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姗姗来到了医院里。
等她来到医院的病房时,正好看见萧小晨一脸微笑的坐在昨天那个母亲的前面,正在和她小声的交谈着。从这个年轻母亲面带惶恐,感激以及一丝丝外人很难看得出的表情,姗姗猜测,她现在一定很感谢萧小晨吧。
李怡当然感谢萧小晨,说实在的,要不是面前这个萧医生一副正襟危坐,正人君子的风范,要不是自己的儿子正躺在病床上,安静的睡着叫,要不是这个讨厌的年轻护士一直在旁边看着自己。
李怡觉得自己绝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无它,面前的这个萧医生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李怡是在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来到了自己的病房,在感觉到来人是为自己的儿子检查体温,更换药品后,李怡就放下心来。
说实在的,就算放不下来又能怎样。像这种,偷偷摸摸的乘人不备,占人便宜的人,在末世生存一年的李怡看来,已经是够好的了。
她曾经,也为了两个拳头大小的馒头,为那个满脸横肉的人宽衣解带。
虽然最后,她抱着自己的儿子哭了一天。不过,看到儿子说他吃饱了,把剩下的一个馒头地给自己时,李怡还是有些欣慰。
在末世中,她还能奢求一些什么呢?连最强壮的男人,都要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的末世,李怡觉得,自己能带着儿子一起活下来,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就在这时,心里乱糟糟的李怡索性不睡觉了,和正在来查房的萧小晨攀谈了起来。
这不谈还好,一谈就谈到了姗姗回来的时间。
李怡越和萧小晨交谈,越发的觉察到了面前这个萧医生的不凡。
举止干净中带着一丝别样的味道,(星际民工独有的纪律感),声音如同金石相振,充满了磁性,(偏高偏低,都会浪费能源)。
目光温和,既没有那种讨厌的色眯眯的眼神,有没有那种厌恶嫌弃的感觉,很是有种风轻云淡的感觉(在a的影响下,萧小晨越来越不觉得自己是猴子了,所以自然没有那种发情期的眼神。)
皮肤有白皙有光泽(a不允许有其它生物和它一起共享寄宿体,所以它把寄宿体身上那些螨虫蠕虫都清理掉了。)
知识面还十分广博(从早到晚一刻不停的学习的萧小晨,自然可以获得这一赞誉)
对小孩子还很好(在a眼中,猴子不分美丑,大小)
是个挺不错的人,李怡最后在心中下了如此判断,如果她现在走进另一间房子,看到王杰那肿胀的猪脸上,挂着的几滴凄惨的泪水,自然也就不会如此的想到了。
如果能和他在末世之前遇到的话,那该多好啊,李怡心中幽幽一叹,看着面前正面带微笑,轻声细语和她讲话的萧小晨。
如果李怡把这句话告诉了萧小晨,他自然会一脸严肃的告诉她,他们曾经遇到过。
就在一年前七月的一天,他推着卖烧烤的小车从路边走过,上面的食材突然掉在了地上。就在他弯腰要捡的时候,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毫不留情的踩在上面,然后它的主人骂骂咧咧,如同一头高傲的凤凰一样,走到了一辆高级小车前,坐上去,绝尘而去。
是的,萧小晨认出了她,就在她冒着鼻涕泡转身的那一瞬间,他就记起来了。可是他什么都没说,为她治好了儿子的病,和她在这里谈笑风生。
之所以不当面提起那件糗事,只是因为萧小晨觉得,当年的她不会为一个街边小贩道歉,是因为双方巨大的地位差距。现在的他也很难对当年的人和事大动肝火,他和她现在的差距比当年还大,不是地位上的,而是物种上的!
萧小晨笑着和这个叫李怡的女子结束了交谈,尽管他的眼睛能看出对方瞳孔开始涣散,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双腿还不自觉的绞来绞去。他的鼻子更是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刚刚学习了这一方面知识的萧小晨,知道这是催情激素的味道。
“猴子就是猴子,尽管千方百计的想掩藏自己,但是身体还是出卖了她们”。a毫不留情的评价道。
萧小晨不知道a的评价,他离开纯粹是因为对方脸上那爬来爬去的螨虫,这种好像蜘蛛一样的生物布满了对方的脸,他能忍受半个小时,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极限了。
“我想我们应该可以提供一些治疗,给聚集地里的人们”萧小晨对着走进来的姗姗说道。
“可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药并不多,而且我想聚集地里宋队长那伙人应该会要一部分的。”姗姗有些奇怪萧小晨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别看萧小晨虽然带出了一些药物,可这对于聚集地里的病人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更何况,那些管理聚集地的人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萧小晨独自掌管这么多的药品。
“我知道,这些我来应对。不过我带回这么些药品,也是想为聚集地里的人治些病,以减轻他们的痛苦。”萧小晨毫不违心的说出了这一番话。
其实,让这些药品发挥自己该有的作用,是a的命令!
“这样啊”姗姗低头想了想,“也行,那我等会儿把那收拾收拾,免得她们手脚不干净,卖给黑市的人。”
黑市,萧小晨知道。别看聚集地里的领头是宋飞,只是因为逃亡路上,大家觉得有个领头的,更能够生存下去。但是你要想骑着他们的脖子上拉屎,那就绝无可能。
而且这逃亡路上的人,鱼龙混杂,三教九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