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大时代之1983>第247章 追忆逝水流年

第二天天还没有大亮,睁着黑眼圈的戈文就早早的就起床了。他拿出了纸和笔,刷刷刷写了几张通知,将其贴到各个屋子的房门外,然后就返回书房朝里把门一插,趴在桌子上补觉去了。

待留宿的众人起来,看着房门外贴着的通知,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见通知上写道——

北岛和江海如若留宿过夜,严禁和他人共宿一处!

……

……

关于四合院的故事真的说不清。

很多年以后,戈文还偶尔会回忆起当初在四合院里发生的这些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日子。

当年这些在四合院里的人们一些已经去世,一些杳无音信,还有一些却是经常能够在报纸杂志电视电影等媒体上看到他们的身影,那时的他们已经成为新中国不可或缺的精英,成为时代的先锋,在某一个领域引领着中国前进。

回想起当初的时光,戈文无比的唏嘘。

因为戈文的大方,很多人在去四合院的时候,都会带些东西给戈文。有时候是一本书,有时候是一瓶酒,有时候是一个稀罕的小物件,有时候却是一些食材。

戈文还记得曾有一个北师大的学生,他带着眼镜,一种复古的圆形眼镜,叫什么专卖还是祖安。来四合院时,他拎了一条大狗。

这狗已经死去,当众人奇怪的问祖安拎着死狗做什么,这死狗哪儿来的,祖安只是嘿嘿傻笑,也不说原委。

于是众人便恍然大悟起来。

祖安拎着死狗直接进了厨房,过了半天时间,院子里的所有人便被一股浓郁的香味所吸引到厨房。

推开厨房门,就见祖安正一手拿着锅盖,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大勺正递在嘴边品尝勺子里狗肉的味道。

见到众人进来,他放下手里的勺子和锅盖,双手在自己的上衣衣襟上擦了擦,看着戈文,用一口浓郁的南方口音普通话,憨厚的笑着说:“好多天了,一直都是空着手来,怪不好意思的。这次就弄了点狗肉给大家吃……”

看戈文依然傻傻的看着他,他有些着急:“我家祖辈都是杀狗做肉的,这狗肉很好吃……”

戈文至今仍在怀念那天中午的狗肉席,那是他两辈子吃过的最棒的一次狗肉!

事隔多年之后,一次戈文在杂志上无意间看到了龙绍的一篇回忆录,那时两人早已一笑泯恩仇。龙绍在他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戈文吃狗肉当场流出了鼻血!

还有阿城。

两人的渊源是在1983年戈文还在上海《收获》杂志社担任见习编辑的时候。阿城的chù_nǚ座《棋王》投稿到《收获》,戈文正是这篇小说的经手编辑。这篇小说一发表便震惊文坛,还而荣获了1982-1983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之后两人便保持着书信往来。

戈文来了北京,阿城便于戈文经常见面。买下四合院后,阿城更是成为四合院最早的座上客。

在四合院还没有成为京城年轻人文化圈子的时候,一次阿城来四合院的时候,在全聚德买了半只烤鸭还有一瓶黄酒,要和戈文共同分享。

阿城喜欢鸭胸脯,戈文喜欢鸭头、鸭翅和鸭腿。

阿城说,在国外鸡啦鸭啦的胸脯肉是其身上卖得最贵的部分,戈文便摇头说,胸脯肉的味道最差,还是鸭腿有嚼头。

两人各得其所。

那是四合院刚刚买下没几天,天气已经非常的寒冷,而戈文那时还没有解决四合院的供暖问题。

房间很冷,外面还挂着大风,烤鸭已经变的冰冷,连黄酒也是冷的。

吃到半当中,戈文就往厕所跑。

等戈文回来,阿城笑道:“喏,这就是鸭腿的味道!”

戈文也笑了,他问阿城:“你说,看书和写作哪一个更加的痛快?”

阿城认真的想了很久,然后才说,“当然写作比看书痛快了!”

戈文拍了下大腿,说,“是啊,拉肚子也比吃东西痛快!”

在四合院变成京城文化沙龙以后,四合院来来往往着太多的人了,不过戈文却认为阿城是所有人里最会讲故事和神侃的主角,除了自己外,恐怕只有北岛能与之媲美。

所以每次阿城到了四合院,便是除了自己外的另一个带有主角光环的天然中心。

他经常妙语不绝直到凌晨,让人听得目瞪口呆,彻底迷倒,甚至几周之后提起来还称叹不已。

陈凯歌曾有回和戈文议论阿城:“应该有人扛着一台摄像机每天跟拍阿城,一定是部特棒的片子。”戈文当场便表示赞同,后来想了想,才觉得像阿城那样的人,恐怕还是属于文字时代,将来流传下去的,一定还是他的文字与文字中的他。

这么多年了,戈文对阿城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那个大烟斗,不过当时,他还没有开始抽烟斗,依然还是抽香烟。那时,他的烟瘾便很大了,抽起烟来,腾云驾雾一般。

关于抽烟,阿城还曾说起过一个段子:

他说他有一个老同学,叫做付肆,姓付,家中排行老四,这人数学不是很好,曾闹出过一些笑话,所以大家有时候开玩笑的叫他0-4。

两人好几年未见面了。

某天付肆对他说:阿城啊,你抽烟抽了十几年了,这钱可以买一辆飞鸽自行车了吧!

是啊,阿城回答,你我工资都一样吧。

付肆说,一样啊。

阿城说,你从来不抽烟,让我看看你的那辆自行车在哪呀?

段子说完,阿城便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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