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一路绝尘>1029.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方法就是让他消失,没有了话语权,剩下的喽啰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我相信并实践过那个理念,可是在那个凌晨二点、在那条空荡荡的海珠北路的上面,我不得不重视那个家伙的存在。因为我认得他手里握着的是一把67式手枪,那种手枪在对越作战以后曾经有一部分散落到民间。我敢肯定陈志强手里的是一把真枪,极有可能就是其中的一把,我能从他打开保险的声音听出这一点;我也能肯定那是一把制式手枪而不是仿制的,我从枪筒的颜色就可以判断出来。我知道我没有那种躲避子弹的能力,也没有刀枪不入的神通,所以对那个人可以蔑视,可必须对那把枪应该保持高度的重视。

谢天谢地,命运又一次惠顾我:我看见那个右手提着枪向我走来的陈志强的左手还有一个小圆筒,我认得那是一个枪械消音器,是为了降低子弹出膛、空气冲出枪口的时候**的压力对外面的空气引起的冲击震动的东西,马上就心花怒放了:我对这种消音器很熟悉,知道在安装的时候必须看一眼才能将消音器与枪口的螺纹对准,我就知道这个家伙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应该在下车以前就把消音器装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向我走来的同时还不得不低头看一眼消音器和手枪的联系,那就是我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当然知道那个机会对于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就目不转睛的果然看到了那个时刻的出现。我几乎就在他低头的那个瞬间,飞快地拔出了那个家伙肚子上的那把弹簧刀,根本没顾得上有大量的鲜血随着我的动作飞溅而出,也根本没管那个家伙又发出了一声惨叫;就在陈志强因为他的同伴的惨叫抬起头来的时候,我已经将那把明晃晃的弹簧刀向他抛了过去。

我的飞刀技术是在牯牛山跟着朱爹爹学会的,树枝上的小鸟、草丛中的野兔、地上的蚂蚱常常成为我的练习目标,不敢说是什么百米穿杨,十米以内十之**都会有把握。后来到了水溪,田大要我用此法杀老鼠;到了郑河,马法师要我用此法抓鱼;到了枫树,教长要我用此法杀鸡;就是到了宝通寺,玉林大师也喜欢在闲暇无事的时候,看我玩玩飞刀,当然不是杀生,而是用飞刀的方式去给木青莲摘那座小院葡萄架上的那一串串紫色的葡萄。

我和陈志强的距离不超过五米,这么近的距离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连我自己都要无地自容了。那把弹簧刀的速度很快,抢在陈志强还根本没有来得及抬起枪、也没有给他任何躲闪的机会之前就准确地**了他的右上臂的肌肉里面去了。我不想要他的命,也不想在海珠北路闹出命案,况且还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那可是无法否认的,我只是用这种方法强迫他放下武器。

陈志强的那把还没有完全上好消声器的67式手枪从他手里*落、还没有落地就已经落到了我的手里,手里的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和枪身的那种幽幽的金属暗光都使我信心倍增,我一脚就把已经疼得弯下腰的陈志强给踢开,拾起我扔在地上的那个中联保险发的手提包扔给坐在那辆三菱面包车里面看见全部过程、吓得目瞪口呆的小丫头,一个箭步钻进车里,反手关上了车门,直接扑向了前座的方向盘。

谢天谢地,面包车的发动机还在正常的运转,汽车钥匙也还插在点火开关里,我不过就是换了一个档位,猛踩油门,这辆日本面包车就马上变成了一头咆哮的猛兽,一下子窜了出去很远。我在路过那家小超市门口的时候,还记得对那原来打着麻将、现在都呆若木鸡的四个男人叫道:"愣着干什么?不是海珠北路的人吗?赶快打电话!,救人要紧!"

等到我们的车穿过海珠北路、冲过西门口,从公园前上了解放中路以后,才远远地听见不紧不慢的警笛声在慢慢的响起。

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状态提示:1029.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