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子凌脸色有些阴沉,现在这些混混都这么明目张胆了吗?

本来跟景熙心情很好的在爬山看风景,偏偏有人来破坏。

景熙却一点儿也没觉得被破坏了,有人来找茬儿,多有意思!她已经许久不曾打架了,今天一下子来这么多,可以过过瘾了!

有人朝着景熙伸出手,楼子凌一把握住那人的手腕,猛的一折,“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手腕骨折了。

染着红头发的小混混惨叫着倒地,景熙有些无奈,这战斗力也太差了吧?

“你们都不去练练散打跆拳道什么的,就敢出门随便调戏女孩子?”

景熙把楼子凌推开,活动了一下手脚,满脸兴奋的道:“你退后,这些人都交给我,太久不打人,动作都生疏了!”

还不等楼子凌说话,景熙就跟剩余的小混混打了起来。

她赤手空拳,对方七个人都拿着短刀,可是却迅速的惨败。

周围看热闹的都震惊的看着景熙,还有人在欢呼着替她喝彩,显然觉得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被人欺负了,却能强势反击,很振奋人心。

景熙却不满意:“这也太弱了,你们几个都没吃饭吗?”

小混混们从地上爬起来,鼻青脸肿的走了。

周围人群慢慢散去,楼子凌拿出湿巾替景熙擦手:“你这么能打,我都没事儿做了,本来还想英雄救美一次,结果你都不给我机会。”

景熙踮着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道:“哎呀,我就是看见打架的太兴奋了!你已经救过我一次了,那次很英勇,我一辈子都会记在心里。”

楼子凌笑笑,没有说话。

也好,危险的时候,他再出手也不迟,没有危险的事情,就让景熙自己打着玩儿,免得她无聊。

楼子凌带着景熙在山上一个小餐馆里吃了一顿鲜美的野生蘑菇大餐,从餐馆里出来,景熙见到有泉水从石缝里流出来,立刻高兴的用矿泉水瓶接了喝。

“吃饱喝足,子凌,我们找片舒服的草地,睡午觉吧?”

“你累了困了我们就回家,在这儿睡容易感冒。”

景熙不乐意,抱着楼子凌的胳膊撒娇:“天气很好啊,气温也合适,就睡这儿!我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一次,不想回家睡!”

楼子凌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好,我们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以后你喜欢出来玩儿,我随时可以带你出来,之前太忙了。”

他跟景熙十指相扣,转了大半个山头,总算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草地。

景熙舒服的躺在楼子凌的大腿上,她闭着眼睛,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柔和的春风,闻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气息和花香,她心情飞扬。

楼子凌指间缠绕着景熙顺滑的长发,也觉得心情不错。

他很少会像现在这样享受生活,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在黑暗中前行。

他要感谢景熙没有放弃他,离开a市,来到这里陪伴他,跟他一起生活,带他领略美好的春光。

楼子凌看着景熙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忍不住低下头,轻轻的吻她。

山上鸟语花香,倒是很适合谈恋爱。

楼子凌跟景熙并排躺在了一起,景熙枕着他的胳膊,很快就睡着了。

楼子凌看她睡的无忧无虑的,不由轻笑。

景熙其实也吃过不少的苦,以前体能训练和搏击训练强度都很高,景逸辰甚至还把她扔到孤岛上,进行荒岛求生。

但是她好像从来都不觉得苦,把所有的磨砺都当做乐趣。

这会儿躺在草地上,她这么容易就睡着了,心还真大。

以后有了孩子,他们一家三口可以一起出来爬山,也不知道景熙这种性格,能不能照看孩子,她连自己都照看不好。

要是孩子跟她一样调皮,淘气,他可有的忙了。

景熙睡了近一个小时才醒,她懒洋洋的靠在楼子凌怀里,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们下周末还来好不好?”

“你就算想住这儿,我也同意,顶多在这山上买块儿地,给你单独建一栋小木屋,围个院子,你可以养头小鹿。”

“听起来很不错!”

景熙笑的灿烂无比:“但是为什么不是养条小狗看家护院,而是养小鹿呢?”

楼子凌淡淡的道:“因为我不喜欢狗。”

“为什么不喜欢小狗?又可爱又忠诚,而且它是动物里智商很高的物种!”

楼子凌摸了摸景熙的小脸儿,沉默许久才道:“我小时候,有一次去大伯家玩儿,他和大哥把我跟狗一起关进过铁笼子里,还用狗链捆住我,以免我逃出去。”

景熙脸上的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脸上全都是震惊和愤怒!

楼子凌竟然还有这么恐怖的童年!

楼名振和楼子嵘简直没有人性!

她心疼的抱着楼子凌,气愤的骂道:“真不是好东西!竟然敢欺负你,他们俩人呢?我要把他们俩都关进笼子里,天天都跟狗吃住在一起!”

“他们俩现在都在黎芷手里,不知道黎芷会不会用他们来威胁我。”

“威胁?这有什么好威胁的,不管黎芷用他们来做什么,你都不用管,他们俩那么坏,本来就应该遭报应!我八岁的时候,楼名振还找人绑架我呢,要不是你,说不定我要吃不少苦头。”

明知道她的身份,还敢绑架她的,楼名振可是第一人!

“她应该是知道利用楼名振是威胁不了我的,当初还是我找她,给楼名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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