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葬主>第二十二章、駮马(本篇终章)

竹林里一如既往的清净,绿绿葱葱的桂竹高耸入云,偶尔有片青翠的竹叶,伴着悦耳的鸟鸣,摇曳着飘下。

陆彦离开密室,便大步流星的赶向小胖子家。

走到宵雨家,看到他正陪家人聊天,小胖子在院落里耍着木剑,那个少年却是没有看到,估计是到哪修炼去了,见过礼,陆彦向宵雨说明来意......

三柱香后.....

“如此甚好!”宵雨笑道,“我又多了一大助力!”

虽然这几日帮助村民忙里忙外,可他依旧精神奕奕,脸上不见丝毫疲惫之色。

这是修炼到一定境界,神明气通的表现,可以无时无刻吸收元气。若是到了高深境界,更是一个月不吃不喝也饿不死,因为元气就是最好的补品!

可是修者大多不会如此,吃喝拉撒亦是修行!

陆彦又向他请教了一些江湖常识、修行经验心得。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再说宵雨的境界、实力都比自己高明太多,理应虚心求教!

宵雨也丝毫没有藏拙,把陆彦当成自己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直到晌午,陆彦才回家,刚进门,就闻到阵阵饭香。

这几天因为丧事的缘故,陆雄他们都有没出海,闲时便建船。另外在岛上得到的灵芝、族长送的老参等也都分配好,宵雨还给那些逝去诸位叔伯家属许多银两!

“今日和宵雨哥商量,想要陪他一起去鱼帮!”一家人乐融融的边吃边聊,陆彦很享受这种温馨,略一斟酌,扒着碗中的喷香白米饭开口道。

梅兰很快把饭做好,她做的饭不仅色泽鲜美,而且清香扑鼻,单是瞧一眼、闻一闻就让人食欲大增。

“好啊!去吧!家里你不用担心。”陆雄吃起饭来依旧大吃大嚼,狼吞虎咽。

“你还太小,那里没人照顾,听说还经常打打杀杀的,还是别去了吧!”梅兰停下夹菜的动作,担忧的说道。

...

足足一个时辰过去,陆彦才算将父母劝服,不由得长出口气。

“小米米,哥要去闯荡江湖了!”

以后的五天,陆彦很少再去竹林,几乎一直陪伴父母。而这几天,米米也跟屁虫似的,一直在他屁股后面转悠。

“哦!”米米呆呆的应了声,然后满脸迷茫的问道,“江湖是什么?很好玩吗?”

“额......江湖就是......”陆彦摸了摸下巴,发觉自己对于江湖的认识,仅限于前世的武侠底该怎么形容,或许只有经历过才能知道吧。

“至于好玩么......”说到这,陆彦的眼神竟有些迷离,为了那个执念,前世庸庸碌碌的生活,他已经过够,今生说什么也要快意恩仇一番。

率性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或许很多男儿都有这个梦吧!

最重要的是,行走江湖,杀人不犯法,公安局不来抓啊!

看着陆彦又走神了,米米并没有打扰,只是低下头,一个劲的踢着路边的石头。

良久,回过神来的陆彦,看着米米凸起的胸部,已初具雏形,不禁邪邪一笑:“小米米啊!革命尚未成功,你还需努力,小馒头一定要变成大馒头。这是党国赋予你的无上荣耀。”

“啊!”米米一脸茫然的抬起头,完全没有听懂陆彦的话。

“哈哈哈哈......”看到米米再次犯萌,陆彦目的达到,嘴角泛起一抹满足的微笑......

第六天时,宵雨便告知即将启程,梅兰千叮咛、万嘱咐,红着双眼直送到村门口。

看着母亲满脸不舍与忧切,陆彦鼻子一酸,差点落泪,终究下狠心,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宵雨在远处等着,看着情绪有些低落的陆彦,轻轻拍下他的肩膀,看不出悲喜,开口道:“你要习惯!”

陆彦握紧在向夏达辞别时,传给他的鬼头刀,坚定的点点头。

这时,那个冰窟窿少年牵来坐骑,陆彦识得此兽,在《山海玄奇》中曾有记载,

‘状如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啼如鼓音,其名曰駮,是食虎豹!’

駮马已算不得真正意义的马,颇具凶性,普通駮马有着五百斤力气。夏达曾说过,便是用它来衡量修者实力的,比如陆彦ròu_tǐ力量便是有着十一駮之力。

不单如此,它还是一种很好的代步工具,体力持久,奔如迅雷,翻山越岭更是不在话下,比起普通马匹来,要优秀十倍不止。

不过駮马乃群居性野兽,且野性难驯,很难捕捉,更别提驯服啦!也正因为如此,它的价格才高得离谱,一匹就要卖到千两白银!

可依旧有很多大富人家对此趋之若鹜,能骑上一匹駮马,不单是身份的象征,而且它还是不可多得的衷心护卫!

不错!駮马的攻击力不可小觑,它们的实力亦分三六九等,普通駮马,虽只有五百斤力气,但!它的战力却几乎赶得上一般储气一层修士,可想而知,更为强大的存在,它们的实力又当如何!

“如何!能否驾驭?”宵雨打断了陆彦的思绪,似笑非笑的问道。

“正要一试!”陆彦轻笑,左手握着大刀,跃上駮背。

“咕!咕!”可能是觉得陆彦年小,駮马很明显的不屑,发出两声啼叫,跃起前蹄,左晃右摆,想把他甩下背去。

“哼!”陆彦一声冷喝,双腿夹紧马背,探出右手握住其独角,气运丹田,使出类似于千斤坠一样的功夫。

駮马只觉得背上重愈千斤,仿佛驼起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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