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的训练可以说是卓见成效,二十里的路程,韩变只用了两个时辰,便带兵赶到了阳山脚下。
阳山是冀州境内一座很不起眼的山,与更远一些的黑山(如今太行山脉的一部分)相比,阳山完全上不得台面。
阳山不高,地势也并不险峻,韩变到达之后派人一打探,就已经找到了至少有十条可以通往山顶的道路。
比起许多土匪窝来说,这里应该不难攻陷。
再加上阳山距离治所邺城仅仅二十余里地,很容易遭到驻兵清剿,这样的一座山,按理来说是根本不适合占山为王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却有一个叫李乐的土匪盘踞着。
很不合常理,韩变甚至快觉得,这是不是老天想让他的第一场胜利来得容易些。
两个时辰的行军,毕竟消耗了不少体力,韩变还是令士兵先安营扎寨,等用过早饭,歇息一阵,再进攻李乐的土匪窝。
与此同时,二十里地之外的邺城,州牧府邸之中,韩馥一如既往地“虽然没有什么卵用却非常勤政”,韩变给他留的书信已经被打开,静静地躺在案几上。
韩馥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冀州境内的贼寇是还有不少,但是邺城作为治所,其方圆二三十里内,除了他无力顾及的水上之外,成规模的贼寇早就被剿除一空了。
那什么阳山李乐,韩馥虽然没听说过,但是撑死了手下也就那么几十号人吧,以土匪的战斗力,不可能是韩变的对手。
就算是韩变打了败仗,还有张立在,张立忠心耿耿,武艺虽然不能斩杀对方大将,却也是个合适的挡箭牌,保护韩变平安归来并不在话下。
更何况韩馥也知道,韩变在前不久得了匹好马(新手任务所得),说日行千里肯定是夸张,但是用来逃命肯定没问题。
所以,韩馥完全不担心韩变的安危,他的心思,早就回到了政务上面。
就在这时,近侍进来通报:“别驾大人到了。”
“快快请进。”
韩馥一听沮授到了,脸上洋溢起几分笑意。
原本因为书房的缘故,他和沮授的关系有些僵,可如今韩变成了沮授实质上的弟子,让两人的关系进了一大步,也因此更加了解沮授的才能,他比之历史上,更加信任沮授。
有沮授在,处理政务就要轻松得多了。
沮授一进门,刚要见礼,韩馥便上前托起了沮授的双臂:“公与,你来得正好,我处理政务正嫌吃力,需要你助我。”
沮授自从收了韩变当弟子之后,他对冀州更是尽心尽力,今日来此,正是想助韩馥处理政务,也不推辞,便向案几旁走去。
沮授刚刚坐下,便看见了案几上面的信件,不由得“咦”了一声。
韩馥如今已把沮授当作了自己人,便将信件递与沮授,一边道:“是我那不成器的小子的,那小子,这些天成天呆在兵营里,连家都不回,这不,说是要出城剿匪练兵,也不知道亲自来跟我说,就差人送了封信来。”
韩馥话中虽然是埋怨,但沮授听得出来,韩馥很满意韩变的这种投入。
嗯了一声之后,沮授便接过信件,看了起来。
一开始,沮授是以一种很轻松的心态看信的,韩变要剿匪练兵,他早就猜到了,他也不认为韩变会傻乎乎地去啃那些硬骨头。
和韩馥一样,沮授认为韩变不会有任何危险。
可是,看着看着,沮授的脸色就开始变了,拳头捏得紧紧的,额头隐隐有汗水溢出。
就算是韩馥,也看出不对了,就在他想要问出个所以然的时候,沮授将信件往案几上用力一拍,站了起来。
“公子危矣!”
“此话怎讲?邺城周围,应该不存在能威胁到他的贼寇才对!”韩馥也一下子站了起来。
沮授长叹了一声:“那阳山李乐,为害一方多时,某早已知晓,明公可知某为何从未进言剿除?”
“难道是那李乐爪牙众多,不易征剿——不对,若是如此,更该早日剿灭才对。”
有道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阳山距离邺城不远,盘踞在上面的贼寇无论实力强弱,都应该早早剿除。
沮授摇摇头道:“若是如此,此事倒也还容易了。那李乐才智平庸,实力平平,公子领兵征剿,应该能马到功成。”
“可问题出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明公有所不知,那李乐,是李大目之侄。”
“李大目?可是那黑山贼李大目?”
沮授苦涩地点头道:“正是如此,两人关系及其亲近,若不是有这层关系在,那李乐岂能逍遥至今?”
“还不止如此,据授所知,那李大目为给李乐张目,甚至会亲自前往阳山。”
嘶!
韩馥大惊失色:“如此说来,我儿确实有危险!”
若是李大目去阳山,他的亲卫必定跟随,而且人数不会太少,毕竟土匪也会惜命。
韩变手下一百多人,确实能战胜许多贼寇,但这里面绝不包括黑山贼。
如果韩变没有碰到李大目还好,碰见了之后,后果不堪设想。
“城内还有哪位将军在,点兵!我要点兵!”
韩馥坐不住了,对近卫大声喊道。
“明公,得罪一个李大目不打紧,可如果得罪了李大目身后那人,也没关系吗?”
韩馥刚刚转过身去,准备往外走,便听到一个悠悠的声音。
回过头一看,沮授正神情复杂,却又非常坦然地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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