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城隍炉>第55章 心路艰难

陆炜的样子虽然阴郁,但样子还算周正,只不过脸上满是潦倒的胡茬,毕竟他是玩了很多年音乐的人,人还是有那么一点艺术家的气质的。

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年轻人,他毕竟三十好几了,不怀疑那是假的,所以眼神当中的犹疑很明显,但在小马的劝说下,他点了点头,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南方,这一年陆炜18岁。

从一开始的新兵营开始,陆炜就是那种很吸引教官注意的好苗子,所以很快陆炜就被挑走了,但是在被挑走的第一次执行任务,却是行刑队里枪毙犯人。

行刑班的老兵告诉陆炜:“听见枪响,你要用力推那个人,不要让他回头。人在临死前一瞬间会把看到的最后一个人留在瞳孔里,如果他走不了,就会回来找你。”

但那个一身红衣的女人还是看到了陆炜,在临死前一瞬间。

那个女人的丈夫在这城市里打工,待女人发现丈夫有了情人时,情人已生下了小孩。她纵火把丈夫开的发廊点了,丈夫和小孩当场烧死,丈夫的情人烧成了重伤。

女人被判了死刑。陆炜看到她时,她穿了一身红。此地的风俗是,如果人认为自己是冤死的,死时就穿红衣服。女人的鞋也是红的高跟,在押上大卡车游街时被勒令脱了下来,于是便光着脚。她皮肤很白,年纪不大,人长得干净齐整。

陆炜说,她讲话很有礼貌,一点也不像个死刑犯。从牢房里押出来直到游完街,宣判,再到刑场,她唯一的要求是:“让我照照镜子”。

这是陆炜第三次执行死刑。前两次他是押解员,枪声响起来的时候,他站在跪着的犯人的身后,手按住犯人的肩膀,不让他动。

枪响时,他按照老兵所说的,使劲把人往前推,让他栽到泥土地上,他看见背后的枪眼汩汩流血。之后,他又看见法医从面包车上下来,把吃了一半的包子塞进白大褂的兜里,抹抹手,上前扒开犯人的眼睑检查眼底。

行刑班一共十一个人,都是身材挺拔的小伙子,最年长的不过二十四五岁。在驻地,他们平时跟其他兵一起训练,只有执行任务时才被叫出来。

入选行刑班的标准除了“思想过硬”,还有就是“形象好”。因为要押着死刑犯游街给老百姓看,他们属于“军队的门面”。

枪毙一个人需要四个人:两个押解员和正副枪手。押解员站在犯人身后,保证犯人在被枪毙之前不出差错。枪手也是两个,因为枪毙人很少能一枪毙命。正枪手只负责开第一枪,之后由副枪手补射一到四枪,直到法医宣布:“死了”。

进入行刑班两个月后,陆炜在第三次执行任务时担任副枪手。

那是中秋节前的某一天。刑场在一条河边的坡地上在南方,到处都有水。陆炜端着枪等待哨声。不远处的河水汩汩流动,就像血。但他听不见。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哨声上。

哨声两短一长,听到长音时,主枪手开枪。这也是行刑班的老兵教给陆炜的,在部队里没有人公开谈论或教授这些,就靠老兵讲给新兵听。空气绷着,等待哨声时大脑是空白的,陆炜说他什么都没想。这是最紧张的时分。

第一声枪响过后,陆炜听到了那个女人说话。“太疼了,”她喃喃地说,“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陆炜知道她是广西人,但她说的是普通话,他能听懂。法医把女人翻过来,招手要陆炜过去,枪抵在左胸口,枪口斜向地面45度,补一枪,右胸再补一枪。

女人的嘴在冒血,血流到土里和她的红衣上。她还没死。陆炜又补了一枪。她仍然没死。女人平躺在河岸上,她的胸已经没有了,剩下两个巨大的血洞。陆炜看到了她的眼睛。

他端着枪,往后退了几步。法医俯身看看,说:“不能再打了,踩她的肺。”四个行刑队员面面相觑,站着没动。队长走过来问,副枪手是谁?陆炜说我是,队长挥挥手,你去。

陆炜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穿着迷彩鞋的脚踏在那个女人的胸口上,血迅速浸没了鞋帮。

陆炜脱掉脚上的迷彩鞋。每次执行完任务,公安系统的领导会请行刑队员们吃一次饭,算是庆功宴。上桌前,陆炜又摘掉了握枪的白手套,洗了很长时间的手,还是觉得没洗干净。桌上的行刑队员没有人吃得下饭。

陆炜记得那天饭后有月饼,因为,中秋节马上就到了。

那天回到驻地,陆炜开始发高烧。他躺在床上,紧紧地贴着墙,冰凉坚实的墙让他觉得踏实。他在床上翻身,又翻身,戴上耳机,打开从北京带来的收音机,听那档专门放流行歌曲的叫“红茶馆”的节目。

歌都是广东话的,懵懂之中他好像听懂了,又好像还是没听懂。陆炜的生日在年底,其实此时他还没满十八岁。他将身体牢牢地贴在墙上。

早晨四点钟是行刑日起床的时间。行刑日之后第二天的这个时刻,高烧中的陆炜惊醒,他仿佛又听见了指导员的声音。“这是命令!咱们这是替天行道!你不应该有负罪感。”指导员三十多岁,每周都请假回家看望怀孕的老婆。

他的声音昂扬又坚决。“选中你,说明你优秀,这就跟让你现在上前线是一样的!”陆炜还记得一天前他的心情:很兴奋,又有点害怕,难以形容。近似小时候去春游,或者马上要去见一个漂亮姑娘,但又完全不一样。在指导员的声音里他只确定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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