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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十年白骨(五)

杨家村并不是所有人都姓杨,男子基本都是同宗同源,女子都是外面嫁进来的,约莫有六百余人。

村长杨富贵早已闻风来接,苏云开六人刚出现在村口,就领了十余人上前跪拜。有些汉子手里还拿了凳子茶酒,因不知官差来这有什么事,全都脸色惶惶,大气不敢出。

苏云开知百姓不喜与官打交道,对朝廷的人一向敬畏,这会紧张也在所难免,“我来这里是为了办案,打听一个人,不是要为难你们,只要说实话就好。”

杨富贵问道,“大人有什么吩咐?”

“不知道你们听说了河对岸小树林的事了没有,昨日在那里发现了一副白骨尸骸。”

“听说了。”

“那人约莫二十过半,独居,查阅案宗后发现,可能是来自贺家村和杨家村。但前者我已经去过,已查实没有这个人。”

众人面面相觑,等他继续说。

“我让人查这十几年里来衙门报案失踪的人,也没有发现同样的人。可是有一点很奇怪,十年前你们村子里有个叫杨百家的人,与描述十分相像,可先前我让衙役来查,却根本找不到这人的踪迹,但也没有人为他到衙门报案失踪。”

杨富贵面色为难,看看左右,才道,“大人,那杨百家的确是失踪未报,只因他幼年没了双亲,也没伯伯叔叔,还是个小疯子,那时日子过得苦,也没人敢收,就由我出面,让整个村一起养他,吃百家饭长大,所以才叫杨百家。”

明月微微蹙眉,“村长都愿意为他出面让全村人养大他了,为什么他失踪的时候却连来官府报个案都不肯呢?”

杨富贵还没说话,旁边就有妇人气急败坏道,“那个忘恩负义心狠手辣的白眼狼,别说失踪,就算是死了,也没人替他收尸!”

苏云开和明月相视一眼,已觉蹊跷,“为什么?”

这会又有人插话,激动得简直要跳起来,“他是个疯子,还杀人。”

明月吃了一惊,“杀人?”

“对,当年我们这老丢人,半年一载就丢个人,也不知是死是活,直到杨疯子失踪,村子里才没有再少人。大人姑娘你们说,这多凑巧。后来我们想,就是那杨疯子干的,他把人都吃了,都杀了!”

那老妇一旁的年轻人皱眉急声,“娘,都跟您说了几遍了,杨叔不是那种人。他要是做了那种事,那为什么连他也一块消失了?”

老妇厉声道,“那为什么偏偏是在他失踪后,村子里就再没少过人了?”

年轻人明显口拙,被堵了两句就语塞了,憋红了脸不开腔。

老妇仍在痛骂,旁边也有人附和。苏云开心头起疑,直到杨富贵咳嗽一声,提醒他们注意还有朝廷命官在,他们这才醒悟,吓得齐齐停声。

苏云开在众人面上扫视一圈,问道,“如今还不能肯定那具尸骸就是杨百家,你们可知道他有什么易于辨认身份的地方?”

众人想了许久,才有一人说道,“我记得他以前帮我们摘桃子,从树上摔下来,额头那磕了个坑,流了很多血,留了个大疤痕,但不是说挖出来的是白骨吗……那也没法看出来吧?”

明月抬头看他,问道,“你还记不记得具体磕到的是什么位置?”

他拧了拧眉,在自己额头上摸了摸,手停左边眉骨,“这,对,就是这,当时眉毛被大夫剃完了敷药,他还嚎啕大哭死活不肯治来着。”

许是想起那时杨百家滑稽委屈的模样,连带着他都笑了笑。笑着笑着又想起那人可能就是那具白骨,顿时笑不出来,还叹了一口气。

明月捡骨洗骨煮骨,又摆骨串骨,早就将各个细节牢记在心了,更何况是头颅那样大的骨头。她闭目细想,脑海中整个白骨架子就活了起来,一直转个不停,由上至下,想了个清楚。她睁眼说道,“那尸骸的头颅骨,左眼眉骨有凹痕。比起其他用钝器重击的伤口来,明显是利器戳伤的,所以骨留刮痕,但并不严重。”

那人惊叹道,“对,那桃树下刚好有块大岩石,他就是碰到了岩石边角。”

死者身份明了,线索已经成线,出现在两人面前。苏云开说道,“他住的地方如今可还留着?”

杨富贵忙说道,“还在,村里人不多,但地不少,都在自家地里盖房,他住的地方又偏僻,就荒废在那了,没人住,附近也没人。”

他立刻在前面带路,虽然右脚有点跛,但熟门熟路,脚步并不慢。村里人也想看个热闹,就往那边过去。他们平日都走惯了这种路,走得快,不多久就拉开长长距离,早就忘了他们在带路了。

苏云开也正想和明月说话,这会没了杨家村的人在,反倒方便一些。只是毕竟在人家地盘上,被听见了不好,偏头低语,“方才你有没有觉得有蹊跷的地方?”

明月说道,“你是不是奇怪,为什么骂杨百家的基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那些年轻人反倒都为他说话。”

她要不是仵作,苏云开真想将她拐到衙门做捕快,一定也不差,虽然偶尔会迷糊,“嗯,按照年纪来说,十年前的话,那些年轻人才十岁左右,当时杨百家二十八岁,怎么能让那些孩童拥护他?”

明月说道,“这么说来我倒是想起我们南乐县的一个痴儿。他从小脑子就不太灵光,同龄人老是欺负他。后来长大了,还是有很多人欺负他,但唯有孩子不会,所以他就总爱和他们在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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