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文曾从卫建国的口中得知,硬六连是对越反击战的东线广西边防部队总指挥,时任广州军区司令员的许世友将军亲自下达命令从南京军区带走的。
那场战争爆发前的动员中,南京军区也有部队参战,可是从南京军区a军抽调走的两个师并没有硬六连所的120师,不过作为上一任南京军区司令员的许世友怎么会忘记这只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以敢于冲锋陷阵、敢于刺刀见红而威震敌胆的尖刀连队呢?所以许世友将军将这支硬骨头六连也调上了前线,作为东线全军的尖刀和侦察连向越军渗透。
攻打高平的战役中,硬六连是作为穿插部队和装甲营一起拼着几乎全灭的结果顺利的完成了作战目标,让部队攻打下高平。
所以用“士兵突击”这个名字作为小说的书名恰如其分。
戈文放下双手,拿起桌上的钢笔稿纸第一排空了四格认认真真的写下了“士兵突击”四个龙飞凤舞的汉字。
接下来就是故事的开始了。
戈文并不打算将《士兵突击》写成短片小说又或者是中篇小说,他要将这个硬六连的故事写成长篇。
从卫建国、老枪、孙强乃至其他退伍老兵的口中,他已经知道了硬六连的几个故事,孙强说他当初入伍时被陈红军训的都想要逃离了;还有老枪,他的枪法是全连的第一,可他拿手的其实是近身格斗;卫建国刚分到硬六连做指导员时,曾与陈红军闹出很大的别扭,可是终却被陈红军给征服了……
如果光写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话,同样可以很热血,同样可以很壮烈,可是没有了硬六连的成长,没有了硬六连的士兵们的成长,那小说的感染力和艺术性无疑会降一个层次。
所以这个故事的开始也同样和前世看过的《士兵突击》一样,借一个兵的成长来描写这群军人,来描写硬六连的精神!
戈文的脑海中浮现起前世他看过的《士兵突击》中的一些画面——
许三多踏入军营,因为懦弱因为懵懂被副班长伍六一仇恨——他担心许三多让班集体蒙羞。
班长老马随口说起当年有一个兵曾想这里修一条路,但是没有修成的故事,开玩笑着说让许三多修路,许三多把班长的话当成了命令,靠一个人的力量修成了这条路……
为了克服晕车,许三多一次次地单杠上旋转,又一次次摔下来。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为了能得到先进荣誉,班长的鼓励下,许三多让全连上下大吃了一惊……
许三多成为了训练和比赛的尖子。而班长史今由于年龄的原因,也因为三多被提拔为班长,被列入了复员退伍的名单。为了将班长留下而拼命训练出成绩的许三多懵了……
……
对,就应该这么写!
戈文开始稿纸上写了起来——
许三多的家乡无疑是个小村子,小到一根香烟跑到头的村子,一家喜事就是大家喜事,死头牛马便是全村人的重大议题。
大家伙儿齐拥许百顺家门口,直教个水泄不通,屋里终于传出一声婴儿哭声,人群便齐齐轰出个“好”字。许百顺后来者居上,连钻带拱地往里冲锋,肘扒脚踹。绰号“老地主”的老头吃了痛,恨恨回头。
“后生仔,少看路边的是非,心思要用田里。”
许百顺正准备恭谨地回答,却忽然想到了比辈分重要的成分:“是我生儿子呢!——你啥成分?你逃亡富农来教育我贫下中农?”
老地主立刻恭顺下来:“是,是……”
他忽然想到成分现未必重要过辈分:“你叨叨啥呢?四人帮都打倒啦!你以为你准就生儿子呢?!”
这事上许百顺是不大自信,横瞪一眼便进了屋门,没一会儿屋里传来一声变调的欢呼。
“是个儿子!”
再出现时许百顺变得趾高气扬,他没忘了可能蔑视地看看老地主。
“又是个儿子!名字想好啦!叫个许三多!——我许百顺生了三个!三个都是儿子!——这么多儿子!毛主席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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