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明帝国>第五十二章 你会有惊喜的

“尊敬的总兵大人阁下,你会说英语?”康斯丁好奇地用英语问了一句。

“略懂一些,跟一个跑西洋的族人学的,”曹越很谦虚地说道:“没想到你们也可以用英语交流。”

“毛利是英格兰人,总兵大人会说英语,那你们以后交流就没什么问题了!”康斯丁冲曹越翘起了大拇指以示称赞,他没想到,这位年轻的总兵官竟然会说西方的语言,有点颠覆他的认识,再替毛利介绍,“这是个很聪明的家伙,你会有惊喜的,相信总兵大人会收获你需要的东西。”

康斯丁对曹越其实挺好奇,如此年轻就当上总兵,而且有那么多传奇的经历,放眼整个大明帝国,也没有第二人。在与曹越短暂的接触中,康斯丁清楚,曹越与他遇到的其他大明官员大为不同,这个年轻人一点不虚伪,说话与行动非常直接,是个非常果断的人,而且非常有能力,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也非常强。他对这个年轻的总兵官充满了兴趣,也希望能通过与曹越的合作,让自己及自己的手下,有个不错的前途,至少让他们赚够能过上好日子的钱。

包括康斯丁在内,这些雇佣兵全是家境不好,或者因为各种原因落魄,没办法才加入雇佣军卖命。要是在家乡有好日子过,谁愿意来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呢?

与康斯丁交流一番后,曹越也单独召见了毛利。

毛利确实不懂汉语,这个时代的英语虽然与后世时候有些不同,但交流起来基本没问题。

大明官员竟然懂英语,能用英语和他交流,毛利挺是惊喜。对曹越的问题,他也详尽地回答。曹越希望毛利能帮他制造燧发枪,毛利也满口答应。他为了能搏得曹越更多的好感,也卖弄一样,把自己所会的很多东西说给曹越听,包括对枪械制造的一些感悟及见解,还有他新的想法。

曹越也把后世的一些枪械制造技术以他能表达的语句,大概说给毛利听,希望毛利能借鉴一下。曹越所说的这些技术革新,让毛利非常惊喜,他想不到,这位懂英语的东方青年军官,竟然懂这么多枪械制造的理念,而且很多东西竟然是他所不知道的,对曹越更加刮目相看起来。

曹越希望毛利以后能一直跟着他,帮他制造火器,他愿意给毛利很高的待遇。毛利大为惊喜,忙不迭地答应,表示以后愿意一直跟着曹越,帮曹越制造火器。

高薪加赏识,就把毛利初步收罗,曹越挺是满意。在与康斯丁商量后,曹越也将这个懂火器制造的小伙子,弄到了火器坊去,让他指导工匠们制造新式火器。

制造更先进的火器,需要设备,但如今大同火器局的设备不足以制造出更高端的枪械,曹越只能退而求其次,想办法改良如今能制造的枪械及其他火器。这个任务,曹越就交给毛利去负责,并让自己的一个亲信帮助毛利,有什么情况可以随时勾通,有意外也可以随时解决。

而就在曹越因为葡萄牙雇佣军带着新式火器到来而兴奋,并准备忙着仿制新式燧发枪的时候,带领特种集训队往西出发,实战训练并侦探情报的曹胜,以飞鸽传书发回来紧急军情。他们在距离大同约五百里的地方发现了流寇的大军,估计有五万余人马,正是李岩的义军。李岩的人马以每天六十到八十里左右的速度,往大同方式快速行进,估计至多十天后就能抵达大同附近。

接到曹胜的报告后,曹越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判断,那就是红娘子先一步到大同,潜入军营准备刺杀他,就是因为李岩要攻打大同的缘故。

只是红娘子最后没下手,犹豫了,还说了那些话,让曹越有点难以理解。还有一点曹越不太好理解的是,李岩已经知道了他招募了五万新军,并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在年前还击败了来犯的建奴大军。按理,战斗力不如建奴的“农民起义军”,不应该来啃他这块硬骨头,而是知难而退,保存实力的。

曹越也觉得自己处置红娘子的方式有点欠妥当,不能因为对方是个美貌女人就怜香惜玉,该果断时候就要果断,不然很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而葬送一切。

美丽的女人是毒药,这是至理名言。

但现在曹越已经无暇去理会这个,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击退李岩所部的进攻。

就在曹越为备战而紧张准备的时候,从西南方向传来消息,说刘宗敏所领的八万左右流寇,也正快速北上,目标是太原或者大同。这让曹越大吃一惊,他没想到流寇的声势竟然弄的大。

刘宗敏的人马很可能也是奔着大同而来,两部流寇想从两个方向进击,攻占大同,李自成的意图,肯定不会那么简单,曹越再也不敢大意,马上将此情况上报给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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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决定率军攻打大同后,一直心神不宁。

理智告诉他,现在攻打大同是很不明智的,很可能会损兵折将。曹越已经招募了五万人马,并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建奴大军曾在大同城下遭遇惨败。义军的战斗力与建奴相比,不可能强,他们想在曹越招募了五万人马的情况下攻破大同,取得春天时节义军所需的钱粮,是很不实现的。

但李自成的军令,还有刘宗敏的通传,及麾下将士的群情激昂让他没办法做出改变初始计划的命令,因为红娘子被曹越侮辱的事更让他心里充满了愤怒,想一杀曹越而后快。

诸多的因素影响之下,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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