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
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是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闻过,没喝过……”
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
“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
“说的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
“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
“心里苦闷,就抽了……”
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但是没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
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