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督军>第一章 站笼内外
道他们把自己绑到了片场?他相信,南美人没有这么无聊。还有那些熟悉的中国语言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可没有唐人街。

一阵阵粗俗不堪的辱骂声,从两边飘过来,他这时发现了两侧站笼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在笼子里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必须用胳膊维持住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像自己一样,被木刺扎出许多伤口。

这干人一边用这种姿势维持身体,一边破口大骂发泄愤怒。而在这些木笼附近,十几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这么笑着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喝骂或是处境默不关心。

在少年的右侧,木笼里的男人头歪着一动不动,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断定,这人已经死了。

温度太高,加上这种难受的姿势以及日晒,一个人是撑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开笼门,将人像死狗一样拖了出来,随后又问道:“这空出来一个,有来的没有?”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男人应一声“西头王二秃在此。”说话间,一个中年男人分开人群来到笼前,他身上穿着青色裤袄,青洋绸长衫,肥衣大袖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发辫蓄着大绺假发,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速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发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一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中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一票大单,干掉了一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一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陆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发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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