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无限之星陨>第三十六章 路遇劫匪

购得马匹之后,稍微准备了点干粮,一行人便驾马西去(听着那么奇怪),以陈默的速度,卯足体力,奔行天山也就十多天的时间,不过带人之后,就没这么夸张了,也就日行150里的样子,速度再度加快,就算人能吃得消,买来的马匹也是顶不住了,花钱在城内购买来的马匹可不是那种千里宝驹。

顺昌之战时(南宋初年间的),完颜宗弼率金军不到7天疾驰1200余里,平均每天170-180里。

当时金军留下攻城器械,炮具,是轻装急进。而唐之后,里则约等于今天0.9里,算下来也就160里左右,不过人家行军,不同于我们的赶路,需要顾忌很多方面。而古代的八百里加急信件,都是每到一个驿站都换马,数个驿站之后换人,这种速度只有官方不惜人力才能做到。

一路之上还算顺畅,不过更多的缘由是此地已然靠近开封府,北宋王城,治安环境当然远超其他地方,在北宋其实吏治还算清明,看鲁智深,人家堂堂提辖打死一个卖猪肉的屠夫,就要跑路当和尚。

提辖是什么级别?提辖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为“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路比州大,州下面设县,往小了说就是一个地级市武警总指挥杀了个屁民,往大了说就是一个正厅级领导宰了个屁民,在没有百姓愚昧的古代,你能想象人家当官的还要跑路?

所以说北宋呐,除了软弱了点,其他可取之处还是很多的。

好吧,不得不说除了当代天朝,任何时代都没有消除过劫匪路霸这种存在,就是那种此地是我开,此地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之人。你说什么?前方五百米处有收费站,请减速慢行。开门,查水表。

你没有猜错,现在陈默就碰到了一群劫道之人。

额,确切的说是一群正在劫道之人,一辆相对华贵的马车,被几个官兵护住中央,眼看就是摇摇欲坠。

而对方首领勒马在前,也不加紧攻势,就这么慢慢的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卧槽,什么时候劫匪这般胆大了,竟然开始抢劫官兵了,你这胆也太肥了。

“老大,快看,这里有一波肥羊来了。”高壮的首领旁边,一贼眉鼠眼之人道。

“我们明教只与宋军为敌,不残害良善之人,而且官军的支援快来了”壮汉道。

陈默耳力何等惊人,即使相隔数十丈,还有冲杀之声干扰,亦是听得清清楚楚,只是明教在此埋伏宋军,真有股天雷滚滚的感觉。你这元末的教派怎么跑这里来了。

只是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记得明教有个教主是方腊,那出现在北宋也就不奇怪了。

贼眉鼠眼之人眼露**邪之光道“老大,这等骑马带着侍女游玩,不是豪商之子,便是大官之后,我们劫他们绝对不会是无辜之人。”

喂喂,你这仇富心理很严重啊,陈默真想扯着他的领口大吼,不过对于作死之人,便没有必要了。

壮汉首领沉吟一下道“好,不过只劫财。”

对于此首领的天真,陈默是摇头无语,毕竟两边打起来,一旦有人受伤,那就不是劫财那么简单了。不过为你的仁慈,我决定大发慈悲的留你性命。

“兄弟们冲啊,谁抢到就是谁的!”贼眉鼠眼之人却是没有依言行事,而是摆了首领一道,等女人真正被抢到手,想要再让手下放手,哪里有那么容易。

壮汉张了张嘴,却是没有说出话来,只是略显无奈的叹息。

看着策马在前的小头目和奔行在后身穿皮甲的明教人士,陈默道“剑一,动手的一个不留。”贫苦从来不是你们犯罪的理由,既然你们向别人递了屠刀,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怎么说呢,兴许是在龙组的熏陶下,陈默对于普通人和江湖中人(也可以算是超能界吧),态度有所差别,普通人只要不惹自己,都懒得去管。但是江湖中人,陈默出手豪不手软,各种酷刑上的毫无心理障碍。而明教,由于后世明朝的影响,更多的感觉是劳苦大众的起义军,而非江湖势力。

剑侍们听到命令,纷纷抽出长剑翻身下马,运起凌波微步如花蝴蝶般穿梭在人群之中,只不过每一次穿梭都会带起一捧血花,血腥中蕴含的美丽,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赏这等血色蔷薇。

贼眉鼠眼之人,见此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这回是踢到铁板了,冲至半途,却是一个翻身滚落下马,脚尖一点身形一转,却是立马往回跑。这番动作一气呵成,绝非普通人可以办到,此人武功也算不错。

只是他跑的快,陈默比他更快,双手一拍马背,人影已是电射而出,在人群上方轻点,脚步不落地的朝对方追去。

马车中人就看到一道白色人影一闪而过,就已来到对方身后,此人似有所觉,直接往旁边飞扑而出。

只是陈默的拳更快,没有蕴含内力的一拳轰在此人身上,尽管已经尽力的减小出拳力度,结果还是因为入暗劲不久,拳力爆发之下依旧被砸飞出去。

此人砸飞之后立马起身,奔出数步之后,才喷出蕴含内脏碎块的鲜血后颓然倒地,磅礴气血所催发暗劲之下,此人的内腑尽皆被陈默一拳震碎。

陈默斜了眼依旧立马在原地的壮汉之后,边往回走,普普通通的数步之间,却是跨过了大半人群。

被此人看了一眼,壮汉就觉如猛虎环视般,身体竟是动弹不得,心下大骇之际便道“兄弟们撤!”

被杀怕了的明教众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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