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说,“可真神秘,阿姿,你想不想知道他的来历?”
“不想!”安姿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这是实话,她真的不想,她连见都不想再见到他,和他初次见面就顶撞他,再见的话,恐怕有的是苦头吃。
可世事就是变化无常,往往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越是怕,命运就越是推波助澜。
刚说不想见沈旭,转眼第二天他们就在一场酒会上狭路相逢。
当时,安姿正作为江城大亨薛邵奇的女伴出席酒会,说得好听是薛邵奇的女伴,说白了,就是帮薛邵奇引诱那些商贾,以达到合作的目的。
而薛邵奇要合作的对象就是沈旭,在把她推给沈旭之前,薛邵奇再三叮嘱,一定要拿下沈旭。
拿人钱财,手软。
虽然安姿不想再和沈旭有瓜葛,可她既然答应薛邵奇出台,无论能不能拿下沈旭,她都不能临阵逃脱,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对的,在她看来,就算是婊.子,也是应该有职业素养的。
沈旭带着安姿到了酒店的包房,昏暗的灯光映衬着沈旭此刻的沉敛。
安姿突然想起玲姐的话,心下莫名腾起一丝担忧,心想,他不会对自己痛下杀手,以报之前那一踢之仇吧?
想至此处,安姿忽地顿住脚步。
她的确胆怯了,平日里她心气儿高,是因为她知道无论被侮辱被践踏,之少她还有命在,如今她的命,却似乎危在旦夕。
安姿是怕死的,她还有生病的弟弟,还有沉淀多年的仇怨,还有想见却不敢见的人。
可是,她转而又嘲笑起自己,觉得自己想得太多了。
既来之,则安之,她如此安慰自己。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沈旭坐在沙发上,兀自倒了一杯咖啡。
安姿笑了起来,“冤家路窄而已。”
那时候的安姿真的就只想到用冤家路窄四个字来形容他们的再次相遇,可她哪里知道,他们的每次相遇,其实都是沈旭的蓄谋已久。
沈旭冷冽地笑了笑,“安姿是吧?过来!”
他朝着安姿挥挥手,面色随意,不做作。
安姿愣了片刻,走过去坐在沈旭身边,还未来得及反应,沈旭便欺身将安姿擒住,他偌大的手掌握住安姿的手腕,另一只手轻轻撩起安姿的裙摆,方才还带着笑意的脸庞此刻却布满阴鹜。
他目光犀利,冷如刀锋,“今晚把我陪舒服了,我明天就跟薛邵奇签合同。”
安姿痴愣愣地望着他,心里腾起一丝慌张,连忙推开沈旭,挣脱着站起来,却又再次被沈旭拽了回去,擒在身下。
这次沈旭比先前粗暴了许多,紧紧抓住安姿的头发,整个人都坐在安姿的腿上。
安姿也不是吃素的,挥舞着手往沈旭脸上招呼,只听见沈旭吃痛地声音,安姿定睛一看,沈旭下巴的地方有一道深深的抓痕。
沈旭彻底怒了,阴沉着脸解下皮带将安姿的手套住,安姿这回也算是学乖了,懂得服软了,可是,沈旭却诡异一笑,“想求饶,晚了!”
的确是晚了,沈旭就在地上狠狠地要了安姿,即便整个过程安姿都在哭,他也不曾心慈手软,他如同脱缰的野马在安姿身上驰骋。
而安姿,从最初的抗拒渐渐变为接受,甚至到最后的迎合,她在沈旭身下犹如待宰的羔羊,任由他的掠夺。
沈旭眸光泛着深深的寒气,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真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