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哥也有些心不在焉,
他告诉我,最近的确要过去一趟,但放不下我,
我就笑,“别,有缘千里来相会,”
“水芳,我不想和你有始无终,”
“我知道,”
“你真的知道,”
“嗯,你并不是在玩我,”我的态度也很认真,
最近我一直读书,函授站每天都有课,我规规矩矩地读书学电脑,看着比以前白净了许多,
飙哥说我斯文多了,像一个上进的女孩子,他忽然有点伤感,说和我的关系怎么都不能再前进几步,
我说我还想考学,老师说了,成人高中也能考大学,既然我弟不读书了,那我读,我在我爹的坟头发过誓的,我们老水家,一定得出个大学生,
“呵呵,好,有志气,”
“我走了一点弯路,但总算又回来了,”我淡淡的,咖喱牛肉很香,这是我在尼捷上班最喜欢吃的,飙哥知道我的口味,
“那么……你是要和从前告别了,”
“嗯,”
“包括……我吗,”
“不知道,”
“你要真去念书,毕业出来,我也四十了,”
“嗯,”
“我老了,”
我听了,就瞅着他,不知该说啥,在我青春的记忆中,飙哥绝对有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是重头戏,虽然出场迟了一些,但却是男主角,
“我想静静,冷静,许多事,我要确定一下,”
我不在乎飙哥的年龄,甚至是他的身份,我只遵从我内心的感受,当我走投无路,我依从了他,从某一个角度说,他其实是我的金主,
但如果我经济独立了,人格独立了,我不再依附谁,不需要再勉强自己,在人群中,我见到了令狐飙,还会那样不顾一切地激动,冲上去,那我就是在乎他的,
我需要实践,
“水芳……”飙哥的眼神很专注,“有这个必要吗,弄得多愁善感的,真这样,那就不是你了,”
他提醒我,
“那……我是咋样的,”
“你就是一朵野花,生长在野地里,任风吹雨打,我喜欢的,是你的桀骜,可你非要将自己收拾的和别人一样,有意思吗,”他也淡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