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书虫成神记>第十七章 段誉请客

与大美人辛双清一起共进午餐,秦朝半点也不觉得浪漫,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辛双清给他夹菜,他一口未吃,自己吃自己的,半句话也不说。吃完饭,便打算出门散散心,好好地想想以后的路。辛双清紧紧地跟在他身后,他选择不理睬,心想:“等她烦了,自然就走了。既然话语不管用,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她自己玩自己的去。”

秦朝刚走出店门,一阵狂风扑面吹来,只见风沙满天飞舞,枯叶在空中不断盘旋,乌云滚滚。

秦朝脑海里闪出一句话——山雨欲来风满楼。

酒店大门口,一个身披土黄色袈裟的胖和尚横躺在那儿,小柳低着头站在一旁,不断的小声哀求,让那胖和尚别躺在那儿。那胖和尚却对小柳不理不会,不管小柳如何哀求,就是无动于衷,躺在那儿不肯移动半分。

突然,只见段誉闪出,上前大叫道:“酒肉大师,咱们还真是有缘,这才几日不见,又在此相遇。你怎么又来强讨好酒好肉,不过,这次我是身无分文,再不能请你了。”段誉是大理镇南王、护国大将军段正淳之子,既是大理国的小王爷,也是未来的王子,非常有可能荣登皇座,怎么可能会身无分文呢?这事得他偷偷溜出家说起。他并非是三岁小孩,自然知道出门在外,若想要玩个痛快,钱不能不带。段誉偷偷溜出家,不是为体验民间疾苦,而是为了自在逍遥。一路上游山玩水,吟诗作赋,见识各地风土人情,远不是家中的烦闷可比,玩得更不想回家。

一天,他路过一家酒店时,见有许多人围在门口,指指点点,吵吵闹闹,甚是热闹,一听之下,原来是有个胖和尚,向酒店老板索要好酒好肉。酒店老板叫人赶走那胖和尚。不料,那胖和尚武功高强,你若对他动武,他也不要你性命,也不伤你身体,只是轻轻在你肩上一拍,不见皮肉之伤,却让你痛上半天才好。稍有见识之人,就算不怎么懂武功,也知道这是厉害的点穴功夫。有人毫无见识,却喜欢强出头,大声痛骂那胖和尚是佛门败类,不守清规、恃强凌弱、蛮狠无礼……

那胖和尚却是充耳不闻,好象众人骂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酒店老板见硬的不行,只得好酒好肉伺侯着,可那胖和尚却嫌酒肉太差,仍不肯离去。换了几桌,还是如此,总是说酒肉太差劲,要酒店老板拿出真正的好酒好肉出来,不然就永远呆在此处不走了。

段誉觉得很有趣,便呆在一旁观看,并不急着上前。

只见酒店老板办法层出不穷,看得众人眼花潦乱,大饱眼福,可就是赶不走那胖和尚。酒店老板被气得火冒三丈,在一边不停地跳脚骂人。闹来闹去,闹了好久……后来,酒店老板干脆不顾颜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前,跪倒在那胖和尚面前,大声痛哭,苦苦殃求。那胖和尚却仍是无动于衷,不管酒店老板用什么办法,他就是躺在店门处不肯走。

段誉见好戏看得差不多了,也弄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这才摇着折扇微笑着走上前去,从怀中掏出一个五两重的元宝,让酒店老板拿出最好的酒肉来,好好招待那胖和尚。酒店老板刚刚还哭成一张大花脸,可一见到白花花、亮晶晶的银子,马上就变成了一副哈哈笑脸,大声招呼伙计们快点动手。

好酒好肉不久就上了一桌。

酒店老板并非没有更好的酒肉,只是情愿在众人面前装孙子,都一直不愿意拿出来。他跟那和尚比起来,正是半斤八两,八两半斤,若段誉不及时出现,两人还不知要斗到什么时候去?不知要如何才能收场?不知到最后谁胜谁负?那胖和尚一直赖着不走,一开始显得非常可恶,现在看起来,也确有不走的道理。众人倒觉得那胖和尚真有眼光,鼻子更是比狗还灵,居然知道这酒店老板的老底。

那胖和尚连半句客气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大吃大喝起来。中途偶尔说上两句,也只是关于酒菜太坏之类的话——

“这坛女儿红才不过十年,却当成三十年来卖,简直是欺人太甚。”

“这盘狗肉辣椒放得太多,显然是想故意为难我,看来刚才教训得还不够。”

“这块猪肉虽然新鲜,但皮没有去除干净,上面那毛看起来就觉得恶心,这味道更是太差劲了。”

……

其实,那女儿红虽然只是十年,但酒店中大都如此,把十年当成三十年来卖,这一向就叫三十年正宗女儿红。就算拿十年当成四十年来卖,也并不算太过分,因为行情如此,行内人士都是心知肚明,毕竟年份越高的好酒越难求,可人人都想喝一喝,供不应求。对于大部人来说,将十年说成三十年,他们也会信以为真,自欺欺人,把差酒当好酒,大声赞叹差酒如何醇正、香浓,说得头头是道。

一般人爱慕虚荣,却又舍不得花钱,三十年的酒显然比十年有面子。

那胖和尚显然是食中行家,不会不懂这些道理。

再说那锅狗肉,本是辣椒放得越多,就越会辣出味道来,就算原本怕辣之人,只要爱上火锅狗肉,那也是一个劲的多放辣椒。可胖和尚却要说别人不怀好意,让别人也无法解释得清。这一招,吃霸王餐的人最喜欢用。因为,有人喜欢辣,有人怕辣,若事先忽视了这问题,没先问清客人就自作主张,最后说不定不但得赔礼道谦,还得反赔客人一顿饭钱。

再说说那盘猪肉,是刚刚宰杀了一头不大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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