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盗墓王之妖塔寻龙>第一百零四章 日记和照片

老潘翻腾了几下就拿出了一个古朴的笔记本,我走过去也翻动着那背包,里边有生锈的指北针、老式的洛阳铲、绳子、钩子,接着就是非常女性化的一小卷成了棉絮的卫生纸、胭脂盒、口红,还有就是少半包无嘴官厅香烟。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尸体是个女人,而且从腐烂的程度和所带的物品来看,应该在十到二十年之间,虽然我对这包香烟存在了疑惑,但觉得可能是这个女人抽烟,或者说她身边有男人,这属于当时那一代人的交际物品,即便现在男人与男人之间,无非也就是烟酒之类,在这中国属于源远流长的烟酒文化。

再看,里边就是一些连我都叫不出名的东西,有些可能是登山工具,也可能是那个时代的某种产物,只可惜已经腐烂的一团糟,就连那把看起来最有质感的洛阳铲都满是铁锈,估计稍微用力大一点儿,就能双手把它掰折。

我见老潘看着那笔记本入神,就凑过去问他是什么东西,老潘从前面的夹页中拿出了一照彩色照片交给我看,并指着起来一个相貌较好的女人给我看,问我还认识吗?

打量了这张彩色照片,属于那时候刚刚生产出的老式拍立得照出来,就是那种黑漆漆的怪匣子,在当时属于奢侈品。照片的清晰度不高,但依稀看能分辨出大体的五官,上面是一支规模不小的登山队,一共十四个人。每个人都穿着黑色或者灰色的鸭绒服,手里提着护目镜或者帽子,一些人做出了剪刀手的姿势,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激动或者高兴的表情,在这些人的背后正是我们所处的喜马拉雅山上最高的峰珠穆朗玛。

看着老潘指的那个人,几眼之后我便认出这是老潘以前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薛雪,在我和老潘最后一次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这个薛雪出现过,老潘口里一直叫着雪雪吃这个雪雪吃那个,当时他们两个非常幸福,让我心里暗暗地羡慕了一把。

照片中有男有女,还有几个金毛蓝眼的老外混在其中,薛雪紧靠的一个男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家伙,第一眼看我就有些熟悉,可又一下子没认出来,这时候苍狼走过来看,指着那个老家伙说:“这不是吕爷吗?”

我一愣,看笔记的老潘也是一愣,我们都开始仔细打量这个老家伙,确实就是我的师傅吕天术,只不过在这张照片中,吕天术的年纪看的比现在都大,已经像是一个古来稀的老人,这可能是当时的打扮以及拍照设备有关系。

胖子瞥了一眼,指着右下角,说:“九八年五月三日照的,距离现在将近有十多年了。看看背面有什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让我看背面,皱了一下眉头就转过来一看,赫然背面写几个苍劲有力的钢笔字:“德邦登山队,珠穆朗玛峰下留念,薛雪。”

胖子得意地一笑说:“果然不出胖爷所料,那个年代的人都这样。”

我忽然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就去看老潘,老潘也正抬头看着我和胖子,胖子脸色一变,直接把老潘的脖子搂住,然后拖到了一边,笔记都掉在了地上。两个人不知道在轻声问些什么,但我已经猜出个大概,老潘曾经告诉过我和胖子,他的老婆是死在医院,可这具女尸很有可能是薛雪的,那就是说他在骗我们。

捡起那本笔记,我翻开了第一页,韩雪两个字就倒映在我的眼中,虽然无法真正确定这具尸体是不是薛雪,但这个笔记本可能是她的没错,打开一看里边记录的并非记事,而是一首首属于哪个年代的流行老歌,我记得老潘曾经介绍过,韩雪以前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学音乐、学美女和搞创作三类人,都被视为怪胎,他们的思想和其他学科、职业的人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这类人往往都富有冒险精神,所做的事情往往和我们这种普通人不同,甚至可以说是疯狂。

翻了几页,有些歌都是我耳熟能详的,根本就是念不了两字就开始跟着哼唱起来,因为实在是太熟悉了。一直在我翻到了后半部分,终于发现了一首以薛雪作词作曲的歌,这首歌我没有听过,大体是在歌颂喜马拉雅山的壮观景象和她自己的愉悦心情,如果这首歌被传唱出来,那一定是一首不错的作品。

胖子已经拉着老潘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带着一股怒气,说:“戌,老潘这孙子骗了我们。”

我看了老潘一眼,他低下了头,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在我看到这日记的时候已经猜的差不多了。老潘,你说说,为什么骗我们?”

其他人也不知道我们三个在搞什么鬼,看了一会儿这尸体也就散到了一边,去继续打量周围的情况,可能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和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对这次倒斗也没什么影响,所以也懒得听我们三个人之间那点事。

老潘迟疑了很久,就缓缓地坐在了地上,从口袋了摸了一支烟,一脸的惆怅和无奈,说:“老鸟、李哥,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你们都不会相信我,但我真的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发誓,我真的是在医院里亲眼看到雪雪离开的。”

胖子随便捡起一个胭脂行说,用指头点着上面的两个字,说:“我听戌说过,你老婆就叫韩雪,你又怎么解释这具尸体?”

老潘说:“李哥,麻烦你动动脑子,这很有可能是我老婆丢弃在这里,或者说被同伴背着她的背包,这种细节她根本就没有告诉我,你怎么就不信呢?”

胖子指着地上的东西说:“这些


状态提示:第一百零四章 日记和照片--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