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重生十五岁>第八十一章 编辑部

永深市,在2005年的9月份,就进入了一个酷热难耐的季节的尾声。偶尔有带着秋意的凉风徐徐而来,却还敌不过能够把水泥路面烤的发热四下泛滥的白色光芒。在车水马龙的路沿边上,是被誉为城市血管的绿化带,在剧烈的阳光下,不管是什么品种的绿色植物,都病怏怏地低下了哪怕在汽车尾气里也不曾低头的叶子。

《文杂选集》的总部就设在永深市。

永深市,是大中华王国的金融中心、时尚之都。在永深市里,每隔一条街,就有四五家金融机构;每隔一条路,就有一家国际名品店。可是,谁也不曾多关注过,永深市还是一个文艺城市。

说它文艺,其实并不算很正确,永深最富盛名的还是它的情怀。从很久很久之前,那个伟人在永深市开报社写文章激扬江山的时候,世人就知道了永深人不仅勤劳节约,还比其他城市更富有文化的激情。改天换地之后,进驻永深的报刊、出版社、杂志社等越来越多,这其中也包括了《文杂选集》。

这一天,烈阳依旧,那些在街上来去匆忙的上班族们,还是顶着大太阳一身臭汗奔波。也就只有那群一日比一日多的游客,在永深各大景点,撑着太阳伞,戴着遮阳帽,漫不经心地逛着。

“老王,今天有收到什么信吗?”

《文杂选集》现任的总编辑李永凯,一进自家大门,来到了门房,像收发室的老王问道。这也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除非是当天他不值班才没有做,要不无论是生病还是正常打卡上班,李永凯到公司后手头第一件事就是问收发室的老王。

毕竟《文杂选集》作为大中华王国逼格最高的书刊之一,每天接收的信封是数以万计,那些收发室的小伙子们,都要用一天的时间才能整理完当天收到的信,然后隔天又继续重复类似的工作。作为收发室头头的老王,肯定有他独特的眼光和文学素养,帮他挑选出最有趣的来稿信。

坐在椅子上的老王,舒服地吐出了一个白色的烟圈,这才回答李永凯的话:“李老,你能不能不每天都来我这收发室遭罪啊?我老王都要被你烦死了,天天来问我,我们收发室整理好后,不都是会派去编辑室吗?难道我那群臭小子,每次都没及时送到?那就要敲打敲打下咯。”

李永凯听了,就知道这位老朋友又在吐槽他每日必做之事,不过,李永凯也知道,老王其实是没什么恶意,以他们二十来年的交情来说。但是,李永凯想了想,“欸,老王,你那群小伙子棒的很呢,帮助了我们编辑部很多大忙了。不过,我还是想问你,今天有没有比较有趣的信呢?算了,我自己去看。”

“欸,等等,你个老李,急个锤锤啊。”老王挺直了身板,把已经燃尽生命的烟,在烟灰缸里灭掉了最后的火星,“我又不是不给你,有趣的来稿倒是没有,这几年,你也知道的,来稿的质量是越来越惨不忍睹啊。不过有封合同回信,老王我倒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信,特约撰稿人,啧啧啧。”

“哦,是吗?”

停下脚步的李永凯,闻言想了想,似乎在上上周的时候,他曾经寄过一封特约撰稿人的合同信封,在上周的时候,他没等到回信,还以为对方没有答应,没成想,居然在今天给了他一个惊喜。

毕竟那次来稿,他曾有幸的第一时间阅读了,深受震撼,这才在每周五一次的大众评估团会议里,直接建议签约该作者。若非这位未曾蒙面的书友来稿质量非常高,否则李永凯还没有那个信心,去说服大众评估团里的每一位成员。毕竟能够入选《文杂选集》大众点评团的成员,都是曾经在图书市场取得一定成绩的颇负盛名的作家们,脾气古怪的很,又十分可爱的固执。

“那快拿来给我看看。”李永凯推了推眼镜,在镜片后,折射出的是他好奇兴奋的眼光。

“喏,在这呢,拿好啦。”似乎对李永凯的反应有所预料的老王,早有准备地从那铺陈满杂乱的书籍信封的桌面上,拿起了一封信,递给了李永凯。

李永凯当即重新拆开信封,简单地浏览一遍,扬了扬手,“谢啦,老王,我就先回去了。”

“滚。”

留给李永凯背影的是老王不屑的恼羞成怒,但是李永凯却顾不上了,因为在这信封里,他看到了笔名为清楚的作者又来了一篇投稿。

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后,看完了宁知楚投稿的李永凯,深深地叹了口气,为宁知楚笔下的故事所折服。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李永凯心里想着,果然高手都藏在学校里,也不知道这位笔名为清楚的作者,在新浦县城南中学里担任了什么职位,估计是骨干级的语文老师吧,否则也不会写出这么令人回味无穷的作品来。

………

自己的作品被远在永深《文杂选集》总编辑李永凯回味无穷的时候,宁知楚却是满心惊喜地从宁妈妈嘴里得知了一个消息。

“妈妈,你是说,医生终于允许我和可可去医院探望爷爷了吗?”

陈月娥点了点头,双手快速地洗衣服,头也不回地回答,“是的,你爷爷现在病情比较稳定,我们和医生讨论过了,你和可可,还有芳芳、惠惠都可以去探望你爷爷。不过也只能隔着玻璃,毕竟你爷爷现在是传染病。虽然病情稳定了,但你们身上免疫系统还没成熟的孩子,也只能隔着玻璃。”

“那没事,我都好久没见到我爷爷了。是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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