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短篇小说)张宝同
天色越来越暗,眼前的溪水和乱石变得模糊起来。突然,陈怡一脚没有踩稳,被石上的绿苔一滑,跌在了水里。她忍着疼痛从水里爬了起来,身上的衣裙已被溪水浸透了,哗哗地往下淌水,摔破的膝盖流着鲜血。她咬着牙没让自己哭出来。因为她觉得他们走到这种境地都是她的过错。如果不是她缠着他非要上玉女峰,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困境。
赵季平走了过来,把她的手从膝盖上拿开,看着她膝上摔破了一大片,就蹲了下来,用舌头在她的伤口上舔了好一会,然后掏出手帕按在上面,在自己的衬衣下部撕下一块布条,把伤口紧紧扎住。
陈怡心里很是感动,把脸伏在他的肩上,连说了几声“谢谢,谢谢”。赵季平没有说话,就把她拉在怀里拥抱了一下,想让她能好受一些。她被他用手拉着,心里不住地回味着被他舔着伤口的感觉,就觉得有种被人珍重和怜爱的滋味。他的手宽厚而结实,有一种坚实的力度,被他牵着,就觉得没有走不过的路。他身材瘦高,肤色黝黑,颧骨突出,头发从前额垂下,目光深邃而冷峻,好像总是专注地凝视在一个物体上。他穿着一年很新的白色衬衣,衬衣的下摆被撕下了一个边条。所以,看起来有些怪。牛仔裤的膝盖处已经磨破,染着一片片斑斑点点的油彩。在这以前,她一直把他看成是一个嬉皮士式的人物,可现在,她却能感觉到在他这坚实冷峻的生命中蕴藏着细腻而丰富的情感。
她是前几天在一次散步时认识他的。她听说他是本省的一位有名的年轻画家,正在为创作一幅大型的夏日风景油画在寻找素材。在这之前,她每天见他背着一个大画夹早出晚归,进山作画,就对他的工作非常羡慕。有几次她想跟着他一起进山,但又觉得这人太不讨人喜欢。他的眼睛跟毛头鹰似的,每次看人时总是把人当成了一种要捕获的猎物。所以,她一连几次在散步时都有意地躲着他。后来,她发现他的那种目光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一种职业性的习惯或是对漂亮女人的倾慕与欣赏。于是,便开始对他逐渐地有了好感。而且,丈夫和同事们整天忙着打牌,对她几乎是不管不问,让她总觉得自己孤零零的好没意思,很希望能找个说话和聊天的人,很希望能有个人带着她一起上到对面那座神秘的山顶。他和丈夫来这个森林度假酒店已经好几天了,她曾几次要丈夫带她去那座山上,可是,丈夫很胖,一爬山就喘得厉害,所以对爬山不感兴趣,而且整天热衷于和同事们一起打牌。昨天,本来丈夫已经决定要带她爬山了,可是,又被几位同事强行地拉去打牌了。这让她非常地生气,觉得丈夫把打牌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没有人陪她,她就只好找着他说话,他们就是这样地认识了。
在云层中的最后一抹亮光消失之前,他们终于走出了山涧,上到了一片密林之中。在密林中他们找到了一条被青草覆盖的小路。根据太阳落山的方向,他们判断他们的住地应该在北边。于是,他们便顺着小路向北走去。
林中很暗,透不进月光,他们就摸着路朝山顶走去。上到山顶,他们看到路边有一块石碑。赵季平打亮打火机,照着石碑看着,上面写着:请保护这片净土,佛坪国家级森林动物保护管理局。
“我们进到森林保护区了。”陈怡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不禁有些兴奋,说,“这附近肯定有人。”
赵季平把打火机熄灭,很茫然地说,“这是原始森林,也许方圆几十公里都不会有人。”
陈怡一听是原始森林,不禁有些害怕起来了。她朝着山间望去,只见月光下林海涛涛,夜色茫茫,目光所及之处,几十里外看不到一丝的亮光。
“咱们回不去了?”她说着,就不住地叹起气来。
“我们迷路了。”赵季平有些颓丧地说,“真不该把你带到这里来。”他想如果他在不到玉女峰的那个山上坚持往回返,也不会走到这种地步。
“不,是我太固执了,非要你带着我来的。”她自责着,心里难过得直想哭。
赵季平知道现在不是懊悔和泄气的时候,就振作了一下,用恢谐的口气学着她的腔调说,“不过,走失了才有意思呢。那会让你遇到你所意想不到的经历和景致。要不,整天行走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看着沿街的霓虹彩灯,就是想尝尝走失的滋味都没有机会。”
“哼,你在挖苦我。”陈怡做出生气的样子,用拳头轻轻地朝着赵季平的肩上砸着。皎洁的月下,她的头发随风飘着,宛若天仙一般。看到赵季平在用直直的目光盯着她,便抬起了脸,用一种期待的柔媚迎望着他。他就用手捧着她的脸,满怀深情地端详着。她羞怯地闭着眼睛,就把脸伏在他的怀里。
他们在山顶停歇了一会,看到山间已被深浓的夜幕所笼罩,赵季平说,“天黑了,我们得找个地方过夜。”
陈怡朝四周望了望,皱着眉头说,“哪里有过夜的地方?”
赵季平说,“找块干燥背风的地方就能过夜。”
于是,他们朝着背风的山边走去。当他们走到山头的崖边时,一大群受了惊的大鸟发出着尖厉的叫声,呼呼啦啦地从他们面前不远处惊恐飞散。他们吓了一大跳,但马上就镇静下来。赵季平用打火机的亮光照着洞巢说,“这个地方咋样?”
陈怡看着这个只有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