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重生之领主传奇>571.第546章 大 胜
处在第一阶段,谁也没比谁强多少。不过飞火剑圣据说已经活了两百六十多年,剩下的时日也不多了,所以久不露面,谁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活着。

老头说,一般剑圣的领域都是以他自身修炼的斗气属性为主,象他就是比较罕见的风属性,飞火剑圣就是以火属性领域而得名。进入他的领域就仿佛落入了火炉一般,到处是燃烧的火焰的感觉。而罗蒙帝国的那位剑圣则是木属性,领域的特点是藤蔓绞杀和原木冲撞。至于哈维斯坦可汗国的剑圣,他的斗气是土属性,领域的特点的厚实的防御和流沙陷阱,极其难缠。

点评到最后,暴风剑圣这老头很诚实的承认最古怪的就是洛里斯特的血杀领域。他说和别的剑圣切磋的时候,即便领域重合也不会象洛里斯特的血杀领域一样仿佛掉进煮粥的大锅里一般,攻防都变成了慢吞吞的动作。和别的剑圣领域重合速度依然,只是领域的特性有些互相干扰,对双方来说风险性更大。而和洛里斯特的领域重合,就仿佛身上压了座大山,想快都快不起来,让人憋屈直至,这也是他不想再和洛里斯特对决的一个因素,尝过一次苦头就不想再试这滋味了。

离布鲁维亚城越近,碰到的商业联盟武装的溃兵就越多,除了打发走一些不长眼的想抢劫三人战马的小角色外,洛里斯特也不想去为难那些奔走逃窜的小兵。这点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接受了暴风剑圣这老头的一些观点,身为剑圣应该有自己的矜持,为难这些小兵有失剑圣的身份,想想这老头的言辞就知道,开口闭口都是凡人之类的,他根本就是没把大部分的人看在眼里,很可能是把自己当成了神。

现在洛里斯特算是明白当年这老头去劫持二殿下和王国贵族时的嚣张和狂妄是怎么一回事了,老东西被人吹捧惯了眼睛长头顶上了。若自己不是剑圣的话这老头同样会对自己不屑一顾。对老头来说,剑圣以下,俱是凡人和蝼蚁,根本就没什么差别。只有成为了剑圣,这老头才会以礼相待看作同类。所以他可以毫无顾虑的在自己面前嬉笑耍赖,与自己合伙商议怎么骗人……

算了,没必要和老头计较什么了。这次如了他的愿,接下来他就会去找商业联盟讨要冈利尼亚公国做领地了,以后和自己很难再有交集。至于商业联盟,洛里斯特只能抱以深深的同情。不但在战场上惨败,很明显暴风剑圣从他们手里拿到了冈利尼亚公国后就不准备再与这些商人周旋了,肯不肯接受他们的供奉还很难说,看老头的意思有了领地应该准备自成一体,相信没有谁愿意去进攻一位剑圣的领地,因为那几乎是准备和剑圣结下不死不休的生死大仇。

一队近卫军团的士兵带着一队自由联盟城防兵团的士兵追击着商业联盟武装的溃兵而来,当他们发现洛里斯特三人后兴奋的举起手里的武器狂呼着万胜的口号,很快欢呼声就在战场上连绵不绝的响起,几名诺顿家族骑士匆匆的赶来,洛里斯特挥手让他们先去执行任务,而不必来护送自己,反正很快就到布鲁维亚城了。

史胖子接到报告和自由联盟的第一任执行长官勒多斯在城门口迎接洛里斯特的到来,至于其他人都带着部队去抓俘虏了。自由联盟已经决定在未来的十年内逐步开发和改造贫瘠的克里斯多丘陵,每年凑出一百万至两百万的金福德投入到这个改建工程中去,目前很缺乏大量便宜或免费的劳力,所以现在是个极好的机会。

既然洛里斯特能完好无损的从剑圣对决中安然回归,那至少代表着他没吃亏。史胖子得到平手的回答后就不在意了,转而向洛里斯特介绍起这场大战的获胜经过。作为从头到尾亲历这场战争的见证者,若不是大家实在对他的剑术没什么信心坚持让他留守的话,史胖子或许也会热血沸腾的持剑策马前去追击敌人了。

在史胖子的讲述中,商业联盟武装就在洛里斯特带着雷迪和杰诺里奥前往小孤山进行剑圣对决不到一刻钟就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大家都很奇怪商业联盟武装为何会如此的迫不及待。以千人列阵的商业联盟武装展现了它的庞大兵力,无数的千人方阵遮盖了整个视野中的平原,给诺顿家族武装,白狮军团和自由联盟的几个城防兵团带来了莫大的压力,甚至城防兵团中还出现了几十个逃兵。

最先发起进攻的是商业联盟武装中所谓的复仇军团,这个军团的士兵都是莫伦特城的内城区居民,投降的城防部队和无敌舰队的一些船员组成,他们在战俘营的时候被诺顿家族变着法子将他们的积蓄和私人财物榨了个精光,所以他们对诺顿家族满怀仇恨,甘心做炮灰发起试探性进攻并死战不退。

他们推着前进的巨木盾牌车有效的抵挡住了战车钢弩的袭击,同时在两百米外这种巨木盾牌车还挡住了投石车的攻击,一般四五十斤的石头砸下去没起什么作用。直到一百五十米左右,近百斤重的石块砸过去才对敌人造成了一定的伤亡。复仇军团的士兵就这样推着巨木盾牌车接近了诺顿家族的战阵,还发起了短暂的急促突击,曾和诺顿家族排在最前面的几个战阵有过短兵相接,但都被打垮了。

或许复仇军团成功的突击到诺顿家族武装的战阵鼓励了商业联盟武装的高层,他们直接投入了一半的兵力,百多个千人方阵随后在长达十余里的战场上发起了猛攻,他们在战场上密布的巨木盾牌车的掩护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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