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雪脸上现出愧疚来:“本想着不做出一些成绩,不回京城的。”
沈歆嗔怒道:“还想要什么成绩?我可听郃儿说,你们一个个的,每个胭脂铺子一月都能入上万两银子,便是在京城,这些银子也不少了。”沈歆是真的觉得梨雪和凝香都太要强了,凝香倒还好些,她本身就日日接触账本,无论是花钱还是赚钱都颇有心得的,但是梨雪不同,她一直都只会伺候人的,能做出这个成绩,还不知道是在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
梨雪摇摇头:“毕竟有小姐给的钱支撑着,而且江南繁华富庶,一万两银子有多半倒是要垫了租费。”
眼见着再说下去,恐怕要在胭脂铺子上的事情说个没完了,沈歆便转口道:“晚上便在府里睡吧,两位大掌柜。”
凝香听了,掩嘴笑了一声,目光挪揄地看向梨雪:“恐怕有些人放心不下呢!”
沈歆挑了挑眉,看向梨雪:“哦?梨雪还有什么牵挂不成?”
旁人还没说什么呢,梨雪倒先红了脸,她支支吾吾地说道:“毕竟将人家带来了京城,总不好不管不顾吧。”
听见梨雪这么说,又看见梨雪那小女儿的姿态,沈歆倒来了兴趣:“跟我说说,是什么样的人?”梨雪跟在她身边那么多年了,沈歆早就有将梨雪凝香放出去的想法,上辈子的事情她更是不愿重蹈覆辙,是以在胭脂铺子办成之后,沈歆就将梨雪和凝香的奴籍给销了。如今梨雪有了心上人,不管怎么说,她也是支持的。
凝香刚要说,梨雪却拽了拽她的袖子,威胁似的瞪了她一眼:“不过是在路上捡了一个人,我于心不忍,才把他顺道带来了京城,恐怕他不日就要回家了。”
沈歆活了两辈子,哪里听不出梨雪最后一句话里的黯然。
凝香自然是不惧她的,挣开了她的手,一溜烟来到了沈歆身后:“小姐小姐,我来跟您说吧。”
原来梨雪和凝香两人虽然一个去了杭州,一个去了苏州,可是因着两个地方不远,她们回来的时候,便约好了一路同行。
会和之后,两人赶路到了玉阳,因为日子算错了,两人没能赶城门关前进城,就只能在城外找了个村落勉强住下。
两个女孩出门,最重要的当然是安全,所以两人身上并未带多少金银,又找了有名的镖局,寻了一些拳脚有力,名声又好的镖师,护送她们。
这其中有一个名叫钱金的镖师,鼻子极为灵敏,在村子里住的时候,闻到了血腥味。循着这血腥味,他们又找到了一个浑身受了重伤的人。
这时镖师们才警觉起来,恐怕这个村子里有古怪,受伤的那人是谁且先不论,但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里衣,光是里衣就能看出来布料极好,想来非富即贵,若是这些村民想着救人,或者要任他自生自灭,又怎么会将他身上的衣裳扒光呢。
受伤的那人被扔在了不远处的密林里,在那人身旁,还有几根枯骨,他们在地下更是挖出了不少骨骸。
他们不便打草惊蛇,但是那些村民给的东西一律不吃,他们只将村民给的东西藏起来,然后吃自己带来的干粮。整个夜里,每个人都是警觉的,没人睡着。果然,后半夜有人悄然摸了过来,被众镖师们一拥而上给捉住了。
天一亮,他们就将捉住的人送往官府,这才知道,原来那个村子里的人早就被一窝土匪给杀了,土匪占了村子,就做起杀人越货的勾当,这些年死在村子里的人不知凡几。
此事过后,他们继续上路,这回更加小心。但最烦恼的,还是那个他们救下的受了重伤的人。
本来最好的办法是将他留在玉阳,梨雪和凝香两人身上虽说也没带多少钱,但是给他治病的钱也是有的。但那人醒来之后,说什么都不愿意留在玉阳,说是害怕有人害他,任凭他们怎么劝,都固执地要跟梨雪等人一块去京城。
梨雪他们拗不过他,只能带着他上路。
谁都没想到,洗白了脸之后,他竟然有着一副十分出色的好相貌,唇红齿白的,一笑起来,十分的勾人。这般容貌,便是比起京城里几个世家的公子,也是不遑多让。
因为他们赶路赶的急了一些,所以那人身上的伤又裂开了,反反复复的,一天下来,他的脸倒有半天是惨白的。
梨雪和凝香两人也给了那人两个丫鬟,但她们俩的丫鬟都是到了苏州和杭州之后才买的,放在身边调。教,更偏重于让她们跑腿办事,论起伺候人的功夫,还不如梨雪呢。
后来见再这么反复下去,恐怕不用到京城,这人就要死了,梨雪只好亲自去服侍他。
再后来,两人情意暗生,虽然谁都没有挑明,但是就算是凝香她这个旁人,也看的一清二楚。
只是凝香是不怎么赞同的,那人救起来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极好的里衣,这些日子以来,他虽说身体羸弱了一些,但是行走坐卧,无一不是礼节周到,也只有梨雪这个傻女孩会信了他的话,以为他真的是某个落魄世家的公子哥。
那些落魄世家的公子哥她也见过,个个都是一副自诩fēng_liú的样子,然而最大的本事就是玩弄身边的丫鬟了,真出了什么事,恐怕连个丫鬟都比不上。
凝香私心里觉得他恐怕没说实话,但是她也不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