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督军>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一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一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一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一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一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一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中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一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中,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发停止。若是谁再发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八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一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语不发,或是学着那些人一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一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一世不大一样。上一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一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一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中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一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一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一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一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一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一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一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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