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二天各大报纸上又出现沈天奇,这几天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因为沈天奇每天都会让下面的人,给各大媒体送上最新消息。
主要还是告诉各大媒体,他的书天天脱销,每天五百万册的书籍就这样被光大人民消灭了。
就算不知道的人,因为看到消息,也会买来看看,同样大家都会掉入坑中,怎麽办?
四处打听消息,知道了梦想乃是网络连载,之后才会出版实体书籍。
这让期待这本书的人纷纷加入了梦想,到现在梦想的注册人数达到1亿。
这才多少天,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达到了一亿,而每天平均在线人数也达到了3000万人。
可以说,网站现在是日进斗金,尤其是沈天奇的
至于其他人的同样沾了沈天奇的光,让更多的光顾了他们的
而今天和前几天的稍微有点不一样,虽然还是公布了,昨天又是500万册的销量。
但今天却有另一个消息,那就是沈天奇打算在全国十大城市举办签名售书会。
小雅乃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文文静静的,长相甜美,青丝披肩,高高的鼻梁,有点欧美人的美丽,从侧面看又有点古代美女的清新脱俗。
而小雅每次考试她的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
她家就是京城的,平时除了学习,就是看看课外书,而她同样也是沈天奇的粉丝。
早上随手拿起报纸看了起来,报纸上有一很大的标题“著名作家沈天奇将于三日后在全国十大城市举行签名售书会!”
“呀!”看到这个标题,小雅惊呆了。
“哇!终于可以进距离的看到偶像了!”反应过来后,小雅惊喜的说道。
接着小雅自言自语道“还有三日就要到了,我一定要早点去,不然肯定人很多,到时候就不能要到签名了!”
“怎么办呀?怎么办呀?到时候肯定人很多,要是拿不到签名,潇潇肯定会笑话我的!”
“哎呀!潇潇也是天奇哥的粉丝,两个人去,总比一个人好!”
这个时候小雅妹子就连天奇哥都叫上了,要是让沈天奇知道还不知做何感想。
很快潇潇的电话拨通了“小雅,你怎麽想起给我打电话的?”
投影上出现了一个小美女。头上扎着两个马尾辫,齐眉大眼,眼珠子一动一动,再加上两个小小酒窝,一看就是个小魔女。
“天奇哥三天后在全国十大城市举行签名售书会!”小雅噼里啪啦一通说。
“啊!真的!”而潇潇听了,惊喜的立马坐直身体,满脸露出惊喜的笑容。
“是真的,第一站就是京城,到时候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小雅说道。
“呀!这实在是太好了,终于能够拿到天奇哥的签名了!”
“到时候人肯定很多,我们要早点去排队,不然就没我们什么事了!”潇潇满脸兴奋的说道。
“恩恩,那就这样说好了!”小雅说道。
对于能够得到沈天奇的签名,两人都抱有很大的信心。
同样对于她们这么大的年纪的人来说,能够得到一张偶像的签名,那是最幸福的事。
不管在什么行业,始终崇拜着这一行的佼佼者,他们可以说在这一行站在了金字塔顶端。
他们俯首众生,接受着众人的膜拜,因为他们有这个资格。
就像古代的开国皇帝一样,他们的权力达到了巅峰,无人好出其右。
但同样的,他们的后代子孙就不行了,他们的权力基本上被下面的士大夫架空了。
除非他们能够像汉武帝一样开疆扩土,打败匈奴,不然一生只能沦为傀儡。
……
王学斌乃是大三学生,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他是历史的学生,对于历史他有独到的见解。
他平时就喜欢研究历史,当初看到沈天奇的《明朝那些事》,这让他惊为天人。
历史也可以这样写,这让他对于历史有了重新的认知,他也打算写这么一部很快就败下阵了。
他发现他没有一丝幽默细胞,这让他很沮丧,后来只要出现沈天奇的书籍,他都会买,到现在《明朝那些事》已经出了两册了。
他一直在研究,前几天又出现了一部《华夏部落》,他四点钟就起来去排队了。
他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这让他品味到了不同的味道。
对于他来说研究历史,是他热爱的,同样他也会为历史这门学科奉献一生。
自从研究《华夏部落》后,他又有了新的想法,那就是将每一个历史名人,都通过式写出来。
对于历史,他总有点遗憾,感觉生不逢时,尤其是那些以悲剧收场的人。
如岳飞,他是为国家,最后被奸臣所害。这样的大英雄虽然是为国家而死,但同样能够体现出他的愚忠。
不过这是现代人的看法,古代人就不会这么看,在古代皇帝就代表一个国家。他们即忠于皇帝,同样他们也忠于国家。
可悲!又可叹!
又比如孟姜女!
她的传说广为流传,一直是人们传颂的悲惨故事。
人们只知道孟姜女哭长城,但又有几人知道,封建时代的就是这样。
她的丈夫乃是一个健壮之人,国家需要,那就赋役,但对于孟姜女来说,这是毁灭她的家庭。
站的角度不同,看的也不同。
而王学斌就希望用自己的笔,将这些历史人物,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
但他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