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想先前所见景象,那些黄金珠玉的氤氲宝气,果然不象是画笔之工。
虽然各人入墓的原因并不相同,但人内心深处,对于黄金的渴望和占有欲,并没有太大的分别。此时听说果真会有宝藏的存在,不由自主的,都振奋了起来。
慕容秋实的手果然没有继续发抖,问道:“那接下来怎么办?”
玫瑰只回答了一个简单的字:“走。”
三人向墓道深处缓缓走去。
一路行走,虽然提神戒备,却再没有触动什么伤人的机关。心怀放宽后,便觉墓中虽然阴寒了些,但并没有湿水渗入,通风尚算透畅。道路也甚是宽阔,若不是光线幽暗,几乎可当作是一场普通的散步了。
白浪陡见前方拐角处,隐约又有亮光,忍不住又道:“怎么那里如此明亮,难不成也是有个宝库?”
玫瑰脚步快捷,迅速转过壁角,突然一怔,已是站立在那里,任由光线照映,把她的身躯,拉成一道长长的投影。
白浪快步跟上,问道:“玫瑰老板,怎么回事?”
三人的脚步,突然都不禁一滞:自拐角处起,地面已由青石砖面,奇迹般地换成了清一色的碧金凿花琉璃砖,色色相嵌,严丝合缝,仿佛一大块天然绚丽的琉璃地面,虽然比不上那黄金河山令人瞠目,却也堂皇富丽,巧夺天工。
更令人惊骇的,是在这天宫般华美的墓室,墓道两边,却整整齐齐地排有两行骷髅,四周落满了衣衫腐朽的碎片,只留下灰白骨骼,森森怵目。且这些骷髅全部是作跪行之姿,双手反按于头顶,高高扶起一盏双耳螭龙形白玉灯。灯中油膏有如琼脂,尚只燃去小半盏份量,灯焰却是分外明亮,边缘带一小圈青色光晕。
白浪喃喃道:“这……这……这是哪里……这灯真是邪门了,不知燃烧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熄灭。”
“大约是东海人鱼膏熬制的灯油,人鱼发捻就的灯芯,据说可以燃烧一千年的时间,不会熄灭。”玫瑰说道。
慕容秋实突然插话道:“只有王公贵族,才会有这样珍贵的灯盏。何况还有那些黄金山河,那些青砖……看来这墓主身份,非比寻常啊!”
玫瑰道:“慕容先生和白捕头,都是江湖名宿,见识广博,不知可否知晓这黄金墓的来历?”
白浪摇头道:“不知道。我听闻黄金墓一事,还是婉儿告诉我的。我再问她时,她也语焉不详了。”
慕容秋实厌恶地看了一眼四周的骷髅和灯盏,道:“我也是从婉儿那里听来的。她是江湖第一美人,追逐者们为了博取她的欢心,是什么都肯说的。”
“这就奇怪了。”玫瑰静静地道:“如果墓主藏宝于此,理应保守这个秘密,又何必流传出去?纵然是不慎流传出去,又为什么要在墓门设下机关,每年都让人自由进入?”
玫瑰当真胆大得很,并没有一般女子的柔弱娇怯,竟然走到那些捧灯骷髅跟前,一具具地仔细看过去。
白浪只看得一眼,便觉那些骷髅面目可憎,齿牙呲出,仿佛随时会择人而啮,心里一阵怦怦乱跳,慌忙扭过头去。
玫瑰目光四面一扫,突然停住了,叫道:“怪哉!”
她从袖中取出一只薄如蝉翼的素白手套,戴在手上,这才蹲下去,从地上拾起一根细小的白骨来。若不是她目光如炬,其他人竟没有发觉。
所有人都屏息盯住了她的那只手套,手套似乎是某种极细的银丝织成,细密光华,套在修长的手掌上,处处熨贴,宛若只在掌外附上了一层皮肉。
“这是一根人的无名指骨。”她举起那根白骨,递到白浪的面前。
惨淡苍白,骨枝森森,指节处还残留有灰白的腐肉,
白浪一阵作呕,急剧掉过头去。
慕容秋实的身子也微微一晃,急道:“快丢了它!当心有尸毒!”
“没事。”玫瑰手指曲回,慢慢摩娑那指骨,道:“它是自然腐烂,并非中毒。再说我戴了‘银丝柔’,就是腐蚀极强的天水,也不能透过的。”
玫瑰凝神注视:“残存肌肉略有腐烂,但仍未烂到脱骨,说明这根指骨被截下来的时间,不到月余。嗯,指节纤细,指端又不甚长,死者生前定然养尊处优。”
“黄金墓中如此排场,墓主生前一定非富即贵。而且一路我看过来,见四处墓角的泥土都十分干燥,甚至没有虫蚁出没,说明当初择地之时,必是一块上佳的风水宝地。既然如此,”
“我刚才一一看过了,排在最后的这几具白骨居然还微有湿润的感觉,岂不是很奇怪吗?在这样好的风水宝地中埋葬,即算是人殉,没有好的棺木收葬,在短短的三十年时间里,也是不可能腐烂得如此彻底,毫无皮肉,仅余骨殖。二来即算是烂成白骨,也应是枯干之极。除非……”
她看了看手中的白骨,若有所思:“除非这是刚死不久的人骨!”
玫瑰道:“还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我仔细看来,才发现这最后的两具白骨,居然都失去了左手的无名指。”
果然!
那高举人鱼膏灯的左手骨,只残余了四根骨枝,安然地置于骷髅头顶。
慕容秋实不禁退后一步,白浪更是吓得叫了起来:“玫瑰老板!你可不要吓我们!”
玫瑰似笑非笑,站起身来,悠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