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
叶墨已经没有了睡意,叫醒两个丫头问她们有没有兴趣打猎。
两个丫头难得可以睡一天懒觉自然不肯起来。
收拾好装备搬到皮卡车上,白点和公主兴奋的跑过来,跳到副驾驶位乖乖坐好。叶墨可不敢带上这两只傻不拉唧的拉布拉多到山上打猎,就把它们赶了下去。去到山下,在餐厅门口和大部队汇合。来的人真是不少,佩特和汤姆森,几个葡萄园的工人,史蒂夫也到了,还带着个小姑娘。
“莉莎,你也要去呀?”莉莎是史蒂夫的孙女,小姑娘还在上高中,一身迷彩服装背着个大包包。
“当然,我十岁就会开枪了好吗!”莉莎撅嘴道。
叶墨耸耸肩,这方面中国人确实不能和美国人比。
在餐厅吃过早餐,汉堡、牛奶,家一根火腿肠。等了一会,三辆警车开了过来。他们是溪谷镇的警察,被凯文邀请来协助他们捕猎野狼。
一般来说,狩猎前需要办理狩猎许可证,不过这里是私人领地自然没有这些手续。凯文组织起狩猎队,等观察人员坐上直升机,对旁边的人:“伙计们,可以出发了。”
两辆直升机出发寻找野狼的踪迹。
大家和前来的警察相互熟悉了一下,然后由警长指导他们检查武器。确定武器没有上膛,这才出发。外出打猎普遍都需要开高底盘大马力的车子,佩特和汤姆森开得一辆改装的四驱越野,史蒂夫开着一辆雪弗兰皮卡,叶墨也开着一辆皮卡,跟在后面的是警车。
这次围猎野狼警察是主力,拿的是半自动步枪,也有狙击枪。叶墨他们统一的雷明顿单管******只有史蒂夫带着一支狙击步枪,******用来打飞鸟、野鸡、火鸡之类的还行,猎杀野狼就不够看了。
穿过平坦的柏歌谷,进入山区。崎岖不平的道路对车辆有着非常严苛的考验,车队缓慢行驶了半个钟头,一片石滩路上跟在最后面警车首先抛锚。
里面的道路越来越难走。大家放弃车子,收拾了装备开始分组。
警察四人一个小队,分成两个小队。留下四人分别安排到叶墨这边的富豪队和酒庄的员工队。
出动了直升机,叶墨本以为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猎杀行动。但明显是想多了,佩特他们打猎主要目的就是休闲,一帮人聚在一起走走玩玩……而不是荒野求生。
走一会就在阴凉的地方坐下来休息,偶尔拍两张照片。不知不觉已经中午,史蒂夫还悠闲的点了一堆火,烤起了带来的鸡翅。
休息了一阵,直升机终于找到了野狼的踪迹,是狼群,有十只那么多。不止有野狼,叶墨队伍前方位置还发现了一头野猪。
大家警械起来。
两名警员带着猎枪走在前面:“嘘!”
“发现目标,大家小心一点。”
这头野猪体型颇大,正在山坳里拱着草。佩特蠢蠢欲动,上好子弹就想来一发,这举动被年轻的警员看到连忙拦住。汤姆森也被佩特吓了一跳:“老家伙不要命了吗?这家伙疯起来可是狮子都胆寒的角色。我们一起上子弹,数一二三,一起开枪。”
叶墨点点头,他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说是澳洲野猪泛滥,政府雇佣猎人们去猎杀,结果它的后背太硬,小口径猎枪都打不穿。最后激怒了野猪,差点反杀了猎人。
猎野猪并不比猎熊更容易,刺激程度甚至相当,野猪体型稍小皮糙肉厚,如果不能一次射杀说不定就暴怒反冲过来。
七个人,三支******,两支自动步枪,两支狙击枪。两名警员安抚着旁边的猎犬,大家慢慢爬了过去,周围没有任何可以阻隔视线的东西,在两百米距离野猪发现了他们。
这野猪也是傻,看到趴在地上的一群人先是愣了一下,居然没有第一时间逃跑。
“开枪。”
枪声几乎同时响起,子弹胡乱废物,最夸张的是一颗子弹射在几十米开外的大石头上。随着枪声,野猪身子顿时一颤,但没有倒下,它拔腿就跑。这头野猪真是好运,四发威力最大的自动步枪和狙击枪子弹都没有打到它,只中了霰弹。
话说,美国警察的枪法也真不怎么样。狂飙的野猪,两名警员又连续扣动扳机,打空了弹夹愣是只中一发:“那个……打中了吧,我们去看看。”年轻的警员一脸尴尬,推了推两只猎犬,“go。”
叶墨他们也追了上去,在刚才的位置发现一滩并不多的血液。这是霰弹打到野猪流下的血液,在前面还有一滩pēn_shè状的血液。这家伙生命力着实强悍,连中两枪硬是逃了出去。一路上都有血迹,两只猎犬追着越跑越快,吼叫响彻山谷。
一路追踪,地上的石头和杂草都染着鲜血,他循着猎狗的声音不断往前追,经过一个下坡路,等发现猎犬和野猪时,战斗已经在一个斜坡底下展开,野猪一路狂奔,鲜血飙了一地,又是被两只高大威猛的猎犬追着不放,体力不支后干脆就做起困兽斗,两只猎犬围着它不断尝试攻击。
近距离看,这头野猪真是壮,起码在两百斤以上,嘴里恐怖的獠牙往外露。那几根粗壮的獠牙和疯狂的眼睛都传递着它的愤怒,不断调整身体对准想要靠近它的猎犬,不过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肚皮上一个血窟窿咕噜噜冒着血浆。
叶墨追上来的时候不敢轻举妄动,等待后面的两名警员上好弹。
他们把猎犬找回来,提起瞄准。
“砰,砰!”两声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