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一听“魔盗团”这三个字,心里微微有些惊讶。“魔盗团”是一伙儿跨国大盗,除了偷盗,他们还会抢劫,每一次做的都是惊天大案。无论偷盗也好,抢劫也罢,针对的目标都是价值上亿的东西,有的是博物馆珍贵无比的文物真迹,有的是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有的是金库中存储的金条……
“无影人”也好,香川美子也好,他们都算是独行大盗,虽然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神偷,但作案的数量和规模与“魔盗团”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魔盗团”的首领被称为‘神手魔盗’,传说原本是一个落魄的魔术师,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学到一些神奇的魔术,一举成名之后,却突然消失,后来竟然组建了一个“魔盗团”,短短一个月之内,在十个不同的国家,做了十起惊天大案。每一次案子留下的唯一线索,就是现场都会出现一个手绘的“小丑”。
国际刑警追查了几个月,才把“魔盗团”与那位一举成名却悄然消失的魔术师联系起来。但是他们继续追查的时候,线索却又断了。那些作案的人似乎人间蒸发,没有留下丝毫可供追查的线索。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魔盗团”被国际刑警击溃,而剩下的几个人竟然跑来“黑域”避难。
名叫乔伊斯的女子喘着粗气,显得疲惫不堪。另外两个男人的呼吸也很粗重,似乎也很疲劳。三个人来到冰川河边,停下脚步休息,准备一会儿“渡河”。
“该死的霍根,要不是这个混蛋出卖,那些愚蠢的警察,这辈子也别想找到我们的影子,首领也不会死!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把霍根这个混蛋千刀万剐,否则我死不瞑目!”那个声音很大的男人说道。他的语气充满愤恨,似乎是内部出了一个叛徒,这才导致大名鼎鼎的“魔盗团”土崩瓦解。而且似乎他们的首领“神手魔盗”已经被警方击毙。
巴桑听不懂对方说什么,屏住呼吸一动不动,这个“抓隼人”的警觉让林凡感觉满意。
林凡听了对方的话,不由得暗自想道:“这些人要是懂得汉语,知道同伴中有个人的名字叫‘祸根’,那一定就不会让叛徒给出卖了!”这只是一个不由自主从心里冒出来的小幽默,随即打消胡思乱想,全神贯注倾听那三个人的谈话。
名叫乔治的男子有些沮丧的说道:“戈登,‘魔盗团’现在就剩下我们三个人,别说找霍根报仇,就是我们能不能活下去都很难说!当务之急,我们就是尽快进入嘎玛山谷,听说黑域里的首领‘血僧’最爱金银财宝,咱们三个人手里握着‘魔盗团’这些年积累的宝藏,他一定会收留我们。”
血僧?这个绰号很怪,难道“黑域”的老大是个和尚?林凡之前对“况一无所知,这是第一次听到“血僧”的名号。似乎那三个人对况有所了解,惊奇之下,更加留神倾听他们的对话。
那个说话声音最大的男子名叫戈登。他听了乔治所说的话,冷冷的说道:“听说每个进入黑域的人,都要送上一份大礼,才能在那里安身。凡是空手上山的,十个有十一个都必死无疑。血僧喜欢金银财宝,但是心狠手辣,喜怒无常,说杀人就杀人。我们的宝藏没有带在身上,就这么空手上山,说不定不但得不到庇护,反而会被‘黑域’的人给杀了!‘血僧’之所以被称为‘血僧’,听首领说是因为他喜欢喝人血,而且是那种新鲜的、健康的人血。妈的,我宁可被抓去处以绞刑,宁可被那些杀手杀了,也不愿意被他把血吸干!”此人的话音之中,显得十分懊恼,似乎是他并不赞同上山这个决定。
名叫乔伊斯的女子惊呼一声,惊恐的说道:“喝人血?这……太可怕了!”
乔治连忙说道:“乔伊斯,你别怕,我看你冷得厉害,先喝一口酒暖和暖和!”说完把酒囊递给那女子。
那女子接过酒囊,猛的喝了一大口,随后剧烈咳嗽起来。情形跟林凡刚才喝酒差不多。
“慢点慢点,这酒叫‘火焰烧’,是像酒精一样的烈酒,而且里面加了一些别的东西,对抗寒冷最有效。刚才我忘记提醒你了,第一次喝,一定要小口才行!”乔治抱歉的说道。
咳嗽了好几声,乔伊斯才缓过来,喘着粗气埋怨说道:“那你不早说,差点呛死我!这舌头都麻了!”她说话的声调有些不自然,显然是嘴和舌头被酒弄的有些麻木。这种滋味林凡刚才是体会过的。
双方隔着不到十米的目力,中间只有几块覆盖冰雪的大石头,“魔盗团”三个成员自然不是等闲之辈,稍微有点动静就会被他们发现。林凡武功高强自然不怕,但巴桑却不一定。巴桑静静的待在林凡身边,呼吸缓慢轻微,几乎让人察觉不到,身体更是一动也不动。
林凡心道:“这个赌鬼不亏是最厉害的抓隼人,就这一份“守坑待隼”的本事,一般人就望尘莫及。”
乔治又向乔伊斯道了歉,这才说道:“首领说过,血僧这个人当年败在‘水银组织’宙斯手上,身受重伤,差点没命。他曾经救过这个人一命。血僧虽然凶狠,但还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些年一直给首领送礼物。咱们去投奔他,他看在首领面子上,怎么也要收留我们三个!”
戈登忧虑的说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是华夏的一句话,说的真是太多了。那个霍根刚加入‘魔盗团’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以为他是个好人,但是谁能想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