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夜狼凌天>第二十四章 归途

太阳正好,明夜躺在草地上,晒着从树叶缝隙间洒下的点点阳光,日子好不惬意,嘴里嚼着的狗尾巴草也随风摇曳,明夜抚摸着手上的黑色戒指,露出了不可思议的微笑,眼前这一枚小小的戒指,竟然有着上百个立方米的体积,万万没想到啊。

明夜想起昨天去和院长告别,院长说是对他作为核心学生的奖励,肉痛的塞给他一个戒指,便恨恨的把他打发走了,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是宝贵的空间戒指。

“万万没想到啊,核心学生的待遇有这么好,早知道我就应该早日成为核心学生的。”看着这枚戒指,明夜就不由得一个人发笑。只是明夜不知道,一般的空间戒指也就十来立方米,明夜手上这个是苍穹院长花了大价钱才弄来的,所以他脸上那肉痛的表情也是应该的。

明夜看着戒指里那上百套的衣服和小山般的食物,心里就生出一阵快意,“这样以后就不用来回买食材做吃的了”如果苍穹院长听到了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昏死过去,高价弄来的空间戒指竟然落得这么个去处。

“一个人上路也不知道是否安全,看来应该看看有没人同路啊,毕竟院长千叮万嘱,安全第一。”有了主意,明夜立马起身,向着最近的佣兵公会跑去。

“乔乔,我来看你了。”明夜满脸微笑的说到,乔乔赶忙迎接自己的小财神,自从明夜开始做佣兵任务,每次都会拿出可观的小费给乔乔。“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去魔石森林或者附近的任务,招人的小队也行。”

“行,你等等,我看看任务薄,给你找找。”乔乔微笑答到。还真找到一个队伍,护送一个大商人回魔石镇探亲,招收人级三阶的护卫,佣兵积分是一百,报酬是三百金币。

“行,麻烦你带我去见一下委托人,我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要我。”

乔乔带着明夜左拐右拐的来到一支队伍面前,然后乔乔便告辞了,明夜递给她5个金币的小费。“你好,我叫夜狼,是来应征护卫的。”

明夜仔细的打量着这只队伍,两名魔法师都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实力在人级三阶,长相普通。

两名战士,一名拿着长剑的人类剑士,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痕表明了他是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实力在人级三阶,另一名却是一名兽族的狼人,明夜感到十分惊奇,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到兽人,有人类的形状却是野兽的样子,狼人的实力非常强大,至少是地级,身上却穿着破旧的皮甲。

还有一名耳朵尖尖的精灵射手,身材娇小伶俐,长相俊美,明夜不是第一次在佣兵工会见到精灵了,精灵不愧是自然的宠儿,长相都非常俊美。

明夜打量这行人的老板,源于杀戮魔决对杀气的敏锐感知,明夜知道这个商人才是这只队伍最强大的存在。“你好,我是来应聘护卫的,人级三阶实力,同时我还是一个厨艺不错的厨师。”

本来看到明夜如此稚嫩的面庞,商人还有些犹豫,不过觉得队伍里全是战斗型人才,确实需要一个打理生活的人,就勉强收下了明夜,并且先给了一半的定金,一百五十金币。

商人也不再准备招人,给六个护卫一人配了一匹马,自己坐上马车,一行人便朝着魔石镇出发了。

在路上,明夜知道了火系法师叫特雷,土系法师叫哈登,小精灵叫木幽,人类剑士叫雷云,狼人大叔叫狼三,一行人明夜却最喜欢和狼人大叔一起并排前行,明夜的眼里充满了好奇,想知道狼人和狼究竟有什么区别,当明夜尝试着用狼族语言与狼三交流时,其他人大吃一惊,狼三却是听懂了,对明夜也变得和蔼可亲,一路上都优先照顾明夜。

明夜应聘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一个不错的厨师,所以当明夜做出了第一顿烤肉后,便紧紧抓住了一行人的胃。所有人都觉得带上明夜这个小孩是多么明智的选择,狼三对明夜的眼神也越发温暖,估计是明夜的活波让他想起了家人吧。最后甚至连此行的主人慕白也不再吃空间戒指里的干粮了,转而吃明夜的准备的餐点。

大约需要一个月的脚程才能到达魔石镇,不过大家都是骑着马,应该能够缩短到五天左右,期间明夜的厨艺获得了大家的肯定,小精灵的微笑也成了生活的调味剂,一晃三天过去了,期间倒是遇到了几波拦路的小毛贼,不过明夜都还没出手就被狼人大叔打发走了。一行人甚至开始觉得时间过慢点也不错。

漫长的一夜就在各自的思绪中慢慢溜走,迎来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大家迅速起来洗漱,收好帐篷骑马上路。一行人继续走了小半天,突然进入了一个一片死寂的地域,狼人挥手阻止队伍继续前行,明显这片地区是被人特别清理过的,他们这支队伍被人盯上了,敌人很明显是有备而来,“看来一场战斗是在所难免了,所有人做好战斗的准备。”

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气氛的诡异,开始变得谨慎起来,事实证明,猜测果然没错,不一会儿,前方便出现了二十人左右,全部佩戴着武器,缓缓做出包围之势,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为首的人铁定是地级高手无疑。

“二哥,大哥让我向你问好,把东西留下来我就让你离开。”敌人开门见山,丝毫没有拉家常的打算。

“老三,你以为能留下我?你和老四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要不是我受伤了,杀你们如屠狗。”商人突然爆发出浓烈的铁血气息,不过随后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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