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圣弗郎西斯科,秦朗至少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要么从拉斯维加斯向南进入莫哈韦沙漠,接着转向西北到达贝克尔斯菲市,然后一直向北前进到达斯托克顿市,最后向西到达目的地,或者也可以首先前往内华达北部的里诺市,再从那里前往萨克拉门托,然后从北面进入声弗朗西斯科。
这是他根据自己的记忆制定出来的行动路线。
因为没有地图。
所以他还不能肯定这两条路线是否正确,不过肖恩.奥康纳和邓肯.桑迪更没有能力自己制定行动路线,所以他们也只能听从秦朗的安排。
当然,他们也有一些选择的权利。
“走哪条路线?”
“走南面。”奥康纳首先说。他不想经过萨克拉门托,因为正是在那里,他袭击了国内收入局的官员并且拿走了属于他的一百零九元二十七分税款……当然,按照邓肯的说法,是一万四千七百三十九元八十三分。
这么一大笔钱足以让萨克拉门托的每个警察都将他视为猎物。奥康纳没有愚蠢到会主动回到他们的视线之中。
秦朗理解的点了点头,然后问邓肯。“你认为我们应该选择哪条路线?”
“随便吧,秦,现在我的感觉糟透了。”就像奥康纳不愿意回到萨克拉门托,邓肯也不愿意回到圣弗郎西斯科。尽管秦朗一再解释那里并不是罗斯柴尔德的大本营,然而他毕竟在那里杀了人,而且那个倒霉蛋很可能是个上流社会的绅士,因此警察们也一定非常乐意将他逮捕归案。
自投罗网不是一个好主意。
但秦朗和奥康纳已经决定到圣弗朗西斯科去抢劫那个从不将钞票存进银行的傻瓜珠宝商,而他又不能离开他们自己逃亡,没有秦朗的保护他一定会被那些枪手追上并干掉,所以邓肯沮丧的发现,他不得不扮演一个自投罗网的傻瓜。
这让他感觉非常糟糕。
“放心吧,邓肯,警察不会知道你已经偷偷的回到圣弗朗西斯科了。”秦朗安慰到,“我可以保证。”
“谢谢你的保证。”邓肯的情绪依旧低落,“不过我认为那没有多少价值。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秦,只是警察的鼻子一向都比猎狗还要灵敏。”
“但你并不是散发着诱人气味的香肠。”
“也许吧……”
“放松一些,你会好起来的,英国佬。”奥康纳插进来,问到:“秦,你觉得我们应该走哪条路线?”
“走南面。不过我打算先去洛杉矶。”
“去洛杉矶?”
“我想在那里买一些抢劫时需要的东西。”秦朗解释到,“这样做可以减缓警察事后进行调查的速度。”
奥康纳安静的考虑了一会儿。“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秦。”他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先去洛杉矶。”然后他补充到:“对了,能不能让你的卡车再跑慢一点?这样可以让我和桑迪先生的感觉更好一些。”
“真见鬼!奥康纳。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已经非常缓慢了!”尽管如此,但秦朗还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两个同伙的感受,在发动汽车以后还是将车速降低到了每小时十五英里……以这样的速度,他们开始向洛杉矶前进。
但不是直接前往洛杉矶。
秦朗驾驶卡车沿着最开始的路线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然后他再次停下来,与邓肯一起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清理了五公里距离内的车轮痕迹,然后又在沙漠里慢慢的兜了一个大圈子,最后才转向南方。
虽然很清楚这么做其实缺乏足够的必要性,但他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迷惑那些有可能还在继续追踪他们的神秘枪手。
他最初曾经打算在沙漠深处将那些令人厌恶的家伙全部干掉,不过在意识到他们有可能是罗斯柴尔德或者国内收入局派来的之后,秦朗认为杀掉他们已变得毫无意义。毕竟,无论罗斯柴尔德还是国内收入局,它们都可以再派出更多的枪手。
所以他只能选择将他们全部甩掉。
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一点也不困难。即使卡车的速度被限定在每小时十五英里,而且车轮痕迹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指示,但骑马的枪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追上他们:马匹的速度不快,耐力也差,在长距离运动时情况还会变得更加糟糕。
只是秦朗想让整个计划更加保险一些。在前往洛杉矶的路途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偶然的突发事件,他不希望因为这些干扰而被枪手们追上。
所以他需要他们在追踪的过程中迷惑一会儿,并浪费一些时间重新寻找线索。
“你确定你的策略能够成功?”
“不能。不过有很大的可能性。”
“也许我们应该设伏将那些家伙干掉,”邓肯在狭窄的驾驶室里艰难的翻了一个身,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如果真有人追踪我们,这是最合理的做法。”
“如果你希望他们的老板派出两倍甚至三倍的手下,我不介意停下来设置埋伏。”秦朗皱着眉头说,“当然,如果情况正常,我不会在意有多少人在追击我,但现在的情况却刚好相反。”
“你觉得什么不正常?”奥康纳问。
“你们那该死的晕车的毛病。”秦朗变得很郁闷,“如果全速前进,我们只需要几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洛杉矶,但现在我们却不得不在路上浪费几倍的时间,并且还得在驾驶室里休息一个晚上。”
“听起来很糟糕。”
“是非常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