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第6章《春风沉醉的夜晚》

《红楼梦》上传了一半多,却是以投稿未遂,扑街而结局。

这让李清经历了穿越以来,第一场失败。

好似一盆冷水一般,扑在了李清的头上,似乎在提醒他,穿越者不是万能的,若是水土不服,折戟沉沙常常发生。

君不见,王莽是穿越者,结果人生无比悲剧,成为了反面教材;

君不见,王安石是穿越者,大牛一个,结果成为了宋朝第一大奸臣。

穿越以来,李清自以为可以靠着前世记忆中的名著经典,混吃混喝,只是现实无情的打了他一个嘴巴。经典不等于流行,经典扑街再为正常不过了。

一时胜负在于力,千年胜负在于理。

前者说的是流行小说,后者说得是经典名著。很多的经典名著,皆是被流行小说打得头破血流,狼狈不堪。只是很多,耐看而已,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而已。

只是李清没有时间,人生在世也不过是百年,而他就要在短短时间内挣钱,而不是为了死后百余年的荣耀。

养家糊口,为第一要务,至于其他种种,皆是在后面。

深吸了一口气,李清闭上眼睛,合上电脑,打开纸张,回忆着记忆中的经典,回忆着那不朽的传奇。

而桌子前,摆放着一堆稿纸,还有一张笔。

思索了片刻之后,李清开始写了起来,总结着经验。

首先,长篇小说不写了。那些长篇小说,最短也是几十万字,甚至是上百万字,至少需要花费一年时间,甚至是更长时间,运作周期太长了,一个不慎,可能困在其中,被活活饿死。

应当着眼于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以故事情节取胜;短篇小说,以文字取胜。

长篇小说,可以有很多的废话,可以有很多的多余文字,用来骗钱;可是短篇小说,则是惜字如金,以有限的文字表达出无限的思想。

相比较而言,短篇小说更难写。

实际上,在历史上,成为了永恒,比那些长篇小说更为难得。

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短短的篇幅,却是成为了永恒的经典,想要超越几乎不可能。而鲁迅的《阿q正传》也是难以超越的经典。而而后世的天朝《悟空传》也是难以超越的经典。

“短篇小说……”

李清沉默了,短篇小说出彩更少。

打开了电脑,李清开始码字,在上面打出了一行字:《春风沉醉的夜晚》。

这是郁达夫的经典作品,在某种程度上,这一部短篇小说,便是能代表了他的一生,鲁迅的一生,甚至是那一代人的一生。

故事的背景,是在辛亥革命之后,五四运动那一段时间。

那一时期的文人,多是彷徨至极,茫然不知所措,典型说为“迷茫的一代”,“多余的一代”。

与旧的阶层格格不入,可是想要开辟出一个新的时代,又是找不到路,好似在黑夜中行走,除了寒冷,除了茫然之外,什么也没有。

整个小说,不过是七千多字,讲述颓废的“我”,在外留学归来,有家不能回,在廉租房中居住着,浑浑噩噩的活着,作息不规律,生活混乱,只是靠着翻译一些文章赚钱,在迷惘中活着,过一天是一天。

想要自杀,却是没有勇气。

而这时,二妹却是出现了,尽管过得也不如意,却是不断安慰着小说中的“我”,担忧他走上错路。

在那寒冷的时代,在那黑暗的时代,给了“我”一丝温暖。

三个小时之后,这一篇小说码字完毕。

看着屏幕,李清深吸了一口气。

这一篇小说,论及文采,真的没有文采;论及高深意义,深切内涵,真的没有。论及故事情节,伏笔等也是没有。

这一篇小说,读起来真的没有意思,也算不上精彩。

这一篇小说,最好是闭上眼睛领悟,仔细感悟。

这一篇小说,很是简单,却是带着暖人心怀之感。

码完了这篇小说之后,李清又是继续下一篇短篇小说《热爱生命》。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经典名著,讲述的是人与狼搏斗的情景,写出了生命的挣扎。

人生在世,一出生就是掉入了狼的口中,就是陷入了苦难之中,正所谓是“生活虐我千百遍”;然而,人只能是奋起反抗,在狼口中艰难活着,求得生存,正所谓是“我爱生活如初恋”。

在后世,海明威写作《老人与海》时,也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这一本小说。

论及文采,真的没有,只是经典依旧。

文采好似化妆品,能让丑女人变得好看,能让美女变得更加光艳夺目,然而有些倾国倾城之辈,哪怕是不化妆依旧是美丽至极。

经典不需要理由,哪怕是没有文采。

接着,李清开始写作第三篇短篇小说《悟空传》

说得是一只猴子,又何尝不是说得人生,说得是一场悲剧。

那些永恒的经典,往往是悲剧。

《水浒传》悲剧至极,一百零八条好汉,皆是没有好下场,不是被毒死,就是死在乱军之中,能得到善终的没有几个;《三国演义》也是一场悲剧,哪怕是诸葛亮英才出众,近乎于鬼神,也难以扭转败局,正义战胜不了黑暗,反倒是被黑暗所逆推。

《红楼梦》也是一场悲剧,抄家的抄家,横死的横死,被卖的被卖,一场大悲剧,都没有好下场。

《西游记》倒是一场喜剧,猴子最后还是当了佛。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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