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尸凶>1178.第1174章 尸变

第1173章尸变

凡人之躯始终是凡人之躯,在连续战斗了整整一天、手中还抡着把百斤重的金枪之后,哪怕是铁人,也支撑不住。

花小骚看出我的乏意,哈哈大笑一声,纵马而来,再次一刀劈落。

“当”的一声,枪刀交击,火星四溅,我双臂微微一软,而我座下的那匹战马,再也支撑不住,悲鸣一声,口中流血,垂下了头。

死了。

马死的时候,因为四蹄断裂,屈膝跪在了地上,加上我双脚的支撑,并没有倒下。

我正准备将双.腿抽出来的时候,忽然从马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死亡气息。

僵尸本身就代表着死亡,但成为魑尸之后我才明白,死亡和生命,本就是二者合一,生中可有死,死中可有生。

魑尸,便是“死中有生”的变化。

既然我已经力竭,那就力竭吧!

顺势而为,因为,生中有死!

“当、当、当、当、当!”

一连接了花小骚五刀,我身上的力气,终于耗尽,连人带马仰天栽倒。

“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我手中的金枪,再也拿捏不住,“夺”的一下,钉到了远处的地面上。

“吼吼!”花小骚大笑着,笑出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得意,然后一提身下的赤色战马,向着我狂扑而来,一刀斩落!

“右元帅威武!”

“大将军战无不胜!”

“四狼主攻无不克!”

……

奉承花小骚的声音如潮水般响起。

“啪!”

就在花小骚一刀落到我的面前、要斩断我脖子的时候,我伸出手,双掌合十,一招空手入白刃,握住了他的蚩尤虎魄刀。

花小骚大惊:“你使诈?”

他还以为,我故意装作虚弱的样子,然后诈他呢。

可他根本就不知道,这时候的我,已经不属于人类,而是在僵尸的边缘了。

我嘿嘿一笑:“我没有使诈。”

说完,我纵身一跃,顺势而起,就跳到了花小骚的马背上,五指一弹,扣住他的咽喉,将他反手提住。

我身体里的尸力,正在缓缓提升。

夺过花小骚手中的蚩尤虎魄刀,一带座下的火龙驹,奔行过去,手起刀落,杀出一条血路。

我毕竟当初用过一段时间的血刹佛刀,对于刀法来说,娴熟至极,也能完全驾驭。

花小骚被我在瞬间生擒,显然大大出乎金兵众将的意料之外,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远去了。

几个大将倒是反应过来,纷纷拦路。

但我用花小骚当人肉盾牌,他们根本就不敢阻拦。

……

就这样,我一手抓着花小骚,一手舞动蚩尤虎魄刀,刀光闪闪,再加上身下的火龙驹脚力好,速度快,没用多久,就杀出重围,向着前方跑去。

令我没想到的是,这蚩尤虎魄刀,一旦被我握住,一刀杀死某个敌将之后,就有一丝冰冷的气息,顺着刀柄,传递到我的手中。

这是……

灵魂的气息!

精、气、神中的“神”!

没错,我曾经用过噬血刀,其中,噬血刀一旦砍中人之后,便会吸收那人身上的精血之气,并将其转化为血力,提供给主人,即吞噬精血,所以才叫“噬血”二字。

而另一把武器打仙鞭,一旦打中人,则会源源不绝的去吸收人身上的法力,以及人的生命力。

但这蚩尤虎魄刀,居然能够在杀死人之后,直接吞噬人的灵魂!

这样一来,被吞噬者,便无法入六道、进轮回,灵魂将永远消失。

不过这个时候了,谁还管那些?

这灵魂的力量,并不能够直接作用于我的身体,或者给我提供力量,而是作用于我的“灵魂”。

作用于尸魂。

所以几刀下去,在砍翻几十个人、冲出包围圈之后,我的尸魂便迅速苏醒,同时,我也完成了在魑尸状态的第一次尸变。

而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方向,显然是跑反了,并没有跑到南边宋军的地盘,而是沿着北边跑了过去,进入了大金国的地盘。

此时已经入夜,但在尸变之后,拥有尸眼的情况下,夜视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我见远处有一座大雪山,山势险峻,而且大雪山连绵不绝,连着好几个山头,便索性调转马头,向着那边冲去。

在我身后跟着的战将,渐渐被我甩脱,毕竟这金兵大将军所骑的火龙驹,定然是最好的千里马,普通马根本追不上。

只有一人,穷追不舍。

那人就是先前那个用浑铁棍的黑大汉,并没有骑马,因为个子高,步子大,一旦迈开,即便是火龙驹,也能够堪堪追上。

好家伙!

我跑了一阵子后,见其余的金将,均不见踪影,只剩下这家伙一人,还一边跑一边吼,喊我放下“叔父”。

哦?

花小骚是他的叔父?

尸变之后,我的手指间尸爪如刀,挥手一击,打在花小骚的脖子上,将他击晕。

然后我拨转马头,决定先把这个跟屁虫解决了再说。

应手一刀砍去,在尸力的作用下,再加上火龙驹的冲力,即便是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也被我一冲之下,连退三步。

我刀势不减,展开刀法,将他困住。

这家伙的武技不赖,之前连战严成方、何元庆两员大将,还不落下风,单论武技,一时半会儿的,还没办法把他杀死。

不过再连接我几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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