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朋友的敌人还是敌人。
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一个江湖人都不会孤单,因为他的朋友和敌人实在是太多,太多。
“喂,你叫江风,看你的功夫也算不错,怎么我爹爹从来没有和我提过你呢?”
“喂,你准备去什么地方?走的这么快干什么?”
……
“喂,我在问你话,你是不是聋了?”
一路走了不知多少里的脚程,江南的土地与河流并非一往直前。回旋曲折之中带着他们独特的味道,让人分不清自己的距离。
只不过,从遇见这少年开始,对方一路喋喋不休的说了过来,太阳已经绕了多半个圆。
“这么一路,我听的都饿了,你不饿吗?”
终于,在看到了远出城镇的雏形之后,江风顿下脚步,对着那少年说道。
“饿了,当然饿了,这不正好,前面不就是城镇了吗,走,我们去饱餐一顿!”
然而,看着大步而走的少年,江风却是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好,既然如此,大路朝天,我们各走一边,如何?”
“不行,你把我的树打坏了,还没有赔偿我,就想一走了之。我告诉你没那么容易,不过,如果你请本公子大吃一顿的话,也许本公子心情一好,就可以放你一马。”
摇摇头,江风此时只得无奈的对着这个自来熟的家伙无奈的说道:“真是麻烦,走吧!”
聪明的人招人喜欢,漂亮的人招人喜欢,聪明而漂亮的女人就更招人喜欢了。
很多人看人喜欢看表面,江风也是人,即使比绝大多数的人成熟,也不能避免他还是一个人的本质。
此去镇江,必走大英镇。
没有高大耸立的城墙,没有一座座宏伟的建筑,但这里依旧人声鼎沸。
“好多人,好多东西,好好玩啊!”
那少年此时浑然没有在意自己的装束在周围镇里众人的眼中有多么的被嫌弃,反而好似刚刚出笼的鸟儿一般,到处扑来扑去,似乎对一切都很感兴趣的样子。
江风此时一袭白色镶金长衣,银带束发,长剑挂腰,一双缎面长靴一尘不染。与一旁的少年走在一起,这对矛盾而奇怪的组合,不知道引起了多少疑惑。
那是一个捏糖人的小摊,在初一十五逢集的日子里,人来人往的小镇之中最不缺乏这样的小摊。只要几文钱,出来帮忙的半大小子们就可以喜笑颜开,干劲十足的帮助自己的父母卖上一天的东西,这笔买卖,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极为值得的。
虽然买糖人的小贩不大一会儿就能捏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糖人出来,但依旧被一个个半大的孩子围得水泄不通。在这个本该玩耍,学习的年龄,生活使得他们最大的快乐,就是一个平日里难以见到的小糖人。
“喂,喂!”
江风绝不会出手去拍对方的肩膀,因为那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唤了许多声,终于将这个又蹦又跳,试图挤进人群的家伙的神唤回来。
“干什么,没看到本少爷正忙着呢吗?”
并不在乎少年那不满的语气,江风依旧不紧不慢开口,似乎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太多东西可以影响到他一般。
“别玩了,我问你,你最近是不是惹上了什么对头?”
“对头?”
那少年刚刚听完江风所言,登时反应了过来,他本是个极为聪明的人。环视了周围一圈之后,便很快发现了远出的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这些家伙,居然还敢跟过来,真是不知死活!”
“他们知不知道死活我不知道,不过很快,麻烦就要来了。”
说话间,涌动的人群之中,已是有数十个手持兵刃的精装大汉自四面八方合围过来。
说到镇江,就不得不说长乐帮,虽然当年江风亲手策划了长乐帮与众多帮派之间的恩怨,并趁着混乱劫杀了石中玉。
但失去一个傀儡帮主,对于长乐帮来说,并不是什么毁灭性的打击。相反,这些年在贝海石的苦心经营之下,长乐帮的声势,比之以往,还要强盛三分。
陈冲之作为长乐帮内三堂,外五堂之一的狮威堂堂主。与寻常黑道出身的长乐帮高手不同,他陈冲之可是地地道道出身镇江的武林世家。
只不过,千百年来世家的旁嫡之间,使得他陈冲之无论武艺才华忽然出众,在家中依旧难有出头之日。恰逢当时长乐帮进驻镇江,他陈冲之也是一个心思缜密,处事果断之人,当机立断投了长乐帮。
如今看来,陈冲之对于自己当年的决定,可真是兴庆万分。
前些日子,听闻手下有人汇报,有人在滁州赌坊里面出老千赢了好些银子,还打伤了不少当时守卫赌坊的帮众。这种打脸的事情,他陈冲之绝不能坐视不理。
顺着一路上跟踪对方的长乐帮的探子提供的眼线,陈冲之带着自己的亲随终于在滁州往镇江的方向路上的大英镇将对方截住。
“长乐帮办事,闲杂人等回避!”
无须陈冲之开口,自然有人将动手之前的清长作做好。在润州附近,特别是南部一带,长乐帮的名头报出来,绝对比官府的名头还要好使。
与自己的小命相比,一次逢集的收益简直不值一提。区区不到半刻钟的功夫,偌大的一个集市之中,除了长乐帮众人之外,就只有被围在中央的江风二人。
“想不到你居然惹到了长乐帮,这人生可真是有趣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