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我的魔法时代>119.战利品

从魔法腰包里掏出一张水疗术卷轴,刚要撕开,想到战斗已经结束了,这时候再使用卷轴,未免有些浪费,犹豫了一下,又把卷轴收进魔法腰包里,然后忍痛在自己面前飞快的绘制了一幅魔纹法阵,那副魔纹法阵化成一片水雾笼罩着我,沙沙沙清脆响声在我头顶响起。

浓郁的生命气息注入我的身体,确定了身体背后的伤口在一点点的愈合,我知道伤口一定没中毒,并未刺进心脏,那刺客仓皇之间刺偏了,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随后我试着大幅度的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感觉伤势并没有表现得那么严重,才吃力站起来,盯着路易斯,路易斯发现我在看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专注地看着那具尸体。

我对身旁的路易斯,用略微挖苦地语气说:“嘿,路易斯,还说什么一切已经布置好了,怎么这么轻易的就中了人家的调虎离山之计,路易斯,你那边可有什么收获吗?”

“咳咳!”路易斯被我一句话挖苦得无言以对,只有尴尬的摸摸鼻子,然后才说:“还是有一些的,抓了那位负责将我们引开的死士!”

我好奇的问:“死士?”

路易斯脸上露出遗憾之色,然后有些尴尬地说:“没错,等我们的人把他困在一个狭窄的巷子里之后,那人发现自己无法逃脱之后,就一剑捅进自己的心脏,死掉了!”

随后,他又显得有些不甘心的再次问我:“这位造梦者刺客真的是你自己独立解决的?”

“有什么问题吗?”我向他微微笑了一下。

路易斯摸着下巴上浓密的胡茬,深以为然地说道:“就现在就是在想,究竟是这位造梦者的刺杀的技术太差,还是运气太差,竟然刺杀一位二级魔法师的时候翻车,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啊!”

接着,他又对我说:“我觉得你们北境人,天生就是战职人员,这次事情一旦了解,说什么我也要去史洛伊特一次,招募一些真正的勇士。”

路易斯好像陷入一个误区,认为是史洛伊特省的环境造就了现在的我,这样一来,他对其他北境人的印象也随之提高很多。

我怕这个主观想法在他心中植入得太深,以至于以后会影响他的判断,只好对他泼一些冷水,希望他能冷静一些,清醒一些,就对他说:“我们史洛伊特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英勇好战的,我之所以能赢,是因为恰好我的魔法腰包里有大量的魔法卷轴,我只不过是用魔法卷轴将这里变成了我的主场而已,我是用一颗颗闪耀着魔法光芒的魔晶把他砸死地!”

“你没听过一句名言:永远不要试图挑战看管魔法卷轴仓库的魔法师,永远不要在熔岩池边挑战火系魔法师,也不要在清晨的湖边挑战水系魔法师,不要再隔壁沙漠中挑战土系魔法师,也不要在龙卷风来袭的日子对风系魔法师不敬,这些当然都是一些经验之谈。”

我指着周围尚未融化的霜雪,对路易斯说:“虽然这里不是清晨的湖边,但是我用魔法卷轴将这里变成一片雪域,冰系魔法技能威力会提高很多,这才是制胜的关键。”

我为了证明所以非虚,随便的伸出一根手指,指尖处就凝聚出一粒冰晶来,在我手心里上漂浮,并且不停的旋转着,晶莹剔透。

路易斯拍拍我的肩膀,赞赏地说:“干得不错!”

其实我说的一点都不夸张,这个胜利与那数十张魔法卷轴有着很大的关系,这几乎可以说是一场拿钱砸出来的胜利,为了这个胜利,我至少砸进去价值一块魔晶的卷轴,如果一块魔晶相当于一位普通平民不吃不喝,日夜不停的工作两年全部所得。

其实说起来,有些战斗胜利来之不易,但是有些战斗的胜利却是又来得非常简单。

只需要将大把的金币抛出去,遇见无法解决的事儿就用钱砸,一直维持到战役结束,战役就这样无比简单的胜利了。

若是在格林帝国前线的战场上,杀一个人成本有这么高,那么一场战役足可以拖垮整个帝国。

……

看到我苍白的脸上路出疲惫之色,浑身的魔法长袍上沾染着鲜血,魔法长袍胸襟上满是血渍,长袍左肋处有道一尺来长的口子,路易斯终于感觉到有必要将我扶进马车里休息一下。

不过我却没有放弃搜刮一下刺客身上的战利品的机会。

当然,这些事当着路易斯的面做最好不过了,至少他可以证明我的清白,除了我应得的战利品,其他我一概不取。

刺客身上那些证明身份的敏感物品。是魔法公会迫切想得到的,魔法公会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有人敢将那些东西私吞掉。

像这种黑魔法隐修会的高级成员,我想魔法公会那边一定恨不得将他的尸体切成碎沫,仔细的研究。

翻开那刺客的魔法背包,才发现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稍稍有些价值都东西全部穿在身上,那身能够在黑夜里隐藏身体气息的魔法皮甲,就像是一块块烂布头拼接的,感觉就像是黑色的木乃伊套装,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路易斯对我说:这是一种生活在海底的魔兽石头鱼身上剥下来的皮缝制的,具有很好的隐藏属性,这种进入成熟期的石头鱼魔兽皮革上会蕴含着大量的神经性毒素,只要接触到鲜血就会令人迅速的中毒,所以也算很珍贵的皮甲。

我却非常嫌弃的扯了扯那破烂皮甲,然后将目光放到刺客手里握着的反曲刀上面,这东西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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