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思却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才不敢轻举妄动。↙八↙八↙读↙书,.※.o◇但是不等于他没有*,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后天吧,日子不错,正巧这几天您身体也不错。拖到后面也是办,不如早点办完我好全力解决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时算是知道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他是怕等久了黄瓜菜凉了啊。
自己身体这种状况,已经没办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这么一个公子的婚事却不如想象中的隆重,确实令他十分遗憾。
但是,儿大不由娘,林可思明显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
林瑾只得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长长的叹口气;“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帮不上你,你肩上的担子重,成家后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虑周到吧。你母亲那边,看看你能联系上不,总归你是人生大事,请不请你自己看着办。”
几句话说的林可思心里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现在对胭脂不太满意,对小馒头也不太认可。但是,谁让自己现在已经认准了这条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来,爸,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点。
“爸,您放心吧,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凡事心里有数,至于我,妈,那边我也联系了,来不来随她。
林可思和他亲妈自从父母在他小时候离婚,他归了林瑾,除了开始几年还联系的密切一点之外,后来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后来打听到,他母亲早就成家,找了一个老外又生育了几个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乐观的人,并没有因此得什么心理阴影。
日子就这么的定下来。从头到尾,胭脂好像是个看客。她一点也没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婚礼。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良心好过,还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随着父亲,有每天早上看报纸的习惯。
自从那天在医院被林可思无视的羞辱之后,她已经从大华外贸辞职。
相信,她沈曦不久会以另一种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象着那种扬眉吐气,那种可以以另一种立场接近林可思,她的郁闷渐渐也就清空。
无聊郁闷的日子,看报纸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盘子自己刚烤好的曲奇饼,懒散的趴在厨房吧台的高脚凳上吃。
沈曦喜欢厨艺,尤其是她坚信在自己郁闷时,吃是爱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里一块曲奇,然后扯过来当天的报纸。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几个字映入眼底。
字是红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与女友结束马拉松恋爱长跑,即将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饼噎着喉咙里,干干的,几乎窒息,最后被腮腺上涌出的泪水融化。
这么快?就要结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决完公司的问题,你竟然等不及融资,就真么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愿意啊!
啪的扔下叉饼干的叉子。
爬起来坐正了在仔仔细细的看那则报道。
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沈曦神魂落魄的走到橱柜前,打开,取出一瓶白兰地,倒满,喝下。
眼泪呜呜呜流出来。
她不愿意这样,可是现在,她得怎么办?
后天,就在后天,她真想找人把新锦江点一把火,真想找人那天绊住林可思让新郎到不了场,只剩下胭脂唱独角戏。
呵呵——
她真想那么多戏剧电影里的场景,真实再现,然后,她就不用失去林可思,不用在喝酒偷偷的哭。
是的,那个哭的人,为什么是我?
哭的没有了力气,连举起酒杯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手机颤颤的铃音加震动在响。
林可思,一定还是林可思,你在通知我婚礼对不对。
“喂,林可思,她真的有那么还吗?让你不顾一切?她真的比我好吗?样样都比我好吗——呜呜呜。”
丰俊西握着手机在那边愣了一秒。
唇边一丝诡异的笑。
这么说,这傻妞是看见报纸的消息了。对林可思那小子执念很强啊。
呵呵,既然你这样痴情,我反而更可以赚一笔。
“沈大小姐美丽自强,金光闪闪万人不敌的大美女。谁把我们沈大小姐委屈了,哥哥帮你。”
沈曦的酒量是大华都是有名的,要不也不能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