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下意识的抬头:林可思正眯眼盯着她审视:她头发更长了,已经齐腰
。
素面套一件宝蓝色过膝盖的亚麻长裙裹着单薄的身体。原本曼妙的身材瘦得就像立体的衣服架子,晃得人担心随时会倒。
“胭,脂!”意外变成惊喜从林可思表情上蔓延开来。
隔着面前的几个人,直接走到胭脂身边。
胭脂也很是意外,直愣愣的瞅着林可思:“呀,林可思,你还好吧。”
瘦高的男人此时已经来到胭脂面前。
“好不好,你说呢。快半年没见你了。你还好吗?”
深情的眸子一眨不眨的落到胭脂身上。
他习惯性的搂上胭脂的肩膀:“走,去那边喝杯咖啡。”
胭脂肩膀拱了一拱,林可思并没有将手放下的意思。
胭脂眼光斜睨到肩膀上他那只手,对他说:“手——”
“哈,胭脂,你还是老样子。”林可思豁达一笑。
综合性的商场,四周都是餐饮。
咖啡厅是星巴克连锁。
里面人不多。
胭脂内心里对林可思一直有点歉疚。
毕竟是他一辈子第一次的婚礼,还有林瑾,那么要强的一个老头,就这么一个儿子,请回来八方亲友,四海宾朋的,然而,殷斐捣乱,然后自己被劫持。
怎么说怎么窝心啊。
这个月其实她偶尔回忆会惦记林瑾,林可思。
听赵姨断断续续说过,林瑾气住院的事。
但是,殷斐的霸道*,胭脂是知道的,而且最主要,她不知道怎么面对林可思。
难得看见林可思的笑容还是那么阳光,神态还是那么没心没肺。这她就放心了。
招手向服务员点了两杯拿铁,胭脂正式注视着林可思的眼睛:“小林子,对不起,那时候,给你带来难堪——”
林可思勾唇。沉沉深眸,一时寂静,眉宇间尽是恍然如梦。
“胭脂,你过的还好吗?”眸光里掩饰不住的遗憾和温情。
胭脂躲开林可思的视线:“挺好的。你看,我给小馒头幼儿园的小朋友买这么多好玩的。”
胭脂转移话题,就像彼此从来没有过亲密的关系也没有过久别一样,随手从花花绿绿的购物车里捏出一个沙漏,在林可思面前比量:“看这个,我小时候梦寐以求呢。”
纤细的手腕,皮肤白净加上瘦的,透明一般,好像一不小心就能给弄折了。
林可思闭上眼,闻着身侧女人桔花般的淡淡香气,鼻息似乎还有他抱着她下楼坐进婚车的体香。
一把握住胭脂的小手腕,眉目之间却是怀疑和担心:“他就是这样爱护你的?看看你比和我在一起时瘦了多少,这软软的手臂都变成了一根棍。”
服务员端着咖啡来了,摆在桌面上。
胭脂乘机缩回手,将桌面中间的一杯咖啡向林可思推过去:“哪里啊,一直这样,你想多了
。”
林可思低头,接过拿铁,勺子搅拌几下,用温润清亮的目光去看她,唇边是纠结复杂的笑意:“还记得我爱喝拿铁。不止是我长情,对吗。”
胭脂不接话,低头轻轻吸着咖啡忽然被热咖啡烫着。尅尅咳嗽几声。
一双白净的男人的大手将暂新的一杯咖啡推到胭脂眼前,随手又把胭脂刚才喝的那杯移到自己面前。
“喝我这个,搅拌的温了。”
她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嘿嘿,谢谢。”气氛忽然好尴尬,胭脂想找借口走了。
对面的男人并没有喝咖啡,好像他今天坐这就是负责搅拌的。
幽幽的眼神看她锋锐了些,清越的眉皱起:“我给你打过手机,但是,他接的。”
“哦——”胭脂心里一晃。啥时候?殷斐接到的不是要炸锅吗?
抬眸疑问的看林可思:“两个月前,我在a市遇见王阿姨,她准备和老公一起去b市投奔你,我要了你的电话。”
“哦——”心下仔细回想,忽然想起来那次在机场殷斐毫无征兆的变了脸子。原来——
林可思眼眸敏感的捕捉到了她的神游,再次抓住她的手腕:“胭脂,我心里还有你,你呢。”
“额,林可思,我得走了,家里还有事。”
她最怕的就是这样的牵扯,使劲往回拽着被林可思握紧的手腕,急急解释:“林可思,你真的很好。任何一个女人接触到你,都会被你吸引的,真的。你完全可以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那你呢?你不被我吸引,是吗?”
林可思眼神漆黑,他已经不想再和她像以前一样玩躲猫猫的感情游戏了。
分开的几个月里,林可思不断的想过,自己失去胭脂的原因,就是优柔寡断。
在温哥华,他和她有大把的接触时间,他没有霸道一点进一步。
这是他的善弱,是他的优柔寡断,错失良机。
所以再相遇,他一定不再那么错失——
胭脂低着头,觉得自己怎么样才能说清楚呢?
生硬的拒绝他,她不忍心,但是这样令他怀抱希望,她都觉得自己很可耻。
“林可思,你很好,真的。但是,我已经有自己的归宿了,你知道的。殷斐他,很,爱我。”
为什么说‘很爱’这两个字时有点困难。胭脂咽了口唾沫,抿紧嘴唇。
“很爱你,四年多的时间不认可你,四个月的时间,不娶你?小馒头都三岁了,这是很爱?别告诉我,他很忙,事情太多,之类的。”
这一句说到了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