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市井小记>第二百四十三章:玉珠成亲

长公主离开封城,去青城和孟将军相聚了,白梨的日子也一如既往悠闲了起来,去绣坊盘盘账,和庞玉珠聚聚,再和徐守云一起经常回回金杏胡同,再去仁心医馆看望看望蒋大夫和钱氏,日子就这样平缓而悠闲的过去了。

林秀从庞丰年那里拿到第一笔分红的时候,庞玉珠的婚期也到了,重阳节过后的第一天是林秀和陆天璋大婚的日子,一大早,白梨就去了庞家,做为庞玉珠的闺蜜,白梨责无旁贷的要在房里一直陪着庞玉珠直到上花轿为止,而徐守云则被陆天璋极力邀去了陆家,做为伴郎团中的一员,虽然徐守云极力不想去,但是还是耐不住陆天璋的缠功,按照陆天璋的意思,徐守云长得英俊,又有皇上亲封的官职在身,带着他一起去迎亲很有面子,徐守云若再推拒的话,他就说徐守云是因为现在地位高了,看不上他们这一帮伙伴了,让徐守云颇为无奈,想当年陆天璋也拜了镖局的一位老镖师学过几手功夫,为了寻求刺激,还和他们一起出过镖,也在那时,徐守云和陆天璋熟悉了起来,所以陆天璋一开口就是“我们有过过命的交情,你现在怎么能够过河拆桥呢?”

徐守云无奈,只好和娇妻分开,夫妻二人一人去了庞家,一人去了陆家,白梨倒是无所谓,她反正无论如何都要去庞家的。

林秀因为现在的身份,不方便参见这样的喜事,她作为庞玉珠的另一个好朋友,肯定要陪着她的,还要将自己和林秀准备的贺礼送给她呢,林秀是自己绣的一套枕巾,“阿梨,你让玉珠不要见怪,我现在也拿不出什么贵重的东西了。”

林秀将枕巾交给白梨的时候,颇为无奈的说道。白梨知道林秀的心态,若是她自己处在她现在这个时候,说不定自己做的还不如她呢,自卑敏感若说一点都没有。肯定是不可能的,任是一个人内心再强大,遇到逆境时也不可能没有脆弱的时候。

虽然白梨知道林秀现在的心态,但是她还是极力劝道:“秀儿姐,你和玉珠认识的时间都那么长了。她是什么性子你比我更了解,她看到你亲手画的花样子,亲手绣的枕巾,只有高兴的,又怎么可能嫌弃呢。”

林秀点点头,有些自嘲的道:“是我的不是,多思多虑的想叉了。”

现在已经是八月了,秋高气爽的,可是今年封城乃至于整个大宁朝的秋季都不会和往年一样,那么令人心旷神怡。甚至还让人们有着登高踏远的意境,永丰元年的秋季注定是一个令人难忘却又充满血腥的秋季,因为不久后,包括沈员外在内的牵扯到当初夺嫡案中的人即将要被问斩了,虽然经过了大半年的沉淀,林秀也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日,甚至在心里肯定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这一日渐渐来到时,林秀不可能完全的无动于衷。

白梨知道林秀心中不好过,但是这个时候任何语言的安慰都很苍白。听起来都会让人带着敷衍的意味,白梨只好转移话题般的问道:“秀儿姐,于嫂说你绣的屏风画面很独特,现在庞大哥给你的粮食生意的分红还不错。你还要不要绣了?”

林秀听到白梨说到正事,忙定了定神,道:“肯定要绣的,我自己又不是不知道,我那一百两银子的份子钱能做什么呀,还不是玉珠帮我说情的。庞大少爷也只是看着玉珠的面子上带着我分一杯羹而已,这绣品怎么说也是一份不错的收入,我总要为小丫丫准备着些。”

林秀是个心思剔透的人,也一向看的清,虽然她并不想占庞家的便宜,但是如今她尚且自顾不暇,只好先厚着脸皮接受庞家的好意了。

白梨点点头,林秀的绣技虽然并不比白杏要好,但是她毕竟是秀才的女儿,从小熟读诗书,并且在丹青上也很有些才气,况且在沈家过了几年,经过沈家富贵底蕴的熏陶,她画出的花草树木,小屋池塘总要比平日常用的花样子多了一份灵气,所以于嫂也乐意接受林秀的绣品,只是白梨还提醒道:“秀儿姐,绣归绣,挣钱我也不拦你,但是你自己要注意,万不能晚上点灯熬夜绣,那样身体熬垮了什么都没了,小丫丫和顾婶子都要靠你呢。”

林秀点点头,“我知道,我心里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责任。”

现在将这套枕巾交给庞玉珠,白梨虽然不想说,但是还是帮着林秀转达了她的意思“玉珠,秀儿姐说她现在条件不允许,只能送亲手绣的绣品,让你不要见怪。”

庞玉珠嗔怪的瞪了白梨一眼,“我是那样的人吗?”

白梨讨好的笑道:“我当然知道你不是,但是秀儿姐让我转告的,我总不能不说吧。”

“你还说,你准备送我什么呀?”庞玉珠开始主动朝白梨要礼物了。

“诺……我送的。”白梨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匣子,庞玉珠打开一看,是一条金链子,两条细链是以绞丝模样缠绕在一起,中间每隔一段就镶嵌着一颗莹白剔透的珍珠,白色和金色交相呼应,造型简单大方,戴在脖子上,却能衬出佩戴人颈项肌肤的白皙匀润,庞玉珠一下子就爱上了这条链子,不禁问道:“阿梨,你这是在南方买的还是在京城买的,封城的大小首饰铺子我都逛遍了,也没有看到这种链子,很漂亮,我太喜欢了。”

白梨笑道:“你喜欢就好。”也没说是在哪买的,这是她在自己想出来的造型,是从现代首饰中得到的启发,和银楼师傅商量之后,让银楼打造出来的,独一份的,庞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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