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宋锦世家>思苦自看明月苦(2)

夜色酒吧遵循着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规律,这个点才刚刚开门。店员在擦拭外面的霓虹灯,见到凌菲,礼貌的说:“沂小姐,你好。” 凌菲是这里的常客,又是沂家的千金,店里无人不认识她。

酒吧的老板叫秋明,和凌菲的年纪相仿,有着瘦高的身材,轮廓分明的脸庞,那双深邃柔情的眼睛是店里的活招牌。

他常扮成驻唱歌手,在月凉如水的夜晚,在西洋乐的伴奏下唱起时兴的歌,把新客唱成了老客,把老客唱成了回头客,夜色酒吧便成了这个城市里夜不能寐的人,最喜欢的聚集场所。此时秋明正倚在吧台上抽雪茄,听见外面有人叫凌菲,便走向门口,和她撞了个正脸。

“凌菲,好久不见了。”他们很熟,秋明不需要客套的称她沂小姐。

算起来,他们已相识了十一年之久,秋明十六岁时第一次见到凌菲,那时他还是一个跑场歌手。那天正好在夜色酒吧演出,一曲作罢,只听角落里有人大声叫好。他循声望去,是个小女孩,穿着朴素的白色连衣裙,懵懂天真的脸和灯红酒绿的酒吧显得很不般配,她看上去喝的很多,却还在不停的让服务生拿酒。

当时秋明心想,可能又是一个为疗情伤的小姑娘,便没有在意,收拾乐器准备离开。这时酒吧里冲进来几个记者模样的人,拿着照相机对着那个小女孩不停的拍照,小女孩很抗拒,眼神里满是惶恐,酒吧里的客人围成一圈,对着她窃窃私语。

秋明愣住了,当那双无助的大眼扫射到他身上的时候,他不顾一切的拨开人群,拉着她的手逃似的离开。

她紧紧攥着他的手,一遍遍的说:“带我走好不好,带我走,带我走……”这句话,秋明一记就是十一年。

“凌菲,你今天气色不太好,不要喝酒了,我请你吃饭吧。”秋明关切的盯着凌菲的脸。

“为什么不喝酒,怕我不付钱吗?”凌菲没有看秋明,径直走向角落的位置。

她在那个位置了坐了十一年,为了能经常看到她,秋明努力赚钱希望能早日盘下这个酒吧,没想到战争期间,原来的老板急着用钱逃往国外,秋明便以很便宜的价格实现了梦想,仿佛是命中注定的。因为凌菲,店名、装修风格都没变。

“那好吧。”秋明熟谙凌菲的脾气,示意服务生端来一杯酒。

“你不陪我喝?”凌菲问秋明。

“我喝了,还怎么送你回家。”秋明的目光没有从凌菲脸上离开过,他在慢慢消解这些日的思念。

“没事,我坐黄包车好了。”

“坐黄包车我不放心。”

凌菲咕咚喝下一杯酒,拉了拉秋明的手,说:“秋明,你是我沂凌菲唯一的朋友,好朋友。”

“好朋友?”秋明浅浅笑了,能被凌菲摆到这个位置上也够了。

“秋明,你喜欢过一个人吗?”凌菲的眼神迷离。

秋明叹了一口气,他心中的姑娘有心上人了。他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凌菲扮演诉说者的角色,他扮演倾听者的角色,她絮絮叨叨的讲,他默默的听。她的发泄内容大多是自私的沂成若,假面的贤瑛沂铭又去约会新的女人。

秋明就像潜伏在沂家的八卦记者,能打探到这个宅子里每个新鲜的举动。这些都是“带我走”那句背后的故事,秋明期盼着清醒的凌菲会对他说一句:“带我走吧,带我走的远远的。”

可是他始终没有等到,甚至到后来,她不愿再向他翻倒苦水,她长大了,愈加坚强,能承载住伤痛和生活的磨难。他知道,从始至今,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有过,而且一直在喜欢。”秋明失落的说道。

“你向她表白了吗?”

“没有。”

“那你跟她说过你和她在一起感到很愉快,或者你看不见她,你会想念她之类的话吗?”

“傻丫头”,秋明忍不住笑了,她还是那么可爱,身世的折磨从没有改变她的本性。

“那不还是表白么,没有说过,但我心里是这么想的。”

“你是觉得时机未成熟?你认为你们相处的太短了,那可能不是爱情?”

“不是这样的,凌菲,有可能你和一个人刚认识一分钟,你就爱上了她;也有可能你和一个人接触了十年,你都没有感觉。爱情,和时间的长短没有关系。”

“那你为什么不表白?”凌菲睁大了眼睛。

“因为自卑。”

凌菲扯了扯嘴角的笑容,让服务生又端来两杯酒,她对沪森何尝不是这样,看来自己和秋明是同一类人。

“为我们同是自卑的人干杯!”凌菲歪着脑袋,调皮的笑。

两只酒杯碰撞在一起,是秋明心碎的声音。他抿了一口酒,走到演出台上,伴着深沉的萨克斯,用苍老沙哑的声音唱着那些,让人想不顾一切远走高飞的歌。

隔日,沂成若紧跟着沂铭的后面到了公司,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常年的应酬和操劳带给他一身的病,加上昨日的动气,成若的心脏在隐隐作痛。但他还是坚持来公司,关于未来的打算,他想和儿子认真谈一谈。

沂铭又见到了他的助理念薇,多日不见,她的腰肢更细了,走路的姿势愈加风骚。念薇忸怩到沂铭面前,想坐到他的腿上,沂铭拒绝了。周念薇的影子还在他眼前晃动,他没有兴趣碰别的女人。

“沂老板,这些天有没有想我?”

沂铭不想搭理。

“你今天心情不好么?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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