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巫师们的日常生活[综英美]>161.第六十八章(贱虫)

第六十八章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须告诉你

“你为什么总跟着我,死侍?”

蜘蛛侠一边用蛛丝在空中荡来荡去的前进,一边忍不住略带恼意的回头问死侍:“你现在好好的,没有缺胳膊断腿,还毫发无损,你已经不需要我送你去医院了。而且,我现在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你能不能不要再继续跟着我了?”

“不不不,明明是你希望我跟着你!说实话吧,偷了我制服创意的小粉丝,跟着死侍大爷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是不是让你暗爽的快/射/出来了?其实,这可以理解,毕竟,像我这么伟大的存在,被崇拜、被仰慕,都是无比正常的事情。”

“甚至,金刚狼在我的自愈因子衬托下,都像个血友病患者,你认识金刚狼吗?……哦,不认识,那是对的,他可不是什么重要的家伙,微不足道、无足轻重,无名小卒一个……”

“对了,你打算带我去那?不管去哪,哥都很愿意给你这项赏赐,看在你是我的粉丝份上。你觉得‘蜘蛛跟班’这个称呼怎么样?就像蝙蝠侠有罗宾,美国队长有巴基一样,我也可以有个蜘蛛跟班……等等,蝙蝠侠怎么出现的,dc的人不要在漫威里混,从我的脑子里走开!”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蜘蛛侠射出一根蛛丝,同时,头疼的用另一只手捂住了额头,非常恼火的说:“但是,不管你在说什么,拜托,请闭嘴!我不是你的粉丝,我也没有抄袭你的制服创意,我早就这么穿了……我已经说了‘不’,我没打算让你跟着我,我要处理自己的事情,你这样跟着我,让我很困扰,而且,恕我直言,你看起来就像个变态!”

“有些人总喜欢嘴硬……”死侍说。

他望着看文的读者们,深沉的说:“如果作者不给我一个蜘蛛跟班的话,我就在纽约裸奔,现在、立刻、马上,我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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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内普教授觉得很神奇,他本来以为,奥斯本家的遗传病很容易解决。

事实上,大多数麻瓜因为体内没有魔力的缘故,他们的肉/体无法承担魔药中蕴含的魔力因子,所以,通常在使用的时候,就必须稀释一百倍。

但这样做,会直接导致治疗效果,也变得薄弱起来。

但少数非巫师的麻瓜,比如那位神奇的浩克,他的ròu_tǐ强悍到‘哪怕是地球爆炸,他可能依然分毫无损’的地步,这直接导致了,对于巫师有效,对于麻瓜过量的大部分魔药,对于他来说,就像是稀释过度的白开水。

巫师服用正常魔药,神奇的浩克却需要服用浓缩魔药。

这很有趣。

前不久,斯内普教授就在英国完成了一款‘使绿巨人浩克保持清醒的高度浓缩清醒剂’。

但班纳博士依然有点不太满意这种魔药的效果。

这位固执的博士,执意想要把自己身体中的浩克清除掉。

没错,他非常不喜欢被人看作怪物,哪怕是绿巨人形态能保持清醒,他依然不太愿意,他只想变回普通的人类。

所以,哪怕是斯内普教授接受了‘视察x学院’的任务,出差到了美国。

班纳博士仍然没有挪动脚步。

他赖在斯莱特林院长的地窖里,研究那些神奇的魔药,致力于寻找一个彻底消灭‘浩克’的办法。

但斯内普教授觉得,这不可能。

尽管这位博士不想承认,但事实上,浩克本身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杀死浩克,无异于杀死自己。

忽略这位固执到偏执的博士。

来到美国后,斯内普教授发现:奥斯本家族,也是一个和绿巨人体质可以相提并论的新颖研究素材。

如果说绿巨人浩克必须服用比正常魔药高出几倍的浓缩魔药。

那么,奥斯本家族的体质就是,让任何魔药都变得与众不同。

是的,他们让魔药产生了变异效果。

这个比浩克还有趣。

比如,那位哈利奥斯本小少爷,一天以前,斯内普教授心血来潮,给他灌了一瓶仅仅是有一点点儿轻微精神作用的魔药。

这款魔药,巫师通常是用来在完成期末学业的时候,提高自己的注意力,集中自己的精神,让自己学习效率增加。

但那位小少爷服用后,效果却变异成了‘健胃消食片’。

他那天大概吃了七顿,还是八顿饭来着?

(彼得当时在食堂看傻了,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小伙伴胃口这么好。以至于到了最后,在哈利的‘深情’注视下,他还主动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半午餐给对方。)

斯内普教授深深的遗憾着:‘为什么奥斯本都是人类,要不然真的好想抓一只回地窖,这对于研究不同种类的魔药,简直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好吧,诺曼奥斯本请他来,不是让他测试各种魔药的,而是让他解决家族遗传病的。

斯内普教授恋恋不舍的将自己的目光重新转移到‘正道’上来。

不过,这个遗传病也很有挑战性。

但斯内普教授认为,这不是一种病,相反,很有可能是一种返祖现象。

奥斯本家族的祖上很有可能有什么未知魔法生物的血脉,一旦觉醒,就会造成肉/体无法支撑,就像麻瓜服用魔药一样,完全承受不了那种力量,从而使身体在这种力量的充溢下,逐渐虚弱、衰败、直至死亡。

所以,奥斯本起初研究基因药剂的道路,试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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