有能力提剑杀敌了。

左手剑?开什么玩笑!人的经历是有限的,就算陈少白从娘胎里开始练起,也绝对不会强到哪里去。

“哈哈哈!小兔崽子,你的确很强,在剑客巅峰的时候就能越阶施展御罡的手段,就算放到紫寰城也算是中上资质,在这木犀城里更是超级天才,但你今天就要死在这了,你的银票,你的宝剑,都是我的了!”

黑衣中年嘴上丝毫不停,一方面出于自己的病态心理,另一方面则是依仗剑士的强大体质。停战两三个呼吸的时间,他那血肉模糊的腹部就已经停止溢血了,拖得越久,对他也就越有利。

剑罡覆盖的良剑,杀伤力甚至要远超未曾加持剑罡的三千精工,是以,他这一剑几乎切入了陈少白的整个肩膀,就连锁骨和胸廓的骨骼也都被长剑余威粉碎,只差一点,就要将肺部穿刺了。

肩膀上只连着点皮肉,还怎么持剑与人拼杀?

看着通体碧绿如玉的万载,黑衣中年的眼里露出一丝渴望:“三千精工,放在你这样的小家伙手上太浪费了!”

“是吗?”因为失血过多,陈少白面色有些苍白,再加上气疗术地急速修复,创口酸麻胀痛难耐,让他脸上的肌肉都不自觉地跳动起来。

一息后。…。

陈少白耸了耸肩,虽然感觉还有些凝滞,却也可以持剑杀人了。

“你、你!你到底是人是鬼!”黑衣中年爆退五步,或许是因为失血和腹部重伤的缘故,脚步有些虚浮,竟一下踏空,滑倒地面。

“取你性命的人!”陈少白箭步上,万载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重重落在对方的颈脖之上。

噗嗤!

圆滚滚的头颅被血压飞,一捧腥浓的红绸涂了满地。

嚼碎一颗木犀果吞咽入腹,陈少白强忍着身上的凝滞不畅,将对方的良剑背在身后,粗略地搜刮了一番。

“嘶……难怪能请动这样的强者,他们也真舍得花钱!”看着手中那两张深紫的千两银票,陈少白惊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虽然之前已经勉强将伤势治好了,但那就像是用强力胶生生黏住的一样,刚才暴力挥剑斩敌,已经再次将伤口撕裂开来,所以他压抑着右臂的剧烈疼痛,飞快地将战利品收好,就一边吞咽着木犀果,一边反复对自己施展起了气疗术。

酸胀、酥麻,伤口好似有万只蚂蚁在爬行噬咬,这样的经历忽然让他明白为什么前世的人总是把“万蛊噬心”与“凌迟”相提并论了。

十三颗木犀果入腹,十三次气疗术反复治愈,一刻钟后,陈少白终于可以灵活自如地运转肩膀手腕,没有半点阻滞了。

这时,地面上的血洼已被冻成了一块块绯红水晶。

“还好我有随身携带木犀果的习惯,但……一口气吃了三十九两银子,真是奢侈。”虽然花六百两银钱给苗语琴买桐木冰丝琴的时候没有半点犹豫,但轮到自己花钱的时候,陈少白就觉得有些牙酸了——毕竟练剑是一项极耗银钱的事。

但想到又有贰仟两银票入手,陈少白又豁然开朗,想起刚刚的战绩,长久以来因为陈匡胤而一直对剑士怀有的恐惧也渐渐消散,念头通达之下,感觉手中的万载都更加得心应手起来。

剑士又如何?照样能将其斩落剑下!

木樨论剑的最后一轮只是陈少白与李书卿之间的比斗,或许有不少钟爱剑术的世家子弟和参赛者会来观看,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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