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大陆的十月是酷热难捱的,离开埃尔城差不多有一个月之后,当我们返回埃尔城的时候,夏就这样悄然Щ
午后的阳光洒在寂静的大街上,街道两旁的树叶子被似火的骄阳晒得无精打采,蔫了吧唧地垂下来,四周没有一丝的风,城里的人们这个时候绝不会贸然的走上大街,大街上的石板路被太阳晒得滚热,这时候随便拿出一枚鸡蛋摊在石板上,用不了片刻功夫就能烫熟。
一匹黑色的古博来马拉着一辆黑sè_mó法篷车慢慢悠悠的从街上驶过,篷车外壁上的魔纹法阵不停地流转,看起来是非常简单的冰系魔法‘水凝’,我觉得这样的魔纹法阵在这个时代里,就像是前世的空调一样,但是它的制作工艺更加的简洁,只要将金属墙壁上涂一层瑟银,制成金属符文板,铭文师就可以再上面绘制一副精美的冰系魔纹,这种制作工艺考究的篷车,对于埃尔城的居民们,也算是豪车了。
一只睡在树荫下的白猫,被慢慢驶过的魔法篷车惊走,它敏捷的窜到墙上,对着远远驶离的篷车‘喵’的叫了一声,表示自己的不满。
最近的课程有点紧,因为几乎所有魔法班的新生都差不多耽误了一个多月的课程,那些魔法老师们恨不得将所有的知识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教室的黑板上总会写满了各种公式与魔法符号,我们所有人都有了记录课堂笔记的习惯,不然的话,有些生涩的知识恐怕真的会忘掉。
因为达尔文的关系,乔伊斯太太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她开始变得更加关注我,总是担心在课堂上讲的知识我听不懂,于是,对我的课堂提问也在逐渐增加,我不得不在乔伊斯太太讲课之前事先预习她的功课,不然很可能会在课堂上出糗。然后我发现,我的古代精灵语的口语水平已经追上来了。
每周周三的下午,魔法班没有课程,魔法班大多数同学都选择在修炼室里练习冥想,只有我和赢黎溜出来,我们约好一起在小集市上逛一逛。
“你平时都喜欢吃什么?”
坐在一家馅饼店里临窗的位置上,手里的餐刀熟练的将烤得金黄的肉饼切开,将一份儿肉饼放在她的盘子里,然后指着一旁调料瓶继续向她推荐:“我个人推荐,加点儿这种酱料,吃起来会更美味。”
赢黎的身边放着一大杯加冰的柠檬水,她凑近吸管张启精美的朱唇,露出珍珠一样白玉般的贝齿,轻轻咬着麦秆做的吸管儿,轻轻地吸了一口,脸色有些微红。
这是一家距离魔法学院小集市并不太远的餐馆儿,餐馆里的生意还不错,战士学院里的学生们也偶尔会在这里小聚一下,这儿的金苹果酒可以掺柠檬水喝,店主别出心裁的调配出不同口味的酒类饮品,都是尽可能稀释酒精的浓度,让饮品很受学院里的学生的欢迎。
看到一些学院里的学生的面孔频频向我们看过来,这让赢黎有点脸红。
在魔法学院的新生中,如今风头最盛的几个人,斯威夫特、托马斯和特丽莎、还有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这一次,我们这届魔法生首次与战士学院的学生配合,组成小队一起去探险,表现的最抢眼的几个人自然进入了大家的视线里。
很多从辛柳谷返回的战士学徒们,几乎都受到过我的治疗,所以每次遇见我的时候,就会跟我友好的打个招呼,甚至走上来寒暄两句,他们也会跟身边的朋友讲述辛柳谷里发生的故事。
这次是我和赢黎单独的约会,我们约好一起逛一逛学院旁边的小集市,鲍比向我推荐了这家餐馆儿,据说这里的油炸洋葱圈和馅饼都很不错。这次我和赢黎约好甩开海伦娜和贝姬她们,也是因为无论到哪里,她们都能成为焦点,也是为了能轻松度过两个人的悠闲的下午时光。
“喜欢吃迪仔鱼的时候更多一点儿,我小时候住在海音丝嘛,那里有很长一段儿海岸线,那里盛产迪仔鱼雅,就是用黄油煎一下就很美味的那种,然后,通常还会有一份儿海鲜汤、烤面包,就这些。”赢黎掰着手指一一跟我说起来。
说实话,我并没有吃过迪仔鱼,不过应该是一种名贵的海鱼,赢黎说完笑了一下,脸蛋儿上现出两个漂亮的酒窝。
这显然不太符合我心中对皇室贵族的印象,对我而言,皇室贵族就意味着奢侈与华贵,一位帝国公主的生活怎么可能会太平淡!于是我不解地问:“贵族豪门里面,不是每天都要举行大宴会吗?不是大家都坐在长长的精美餐桌上,一起品尝着熏鱼、烤鹅、奶油蛋糕之类的美味食物吗?”
“也有啊!我家只有詹姆士回家的时候,才会举行这样的大型餐会!每个月会有那么一两次吧,不过不吃熏鱼和烤鹅,有时候会吃三头海蛇的颈椎肉,詹姆士平时需要住在军营里,只有每个月第二个周末和第四个周末会回来看我们。”赢黎说起自己的父亲,表情显得有些平淡,看我似乎很想听下去,就只好继续说:“他是格林帝国的亲王,是海音丝的最高统帅,他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奉献给海音丝海防线,可是他绝对不算是个好父亲,一年之中,我见他的次数只有那么几次,他总是匆匆忙忙的。”
赢黎讲述詹姆士亲王的时候,总是有一些哀怨。
我叹一口气才说:“你还好啦,从小就含着金汤匙出生,从不会因为挨饿而哭泣,生下来就有人疼爱,不像我,到现在我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