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们通过了考验,以后就跟我混吧,工资发放和外面的企业一样,月结,我不发现金,直接打卡上,把你们的银行卡号用微信发给我。”
回去的路上,看老二老三狼狈不堪的样子,也付出了不少努力,勇气可嘉,千阳决定正式答应他们的请求。
“赏哥,我们一定努力好好跟你干的。”
老二老三像变了个人似的,经历过生死一战,他们不再像之前的猥琐胆小小道士。
此时,夜已至子时,纯粹的三更半夜时分。
老二老三一路随千阳走到莎包大庄村的大堂口,夜很静,只有少许的阴风四处乱窜,还有那一头黑狗时而惊动地狂吠几声。
三人分道扬镳的时候,千阳从身上掏出两片金黄色的骨粒,递给老二老三。
“你们吃了它,吃了它之后,一般的染恶尸魂夜晚就不敢突袭你们。”
“什么东西?”
“赏哥叫我们吃,肯定是有好处的,问那么多干嘛。”老二说完一口咽下了金黄色的骨粒,看他表情似乎很难吃的样子。
于是老三也跟着吞吃了。
千阳拉着旅行箱和他们俩在大堂口作别,独自一人朝老张家走来。
说到老二老三吃的金黄色骨粒,其实也不是什么稀奇之物,但骨粒出自于千阳身上就大不一样了。
金黄色骨粒是千阳身上的阳垢,说明白点是他浑身阳气过多从体肤表面溢出来的凝结物,具备大补阳气的功效,一个人体内阳气大涨,一般的染恶尸魂是不敢轻易靠近体内阳气充足之人的。
莎包大庄村的村民都沉浸在睡眠中,噩梦像鬼一样缠绕着他们。
走在屋檐下的村道上,千阳偶尔听到近处、或远处某个人从噩梦中惊叫而醒。
老张家的大门上套了一把锁,是他出来时自己套上的,防止大门被阴风吹开,有脏物飘进来。
他取下锁,拉着行旅箱,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
刚刚一进屋,关上大门,眼前灯光一闪,一把锋利的鱼叉猛然朝他刺过来,直朔向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