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很流行的小剧场,怀旧一发。

时间:1508年4月5日晨。

地点:落芙村外一里的戈壁荒原上。

情况:如下。

拉拉想到袋里的一大堆得来不易的金币,就兴奋不已(详情见第二部第四章)

玄汐:你的行为像个贼!

“我为他们解决了一个大麻烦,拿些报酬不对吗?再说他们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我不以为然。

玄汐:狡辩!你又不是佣兵或是赏金猎人!

“罗嗦!”

玄汐:你打算换职业吗?城里人可不太欢迎女巫,而且你也挺有盗贼潜质的……

“算了吧,这本不是叫《我是女巫》吗?变成盗贼的话,还有人看吗?”

玄汐:换个主角就行了!

我嗤之以鼻:“哼,少来了。我才不要做偷鸡摸狗的事呢,我是光明正大的做的!”

玄汐:呵呵,好吧。那你就继续做你女巫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吧!

但……“等等!”我警惕的四周张望:

“是谁?是谁在跟我说话?”我紧张的看看四周,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使用隐身术的迹象。“难道是上帝?”我自言自语:“不会的,我是女巫,是不会听到上帝的神音的。”转念一想:“难道是恶魔?”我于是大叫:“滚开吧,你这该死的恶魔!我信佛教,不信基督!”

拉拉朝着灰白色的天空大叫:“滚开吧,你这该死的恶魔!我信佛教,不信基督!”

“那你不要今年的圣诞礼物了吗?”玄汐讪讪的说道。

“要~~”拉拉立即变做狗狗状。

“真做作!”玄汐嫌恶的说道。

“哼!”拉拉瞬间恢复冷酷无情的脸,好象在做变脸秀:“怎样?读者就喜欢我这副调调!”

“瞧你那样——真像个女流氓!”玄汐对着迈开三七步、一副骂街造型的拉拉破口大骂。

“……你今天吃了火药啦!这么冲?”拉拉狐疑的看着面前脸色发绿的仙人掌。(虽然戈壁好象没有仙人掌,而且仙人掌本来就是绿的……)

终于发现了!玄汐心里暗暗感动着:我就知道,我手下的人物还是关心我、爱护我的!从她好奇我的事情的眼神里,我就看得出来。

玄汐还在感动着,拉拉不耐烦的踹了一脸陶醉、眼睛变得像“呼啦啦校长”一样“水灵灵”的玄汐一脚:“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的锅上还炖着血人参,久了会变老的。”

“哎?……啊!是、是这样的——你知道我今天看到什么了吗我今天在路上看到了我最怕看到的那就是一个肥婆上半身穿着厚厚的像球一样的羽绒服下半身居然是紧身超短迷你黑皮裙就是我上次打算做给你穿的那种天啊~~你知道那种感觉吗还有大象腿壮得像上了百年的老容树!”这一口气、没有停顿的长句子,差点没把玄汐给憋死。

她期盼的望着拉拉,想听到一点赞同的评价,可是——“哦。”拉拉转身走向架在火上的锅子。

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暗想:“虽然很白痴,但这也是作为一个女主角对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总得听她说完以示尊重嘛!不过,不知道这本在作者的恶趣味下,还能否正常健康的发展下去……算了,我还是进城去找间好点的餐厅吧,血参都烂了!”

在一旁见拉拉没啥反应的玄汐,尴尬的呆了呆,立刻回复一脸正经的表情:“咳——其实我来是要和你商讨下面的情节发展——哎!你、你不要走啊!你去哪?等等我……”

拉拉和她的小扫把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

讨论结果:“我要换人!导演、剧务,统统给我滚出来!”

时间:月24日。

地点:提兹皇城主楼三层燃烧的大厅。

具体情况:如下。

“修斯~~修斯~~人家舍不得你走嘛~~~”玄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扯着修斯的袖子痛苦不已,正欲往其身上扑去。

“走开,真恶心!”修斯很不留情面的一把推开满脸糊成一片的玄汐。

“修斯好冷酷哦!人家舍不得你嘛!”玄汐故作可爱状,道:“你就没有对拉拉这样恶形恶状,要是让她看到你的这一面,她一定会一脚把你踹得远远的!”

“哼!舍不得?那你干嘛要让我跟拉拉oodbye?不那样的话,我不是就能继续出场了吗?”

“可是……那人家早就设想好了让以撒来做第一男主角的咩~~~谁知道你越活越精彩,我这样也是帮你捧人气啊!”玄汐也好为难的。

“哼,那家伙有什么好?”修斯很不服气:“整天就爱装酷,实际上假仙又闷骚!要当质子就该有个质子的样,学学人家真田信繁——怀才不遇、郁郁不得志、最后战死沙场、不得所终!你当初是怎么设想的啊!?”哇,真毒~~

“哎?我也忘了耶!”玄汐无奈,脑袋瓜自不够用了。

“哼,写得这么烂,我要跳槽啦!”

“烂?你说我写得烂?”玄汐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谁把你写得这么玉树临风、fēng_liú潇洒?你竟然说我烂?我邻居阿土伯还说我的字写得很漂亮,楼上陈大妈还夸我写得句子通顺,没有错别字呢!”

“好个屁!句子不通、词不达意、语言晦涩,更别提那数不清的标点符号乱点了!还有故事情节枯枝滥造、龙虾乱跳……啊,对了,大家一定不知道吧,为什么会出现被这位‘作者大人’称之为‘命运之邂逅’的维伦相遇(第一部第四章)呢?因为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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