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痞子术士>第三十章 天机不可泄露

梅姐,原名叫做梅若华,从小习武。做过很多行业,据说曾经还为几部武侠电影做过替身,跑过龙套。虽然到现在还不到四十岁,但是在知道她的人来看,她绝对有段很传奇的经历。

三十五岁之前她在s市还是一个褒贬不一的女人。三十五岁之后,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突然收山跟了一个另外一个在s市同样是褒贬不一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她现在的老板,欧阳倩倩。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她作为一个女人会成为这栋大楼的保安经理了。

不过梅若华平常很少去上班,因为她基本上是跟在欧阳倩倩的身边。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洪雁,也就是十三妹是当时的梅姐一手带出来的。据说十三妹还十六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她跟了父亲,她的妹妹也就是洪欣跟了母亲改嫁到别人家。而十三妹的父亲就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原本她的母亲准备将她接过去的,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十三妹断然拒绝。一个当初还只有十六岁的女孩子在父亲去世之后的境况是可想而知了。而且这种年龄刚好是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稍微一丁点的外界因素就很有可能改变她的一生。所以走上一条原本不属于她的路也不奇怪。不过她的运气还算不错,最起码她遇到了梅姐。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十三妹今天见到梅姐之后一脸的尊重,为什么梅姐也是对十三妹照顾有加了。因为她们两人虽然是姐妹,但是其实情同母女。这同时也是让许国庆对十三妹和梅姐多了一份怜惜和尊重。女人要做出和男人一样的事情,是需要付出十倍甚至是百倍的努力的。想到自已以前的身世,许国庆不由得对她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关于她们两人的事情,张斌和李君两人只是在吃饭的时候零星的介绍了一点,其它的半点也没有透露。或许他们知道的并不多。就算是知道的这些想必也是从别人口中打听到的。

不过他们二人也是话里话外的不停的探听梅若华和许国庆之间的关系?好像对此特别的感兴趣。

这个问题,许国庆无法回答,因为连他自己也很好奇,为什么梅若华要对自己这样一个毫无用处的人这样的照顾?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帮她送了一次水?这是一个好理由,但是未必就能说服他了。

张斌说到做到,真的把附近的一个两居室的房子暂时借给了他们。条件还算不错,相比起十三妹的老房子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林青青因为需要到学校去办一个外出住宿的手续。据说学校因为有学生自杀之后对学生管理的很严格,但凡是住宿在外面的学生必须要跟校方报备,所以目前几天她也不能搬过来。

许国庆当然是求之不得。和一个女人同居是很别扭的事情,尤其是晚上沐浴之后,她穿着一条吊带睡衣,那白花花的大腿在你面前晃来晃去,他自问自己是个正常男人,就算是再没有什么非份之想,眼睛看到之后总会对心理和身体上产生一种刺激。男人某些时候是用下半身来思考问题的,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经历。

送走了几人之后,许国庆寻思这大好的时间,就这样躺在家里看电视是不是有点浪费?

只花了半分钟的考虑时间,他便马上决定到外面找个人多热闹的地方去摆地摊了。毕竟这才是他的根本。

因为是在城东的商业中心,所以自然在这周围就会形成一条龙的商业服务区。这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否则它就不能称之为商业中心。

许国庆就近找了一条人来人往的商业街,他注意到这里也没有什么同行,多半都是一些卖地摊货的。瞅到一个一尺来宽的空位置,急忙见缝插针的摆好了自己的吃饭的家伙。然后摇着那把破旧的羽毛扇,就等着愿者上钩了。因为天气太热,所以他只穿了一件背心和短裤,再就是那双人字的脱鞋。多少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许国庆目光游离不定。他曾经仔细的分析过,来逛这种地摊的人,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那种逛不起商场的普通上班族,趁着晚上溜达的时候,淘点合适的衣服用品什么的。第二种是那种逛完商场的有钱人觉得意犹未尽顺便换换口味。第三种人的目的最为单纯,就是没事做纯粹是溜达的。看到好玩的自己感兴趣的就买回去。这其中拍拖的情侣也应该归类为第三种之中。

正当许国庆饶有兴趣的观赏这来往的人群时。

“滚开!”

不远处,一个女人刻薄的叫喊声吸引了他的兴趣,同时也吸引了过往路人的兴趣。许国庆待几人走近过来定睛一看,微微一愣,同时又忍不住大感好笑。

只见一个打扮的很洋气的女人气冲冲的走在前面,这个女人许国庆见过,正是今天面试时那个六十楼骂他的女人,好像叫什么丽莎。一个让他很讨厌的女人。

她的后面则是一个衣着搞笑的男人追在后面,看年纪应该三十多岁。他对女人的尖刻丝毫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还一个劲陪着笑脸的解释什么?之所以说他衣着搞笑,那是因为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穿着一件笔直的西裤,如果脚上在配上一件乌黑发亮的皮鞋,配上他那梭的油光发亮的背头,也算是个标准的成功人士了。可偏偏人家脚上穿着是一双白的发亮的旅游鞋。

这样不伦不类的着装,再配上他肩膀上背着的一个土气的皮包,还有手上、脖子、手腕……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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