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玄武区,灯红酒绿的夜晚,
因为郑世欢和老谭似乎都有事情要忙,所以我和熊猫打车过来,于指定位置下车,
这边的环境不算是太喧哗热闹,但是人流依然不少,大城市里几乎没有太冷清的街道,这点我是心知肚明的,
因为不是周末,所以斗鬼场里的生意应该不算火爆,我和熊猫一路上边聊边走,也不知道郑世欢所说的“资源最好的斗鬼场”是个什么样子,和苏浙的“往生汇”又有没有什么相似之处,
一路上走街串巷,我们终于到了一家水产市场的楼下,穿门进去,里面全都是水产的腥味,一般人就算路过这里都会加快脚步,而且掩住口?,嫌弃不已,
将斗鬼场建在水产市场的下面,实在是一件明智之举,绝不会引起旁人的怀疑,
进入电梯,只见里面站着一位身穿制服的靓丽小姐,看到我和熊猫,她巧笑嫣然,问道:“先生,请问您有预定么,”
我微微一笑:“我找郑少,我姓杨,”
小姐立即双目放光:“原来是杨先生,失敬失敬,这位一定就是熊先生吧,”
熊猫微微一笑,也没有反驳什么,
我却总觉得好奇,低声试探问道:“熊猫,你到底姓什么,咱们俩都这么多年的交情了,我从不知道,”
熊猫微微一笑:“我就叫熊猫啊……”
“姓什么,”
“姓熊吧,”熊猫笑得憨厚,似乎并不乐意说,我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再问,我信任熊猫,也绝对不会因为他不告诉我他的姓氏而对他产生怀疑,
电梯里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响起,我们已经到了地下二层,
电梯门打开,我们一出门就看到对面一个硕大的led牌子上写着“婆娑”两字,
婆娑就是郑世欢这家斗鬼场的名字,而且看起来也是我将来要在南京立足的第一个落脚点,熊猫低声说道:“排场不错,看起来比苏城的往生汇还要高档很多,”
我微微一笑:“这是自然,郑世欢这小子这么喜欢排场,面子上的工程一定要做到位了,我看这里的装潢就是和黄骅在夫子庙那的斗鬼场相比都一点不逊色呢,”
熊猫点头同意,带着我继续往前走去,
未走几步我变看到老谭从前面缓缓走来,整个人脸上容光焕发,好像昨天晚上沈莺莺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今天的老谭并没有穿上一身司机的衣服,所以总让我感觉老谭似乎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见我们过来,老谭微笑着说道:“小杨,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你的舞台了,怎么样,心里头是否激动,”
我点头说道:“紧张多过激动吧,不过现在有了落脚之处,我多少还有几分底气了,不过老谭,你的真实身份准备什么时候公布,咱们刚刚宰了常霸先手底下的走狗黄骅,那可是他招财进宝的善财童子,再加上跑了一个通风报信的庄楚,只怕常霸先很快就会对咱们动手了,”
老谭冷笑一声,一提到常霸先,他的面容就变得阴冷,
“那小子当然沉不住气,咱们已经骑到他脖子上了……呵呵,我还不了解他的心气,当初南京城有我坐镇的时候他还能老实一些,这两年江湖上的老人都要把他捧上天了,以他现在的脾气,哪里会忍气吞声,不过他越是焦躁咱们的胜算也就越大,金陵城不比苏城,风起云涌改朝换代往往都是一两天的事情,常霸先可以一夜之间崛起,就能一夜之间覆灭,”
我听着老谭的话,重重点头,
其实苏城和南京不一样,却也一样,
我在苏城中崛起似乎也只是一夜之间,但是落荒而逃如丧家之犬终究还是一夜之间,
人生注定没有一直顺风顺水的时候,北京也好,苏城也罢,我都经历过大起大落,但是好在树挪死人挪活,我并没有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既然一个地方待不下去我就换个地方,一味地坚守阵地甚至碰个头破血流只是鲁莽的行径,好在我没有那么愚蠢,我还算知道变通,
只是不管我走到哪里,我心中始终都还有着那么一个地方,
那就是四九城,
我还记得离开北京的前一个晚上,有一个姑娘曾经来到我的房间,曾经试图将一切托付给我,
我拒绝了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她,因为我觉得我配不上她的无私奉献,
就算现在,我想起她的时候心中都依然会带着感激和感动,只是如果有机会,我也依然不会接受她的那份好,
错误的时间遇到的人注定是错误的,不管那个人和我多么合拍,
思索间郑世欢忽然端着一杯香槟从远处走来,他笑着说道:“哎呦,来了,”
我们连忙迎上去,郑世欢现在算是我的金主,也是我的朋友,这小子果然如师父所说,胸中有丘壑,是个图谋天下的大人物,
郑世欢也不客气,拉着我直接到了擂台上,朗声说道:“同志们静一静,静一静,”
因为今天婆娑斗鬼场并未营业,所以场中并没有观众和斗鬼天师,更多的都是一些员工和郑世欢在南京的朋友们,当大家把目光全都看过来的时候,郑世欢哈哈一笑,朗声说道:“来,我给大家做个介绍,这位是我的朋友,也就是前几天在夫子庙暴打黄骅的那个杨烨,大家认识一下,”
这句话说完,舞台四周瞬间掌声雷动,既然大家都是郑世欢的员工,那么对黄骅的斗鬼场自然是同仇敌忾,
而我既然是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