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到现代大唐>第六十四章 放风筝

今天天公作美,富乐山一路都十分热闹,老百姓们登高的、玩乐的一群群。

王鸣之跟着陈士平一家到了山顶的一处草坪,周围相隔不远就有人家在野餐。黄玲从野餐箱取出一幅地毯,还有张可折的小案几,然后把重阳糕点、菊花酒等食物放上去,十分精致。

“你吃这个。”小果果用条鸟绳牵溜着多多,拿着些粟子要喂它吃。

“多多!”多多顿时拍翅地大叫,像只四十斤的大鹅。

她抛一个,它的嘴巴就接住一个,啃啃一下就吞掉。

“给我一个试试?”王鸣之拿过个粟子,给多多抛去。它也是接住啃食掉,那鸟样看上去真的很傻不拉叽,有粟子就什么恩怨情仇都忘啦。

玩了一会儿,一个少年赶匆匆地走来,小果果大叫:“二郎!”正是陈乐瑞。

陈乐瑞不算高大威猛,也不瘦弱,相貌不甚起眼,若有一丝狡黠,性子不随他爸。他还在学校读相当于高三,功课还好。这时一见到王鸣之,他就笑呼:“大郎!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

“二郎。”王鸣之呵呵回应,跟他还不熟呢。

不过陈乐瑞没这感觉,因为王鸣之举家迁往大荒之前,他们是发小啊,谁要是女的就是青梅竹马了。相簿的那些旧照片可以作证,当年他们一起打马球、踢蹴鞠……好到形影不离的。

“你可不要火了就摆架子。”陈乐瑞大笑。

这话只是说笑,像他们这样的世交兄弟,是可以同生共死的。在陈乐瑞的思想中,就不需要担心这种事情,大郎可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

陈乐瑞走到王鸣之旁边,趁他父母不注意,小声说:“我那边有个游宴,一起去吧?”

派对吗好啊,王鸣之心动,想去跟大唐同龄人们耍耍。

“好多美女呢。”陈乐瑞嘿嘿一声,“汉女、胡女都有,你现在是明星,绝对会让她们疯狂的。”

“孽子!!”陈士平却竖着耳朵听到了,顿时气苦了脸,“你想害死你大郎吗?”

小果果跟着笑骂了声:“二郎孽子。”

“和正叔,别激动。”王鸣之连忙说,当然是指他现在需要清朴做人,“二郎,下次吧。”

“那没办法。”陈乐瑞无奈,拍拍王鸣之的手臂,“苦了你了。”

也罢,王鸣之转念想想,谁知道会不会要一起射箭什么的……

经过重阳大赛的射箭比赛,他已经深刻体会到了,也已经好好想过了,不能全靠那个流氓插件,该学的自己都得去学!首先不学骑马就真不行,不会打马球没活路啊。

之前周制片就组织节目组大家在假期一起去打场马球,他能怎么说?借故不去呗。

只是这事情又有些麻烦,哪有像他这般年纪还要从零开始学起,传出去不是招黑吗?

陈乐瑞待了一阵,吃了几块糕点,捏了小果果脸蛋几下,就出席游宴去了。

“和正叔。”王鸣之这时问道,“我的骑术生疏了,想重新学起多加钻研,不知道哪里有得学?”

“哦?”陈士平听了奇怪,生疏需要重新学起吗?但不疑有他,飞鸣是不世出的奇才,哪是他的榆木脑袋能懂的!陈士平就道:“巴西有几个马场,我们平时去的是天马马场,很不错,我跟那里的廖教练颇有交情。”

“好!”王鸣之点点头,“就天马马场!”

他心里不禁兴奋期待起来,就像小时候存够钱要买新高达,我要学骑马咯!白马王鸣之!

与和正叔谈定了些事宜后,王鸣之看看手机传书,妮芙来了信息。

妮芙一家现在也在富乐山游玩,他本想过去拜访一下,但妮芙问明他的位置就跑来了。

两人多天没见,虽然期间一直在传书联系,可以说更加亲密,此时见着面还是有点青涩的。

“昨天的重阳大赛,看得我好惊讶。”妮芙笑说,“你和沈璇玑真厉害。”

“我是运气,她是实力。”王鸣之说,见她眼神不对,忙道:“明年我们搭档怎么样?”

妮芙这才真正开心而热情。两人边散步边谈着彼此最近的情况,《羽林郎》假期后就要开拍了,她愁道:“都没什么时间准备角色,我也不知道怎么演好。”

王鸣之最近看了些表演书,稍有研究了,“你本色演出就很好啊,反正观众都没见过杜妮芙,你把自己发挥出来,肯定就讨观众喜欢。”

“真的?”妮芙凑到他耳朵边说秘密般,“其实我也这么想的……”

两人轻笑起来,这时小果果提着只燕子风筝跑来,“大郎、大娘,我们放纸鸢吧!”

在重阳节放风筝也是传统呢,这富乐山顶上,就到处有孩子、也有大人在放着。

“好啊。”王鸣之真有好久没放过了,一看有些手痒,就从小果果手中接过风筝,奔跑了开去,“这就一飞冲天!”

他拿着风筝跑到几十步开外,向小果果、妮芙两人喊了声:“准备好啦!”

“好了!”妮芙喊了声,帮小果果拉着线,但握着线圈的还是小果果。

现在的风向正好,王鸣之把风筝举起,奔跑几步就猛力把它推向天空!

远处那边,妮芙立即拉着线迎风奔跑起来,“跑啊,小果果!”小果果呀了声,也立即奔跑起来。

那只风筝在空中摇摇晃晃的,似乎在上升着越飞越高,又似乎随时要掉下来。王鸣之望着,一颗心紧张地提了上去,飞啊,飞啊!

这时候,骤然一阵大风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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