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短篇小说)张宝同 30
我今年28岁了,崔秀玲才只有26岁,我们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我想我们都不该那么急迫地想要结婚。可是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和要求是不一样的。男人需要的是爱情,结不结婚无关紧要。可是女人要的是婚姻,有了婚姻,她就有了归属,才能安下心来。经她一连几次地催促,我不能不答应了。我要是不答应可能会让她感到我没有诚意,而且,我也觉得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和她在一起肯定能生活得幸福美满。所以,就和她结了婚。
但是,结婚之后,我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我平常还是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到了周三和周六下班后再回家。我这样做一是因为这房子是她的,不是我的,我不想整天老住在别人的屋子里;二是因为夫妇两人整天呆在一起,时间一久,就没了新鲜感,没了新鲜感,也就没了亲热感。再说,她的女儿一直让母亲帮着照管,她自己又在一家大学里上夜大,家里整天也没有太多的麻烦事。即使有什么事,我们可以把这些事集中起来在周日这天一起办。
一年后,学校盖了一栋新楼,给我在顶层六楼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要崔秀玲搬到学校来住,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呆在一起了,想她的时候也不用再乘车往她那跑了,可是,她觉得我这边的楼层太高,离她上班的单位也远,所以,就不想过来。因为分了房子,学校的宿舍就不能再住了,我就搬到了楼房里单独地住着。
又过了一年,我的许多作品开始在省市报刊上发表,我也被调到了区教育局担任宣传干事。崔秀玲对我非常好,时常鼓励我,说我是未来的大作家。半年之后,我又被调到区委办担任宣传助理,算是正科级干部。而且,区委当即给我分了一套两室一厅90多平米的房子。不过这房子不是新房,是前两年盖的,但和新房差不多。于是,我和崔秀玲就搬到了这套房子里一起住,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比较好,离市中心非常近。
我们过上了真正的夫妻生活,每天都在一起,但我们相互之间非常地相爱。她总是夸我有才气有志向,不是世俗常人,是个南方才子。还说她第一眼见到我时,就被我的才气给吸住了。看着她漂亮的姿色,我就说她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的确是这样,她在我的面前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而且从不跟我争吵打别。这点和于凤娟截然不同。于凤娟固执任性,老是常有理,不管什么事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就是错了也是对的。所以,别人必须要听从她的。而且,崔秀玲的女儿也非常地可爱,和我特别地亲,好像我就是她的亲爸爸。她每周回来一次,每次我都给她买上一些童话故事,而且非常耐心地给她讲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所以,每次离开时,她都哭着闹着不愿意离开。但她是在姥姥那边上学,不回去不行。
离开于凤娟之后,我一直过得还算幸福,其实我这个人在生活上比较容易满足,只要每天有一日三餐,每天让我把时间都用在写作上,别的事情我都不怎么在意,别说要住什么好房子,只要有房子住就行了,哪怕就是住在茅草棚里也无所谓。崔秀玲也非常地开心快乐,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烦心事。她常对我说看着我坐在电脑前专心地写作,就能让她感到一种欣慰和快乐。因为她过去的老公就是个坐不住的人,一有空就往外面跑,不是找人打麻将,就是找人喝酒,再不就是跑到歌厅或舞厅里找别的女人鬼混。她说要是她那老公能像我这样,他们也不会离婚。所以,她就开玩笑地说我这人除过写作,其它事一概不想,就是让人教我学坏都学不坏。
每天晚上我写作时,她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而且把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小,生怕会影响我写作。每当我写出一篇好一些的散文或是小说,她就闹着非要看,看完之后,就要跟我进行讨论,指出哪里写得好,哪里需要修改。因为她学的就是中文专业。所以,我们不但是夫妻,还是情人和知音。
如果不是徐凯来找我提到了于凤娟,我几乎要把她给忘记了。于凤娟让我伤透了心,我实在是不想再提起她。离婚之后,我和于凤娟之间几乎有两三年没有任何来往,也没打听过她的任何音讯。想必她跟那位段长的公子结婚成家了,住在了人家的那套楼房里。不过那栋楼房就在自强路边上,是专门给铁路站段领导盖的。徐凯的父亲是工务段的书记,也在那里分了一套房子。徐凯结婚时就住在那栋楼房里,我参加婚礼时去过。因为这楼房是70年代盖的,面积都不是很大,最多不过50平米。而我在学校分的楼房却是60多平米,而且是新盖的。如果再拿那边的房子跟我现在住在区委大院里的房子相比,就更是小巫见大巫了。这种想法只是脑子里偶然闪现的虚荣心态。事实上我肯定不会用这种方式去伤害她,因为她曾经是我的女人,现在还是我儿子的母亲。
但我断定她不会跟那个人过得多么好。因为她带着儿子,把儿子看得比她自己还要重要。这样会很容易跟人家发生争执和矛盾,而且她的个性很强,心眼又小,遇到一点小事就会小题大做。两人相爱时天大的事都能忍让,可是一旦感情凉了下来淡了下来,屁大的一点小事都会不依不饶地争吵起来。但我还是希望她能生活得好,只要她生活得好,孩子就能生活得好。
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