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花娘>2、不认命

王叔叔眼神慌了一下,趁着他动作一顿,我立马从他膈肢窝钻出去,跑到门口给良娣姐姐开门,良娣姐姐看到我头发散乱满脸泪痕,以为我又被打了,还高兴的笑出了声,把我一把推开跑到王叔叔身边,蹭着他的胳膊撒娇,“爸爸你锁门干什么啊,我在外面快冷死了。”

王叔叔心里有火,但是又不好对姐姐发作,他从来舍不得打良娣姐姐,只能愤恨的瞪了我一眼,和姐姐说我不听话,关起门来教训教训我。姐姐也没当回事儿,只是扭头看着我说我这个小贱人就是欠揍。

接下来的两天恰好是周末,良娣姐姐一直都在家,我怕王叔叔再单独把我关在屋子里,那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所以不管良娣姐姐有多讨厌我,这两天我都是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

良娣姐姐很嫌弃我,每次她要出去的时候我就跟在她身后,她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推到,让我不要再跟着她了,她嫌我身上脏。

我又不敢和她说出实情,但是不跟着她我又害怕,最后我硬着头皮,非说这路这么宽,我不是跟着她走的。良娣姐姐看了我很久,最终没说什么话,但是也没有赶我走。

我跟在她身后,以为姐姐是在保护我,但是我跟着她一起去了小河边儿上,才知道她带着我只不过就是为了取笑我。

河边是她和她的小姐妹们的根据地,周末的时候她们就在这里一起玩。良娣姐姐带着我来的时候,她们都很好奇怎么把我这个小贱人带来了。因为良娣姐姐叫我小贱人,所以她的小姐妹们也叫我小贱人。

良娣姐姐没有说话,将她们拉在另一边不知道商量什么,我站在那儿也不敢动,生怕犯了什么错误,姐姐就把我赶回去。王叔叔亲我的那一幕太可怕了,他的表情让我觉得比妖怪还吓人!

她们说着笑出声来,然后几个姐姐就一起朝我走过来将我围在中间,良娣姐姐率先开口说,“小贱人,让我们和你玩也行,但是我们让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然我们就不带你玩了。”

只要能留下来,不要被王叔叔单独抓住,做什么都行啊!我连连点头,“嗯嗯,你们别赶我走,你们叫我做啥我就做啥,只要带上我就成。”

然后她们就叫我当小狗,叫我学狗叫来哄她们开心。我就算是再傻,也知道她们这是在羞辱我,我狠狠的攥紧了拳头,良娣姐姐见我不动,就转身说不带我玩儿了让我回去。

我眼里噙着泪水,立刻跑过去拦着良娣姐姐说,“我学我学,你们别走。”

虽然说女子膝下没有黄金,但是随随便便的跪下学狗,不管对谁都是很侮辱人格的一件事情。我千万般的不情愿,可一想到王叔叔那让人害怕的笑,还有为我检查身体的手,我就觉得害怕。我拼命得让自己忍住不哭,想要保留我年少的心里最后的一点尊严,然后我慢慢跪了下去,双手撑在地上,颤抖的学了两声狗叫。

那些姐姐都很开心,围绕在我周围拍手叫好,还随手捡起树枝仍在远处叫我爬着去叼回来。我咬着嘴唇,忍受着她们的虐待,我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样受点委屈没关系,只要不让我和王叔叔单独待在一起就行。

她们欺负了我一天,是看到太阳快要落山了才恋恋不舍的散去,还和良娣姐姐说下次再带我出来,比那些玩具好玩多了。我在地上爬了一天,衣服都脏了,灰头土脸的,刚要站起来,良娣姐姐的小脚却踩在我的后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说,“不许站起来,你现在就是我的一只狗,你要这样爬着和我回家。不然我就告诉爸爸,你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缠着我带你玩儿!”

我怕王叔叔打我,再一次懦弱的选择了乖乖听话,就爬在良娣姐姐的脚边,一步步的和她一起回家,路上经过了很多人家的门口,院子里的小孩儿看见我的样子,都跑出来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说,“看啊看啊,王大爷家的小媳妇儿像只狗!”

我抬起头看着她们说,“我不是小媳妇儿!我是王叔叔的养女!”

我刚到王叔叔家的时候不懂,这几年慢慢长大我也就知道了,我是被那个好心的阿姨拐卖了,被卖到这个大山林里做王叔叔家的小媳妇儿,以后长大了就要给他们家生孩子,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永远都不能离开。这些我都是听村里的女人说的,这里的女人好多都是当年被拐卖来的,有些已经成了孩子的妈妈,有些刚嫁给他们的买主。

我很奇怪她们都已经是大人了,怎么不想办法逃出去,如果我现在长大了,不怕王叔叔打我,我一定跑。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她们这是群体效应。第一个被拐卖来的女人没有逃出去,一个两个都没能逃出去,于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命,是逃不出去的,所以所有人就认命不再挣扎,于是就没有人逃出去了。

认命,人最怕的就是认命,有时候认命你就输了。十二岁的我,懵懂的心里第一次意识到,我不能认命,绝对不能像村子里其他被拐卖的女人一样,一辈子被困在这里,我想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一定很担心我,我想回家。

那些小孩儿还是在我耳边不断的叫着小媳妇儿小媳妇儿,良娣姐姐也急了,她最讨厌别人说我是王叔叔的小媳妇儿,记得我刚来这个家的时候,良娣姐姐对我很好,就是因为那次王叔叔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动手打她,就说她抢小后妈的零食,从那天之后,良娣姐姐就变得讨厌我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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