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上,高天麾下五百天卫军、五千新军,三千原阳邑城守军,全都整装待发。其中有着一千的骑兵,半数披甲,全都在灌婴的左军中,由骑将灌婴统领。
为了保证这一战的顺利,新招募的兵士高天一个也没有带,仍然放在阳邑城加紧训练,并且镇守阳邑城这个大本营。
此时高天军中,除了五百的披甲骑兵外,也就还只有一千的披甲兵士,全都集中在最前线,最精锐的士兵身上。
就这一千五百甲胄,还是有近一千件甲胄是从郡守府中搜出的。否则的话,单凭高天手中的工匠,也就打造了五百件的甲胄。而原本三千原阳邑城守军,更是没有披甲在身。
此时,高天一身战甲,矗立在大旗下,平添了几分一股英武之气。说话之间,自有一股威严,由不得人不信服。在他的身后,站着英布、高恬、高猛、灌婴等猛将。
至于彭越,已经早一步出发,率领着他的本部人马前去骚扰秦军了。也正是由于彭越的袭扰,使得秦军的速度慢了许多,让高天有了充足的时间去进行准备,也对秦军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这对于高天来说,实在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报!”过了半个时辰,一个斥候半跪在前面,大声说道:“前方发现敌军踪迹,两万秦军已经接近,还有半刻钟就到。”
“全军戒备!”高天大喊了一声,身边的令旗官就将命令传播了下去。这也是高天的一个创举,用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
命令传递而出,顿时,八千五百人的队伍,按照火队营的编制,排列而出,众人皆是一脸凝重肃穆。纵然面对同僚,也不敢有所言语,排列而出。最后在官道前一片荒野上列队,动作和队伍整齐划一,这是经过高天严格训练,达到了一定成果的准精锐军队。
这就是自己需要的军风!这就是自己的军队!高天在心中暗喜着。他策骑走到阵列前,锐利的目光横扫士兵,说着:“将士们,秦军暴虐,他们前来,要割我们的稻子,抢我们的粮食,杀我们的家人,凌辱我们的姐妹。我现在不说废话,你们可愿随我上阵杀敌,保护家园,建功立业!”
“誓灭暴秦,拯救万民!”士兵都是应着,呼声震天地喊道。
高天望着军队,满意的点了点头。而且他发现,最先喊出的正是参谋部的人,他们在军队中已经能够起到中流砥柱的效果。为此,高天十分的满意。
高天点了点头,说道:“此次我亲自统军,监督战事,如有人临阵脱逃,立斩无赦,本将后面的骑兵,就是监军,谁敢后退,无论火队营军,全部斩之!”
“愿为将军效命!”士兵们望着高天的目光中都透露着狂热的神采,呼声震天地呐喊道。
动员完毕,就是等待了。不一会儿,远处就出现了敌人的斥候。仔细打量后,就会发觉正面情况,斥候连忙搜索,甚至插入了丛林,查看有无埋伏,再回禀消息。
“什么,敌军列阵在前,拦住我军去路?”两万秦军的最高统帅李其听着前方斥候队长的报告,诧异地问道:“敌军有多少人?骑兵几何?有无弩兵?”
“将军,敌军共八千五百人,有着一千骑兵,并无弩兵。”斥候队长回答道。他原本还想说敌军的兵器有些怪异,长兵器不似戈,短兵器不似剑。可是看到统帅李其已经怒火冲天的眼神,顿时知趣的闭上了嘴。
这两万秦军的最高统帅李其是大秦名门之后,自幼心高气傲。虽然他是两万秦军的最高统帅,可毕竟是地方军队,不是秦军的主要军队,这让李其已经非常的不爽。
现在在他看来连盗贼都不如的高天军队,竟然敢列阵在前,拦住大军去路,实在是找死。
“来人,高天小儿敢于在平地立阵,我们就敢堂堂将其击破,各将听令,列队上前,违令者斩!”想到此处,李其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大声地喝道。
“诺!”秦军众将一起听令,军队踏步上前。
“杀!”远处传来了高亢的吼叫声,一队队士兵,同样列阵出现在前面。
“英布、灌婴,此战就看你们的了。”高天将军队的前线指挥权交予了更为善战的英布,将最大的底牌一千骑兵交予了灌婴。此战的胜负,有一半就在他们的身上。
英布、灌婴骑在马匹上,面容肃穆,不自觉带了几分肃杀之气,只是应着:“诺!”
对于自己的军队,高天还是非常信任的。军中训练刻苦,严肃军纪,还见过血,又有着大鱼大肉补充身体。高天相信,自己士兵的素质绝对在对方之上。在加上参谋部以及改良军械的作用,高天的军队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是首屈一指的。
要是再经历几次大战,高天甚至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军队绝对是天下第一。
高天收敛了心神,面无喜悲,神情淡漠,望向远处。而五百最为精锐的天卫军站在高天的左右,他们只听高天的命令。五百最为精锐的天卫军持刀而立,只待高天一声令下,就扑上去将敌人撕的粉碎。
“命所有弓队听令,准备射击!”英布发令说道。
一掌旗官应命,取下二把令旗,发出号令。
顿时,一队队弓队迅速行动起来,在刀盾兵掩护下,提箭搭弓。
这时,敌军也不断上前,地面都被踩踏的微微震颤,二军之间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但越是紧张,越是安静,此时,当真可以说针落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