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重生之领主传奇>210.第210章 血 战
的一名大剑师去刺杀洛里斯特,可谓是对洛里斯特恨之入骨。以二王子的秉性,他认为洛里斯特才是自己全军覆没,被赶出北地被人羞辱落魄至此的罪魁祸首。不杀了洛里斯特他是誓不甘休。

在二王子的心中,只要迦里南大剑师出手,就没有不成功的道理。前克里森帝国唯一的一名剑圣已经在三十多年前的帝国最后一次讨伐福德商业联盟的战争中陨落,现在不管是王国还是公国都是大剑师当家,而迦里南大剑师却是所有大剑师中最接近剑圣的境界,称得上是半步颠峰,只要能悟透最后的关键,冲破目前的瓶径,再过十来年晋升为剑圣并非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诺顿家族除了几个黄金骑士外并没什么大剑师,所以迦里南大剑师去取来洛里斯特的头颅是十拿九稳。二王子虽然疯狂,也有自己的打算,拿来洛里斯特的头颅一是泄愤,二是有给其他领主示威的意思。就算自己没了军队,可身边还有大剑师,所以那些违逆的混帐领主们都得好好想想,是不是不尊国王陛下的命令让自己也没了头颅?

至于诺顿家族的报复,那就是笑话了,他们发兵攻打,那二王子只要守住王都温得布里城,等待岳父菲萨布伦大公的援军就行了。若是刺杀,那就是送死,自己身边有迦里南大剑师在,谁能动自己分毫。

就算是诺顿家族武装实力强大,二王子守不住王都,那迦里南大剑师也能护住他跑到菲萨布伦大公的地盘,若是诺顿家族武装追击而来就太好了,二王子就可以坐观岳父那个老混蛋和诺顿家族拼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最好,到时他就可以出来收拾残局了。

不只是二王子这么想,迦里南大剑师也是这样认为,自己只是去一趟北地而已,拿下诺顿家族那小子的头颅是轻而易举的事,来回也不过一个多月,就当自己出来散散心。

虽说二王子只是自己的剑术学徒,但迦里南大剑师在心里早已把二王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醉心于剑道,无家无亲,除了师傅留下的鲁因司这个师弟外,八岁就跟着迦里南大剑师学剑的二王子已经是他最亲近的人了。即便二王子有各种各样的毛病恶习,可对迦里南大剑师却是非常孝敬。四十多年的相处,两人已是情同父子一般。

可是迦里南大剑师没料到,诺顿家的这个小子竟是这般的难缠,自己非但没得手,还被那小子一身古怪的力量给自己添了三道伤口,虽说那小子也讨不了好,带着一身的伤逃匿到丛林里。可要是自己找不到他带回他的头颅,那么这件事会成为迦里南大剑师终身的耻辱,惹人耻笑。

远处丛林的边缘传来人喊马嘶的声音,那是诺顿家族武装的援兵赶到,他们也将进入这个丛林搜索。迦里南大剑师并不在意,如果是在平地,自己面对几千人马还得退避一下,可现在是在丛林里,这些诺顿家族武装根本无法对自己造成威胁,无非是来多少杀多少而已。

只是那个诺顿家族的小子究竟躲到哪里去了?或许自己找错了方向,再往上找找看?

事实上洛里斯特离迦里南大剑师的直线距离不过二三十米,他没躲在溪滩和丛林旁边的巨石后面,到达这个溪滩后他看准了一根垂下的藤蔓,三两下就爬了上去,然后通过上面的树干,尽量远离溪滩。等他筋疲力尽的瘫坐在树上后,总算有了一丝安全感。

果然,那个叫迦里南的大剑师老头开始搜索溪滩两旁的巨石和附近的丛林,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地面上,希望能找到遗留的脚印等踪迹,根本就没想到抬头看看。

轻轻的松了一口气,等再次恢复了一点气力后洛里斯特开始处理身上的伤口。刚才在奔逃中自己虽然点了几处穴道暂时止住了血,可上树爬树又使伤口渗出血来。在丛林中,出血可是大忌,那些嗅觉敏锐的魔兽很容易就会闻着血腥味追踪而来。这可比瞒过那个大剑师老头的眼睛困难的多。

和迦里南大剑师相比,洛里斯特随身携带的疗伤药明显多的多,外袍的里面有个暗袋,治疗用的药粉药膏药剂就有三四种。不过最麻烦的是脱下身上穿的那件钢丝软甲。在最后一次和那老头大剑师的近身相博中,洛里斯特在老头大剑师的反击中被击中十几剑,胸前这件钢丝软甲被剑气斩得七零八落,好几处软甲的钢丝都刺入了肌肤之中。

洛里斯特咬牙切齿,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破碎钢丝软甲剥了下来,胸前的衣裳再次被鲜血染红。反正衣服也湿透了,洛里斯特干脆把衣服tuō_guāng,再点了几处穴道止了血,先抹药粉,然后找出一根弯针,连上一个小银盒里长长的羊肠线,轻轻的将前面的一根小树枝切断,咬在嘴里,颤抖着,强忍着剧痛用弯针将身上那些长长的剑伤分割开的创口给缝合好……

清理完伤口上好药再把内衣割开包扎好,洛里斯特出了一身的大汗,头也开始有点晕,从外袍的里侧摸出一个扁扁的小银壶,这里面是二级治疗药剂,倒了两滴在嘴里,闭目养神了半天,整个人才重新恢复了清醒,感觉身上回复了一些力量。

洛里斯特直接套上了外袍,又用一条内衣割下的布条扎在了身上,这时他才听到溪滩那边传来的厮杀声。等洛里斯特站在树干上往溪滩那边看去,不由的大吃一惊,那里已经成了血腥的战场,数百具诺顿家族士兵和战马的尸首遍布在溪滩上,而敌人,却只有一个,就是那个鬼魅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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