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这个词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在二十世纪末从香港引入国内的房地产市场。
“各位爱卿,朕知道大家都不甚明白。”我笑道,“这也是朕在过年期间想出來的一种方式,简单而言,按揭就是对于目前沒有能力购买住房者而又希望购买房屋之人的一种提前消费方式,并且和银庄大有关联。朕还是举个例子來说明白吧。比如,一套住房的价格是一千贯华夏币,某位官员目前只有五百贯,自是无法购买,但是这位官员每月的俸禄是两百贯,除去每月一百贯的日常开销外,每月可以富余一百贯,那么按照正常情形,他在五个月后才能购买这套住房。如果按照按揭的方式,那么他现在就可以购买这间房屋了。”
阮登炳问道:“陛下,他怎么购买?他还是只有五百贯货币。”
“不错,他目前的确只有五百贯,这就是和银庄有关联的按揭作用了。首先,银庄作为担保人,向房屋拥有者垫付全额房款,这位购买者支付给屋主或者银庄五百贯后,便能够从屋主那里得到房屋,拥有使用权,但是房屋的拥有权却属于银庄,之后,购买者按月付给银庄一百贯,五个月后,累积付出五百贯,银庄再将房屋的拥有权转给购买者。其中,阮爱卿一定会想,那银庄怎么获利?这就需要购买者在房款之外支付额外的利息,也就是说,购买者每月应该支付一百贯本钱和相对的利息。”
阮登炳道:“陛下,臣大致明白,这和抵押有很多相似之处。”
“正是。相对于本钱來说,额外的利息很低,只要这位购买者稍加节俭便可省出,如此一來,原屋主、银庄和购买者是否皆大欢喜呢?”
“陛下,那首次支付房款一定要五成吗?利息又该如何制定?”
“阮爱卿,这具体细则就由你们银庄來制定了。并非每位购买者事先都有五成的购房款,朕觉得你们可以根据这位购买者的俸禄、信用、年龄等方面來综合考虑,至于利息则可以参照银庄的存贷利率以及购买者按揭时间的长短來制定。”
阮登炳点点头道:“陛下,倘若购买者到期不还呢?”
“那银庄可以根据双方协议收回房屋。作为银庄,也并非沒有风险。如果在收回房屋时,遇到房价下跌就要承担跌价的风险,所以说风险和利益是共存的。针对这次福利房的按揭,就暂时由大宋皇家银庄独家來进行尝试,如果这种方式可行,朕便会在民间推广,同时也会让律法司起草相关的律法,以保证屋主、银庄和购买者三方的利益。”
“是,陛下。”
“还有,这次朕所说的提供给朝中官员的福利房,其价格会低于市面,而且利息部分全部由朝廷负担,这也算是朕给各位的福利吧。”
“按揭?那我也可以买房了?”
“按陛下的说法,我很快就可以有新房住了,而且只要辛苦几年,那房屋就能属于自己的了。”不少无房的中青年官员心里都在盘算起來。
“按揭?提前消费?这赵禥是怎么想出來的?”贾似道微一抬头,下意识地向金阶上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